一般义务通常不是积极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一般义务通常不是积极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特殊义务是指特定义务人作出的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答案好的话一定重谢!顺便问一下,社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19 20:47:29
一般义务通常不是积极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一般义务通常不是积极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特殊义务是指特定义务人作出的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答案好的话一定重谢!顺便问一下,社
一般义务通常不是积极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
一般义务通常不是积极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特殊义务是指特定义务人作出的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答案好的话一定重谢!
顺便问一下,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有什么区别呢?我怎么觉得损害了社会利益那么也会损害国家利益,损害了国家利益也会损害社会利益?书上说是根据享有主体分的.国家和社会有什么区别?
一般义务通常不是积极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一般义务通常不是积极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特殊义务是指特定义务人作出的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答案好的话一定重谢!顺便问一下,社
首先要理解它的概念,一般法律义务指没有特定的义务人,例如说你不能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能伤害别人等等,这些只要你不去实施侵害他人的行为即不作为就行,即消极不作为.
相对应的是特定法律义务即有特定的义务人,比如子女对老人的赡养、公职人员的特定义务等,赡养老人的是特定的子女,需要子女主动的作为 .公职人员的特定任务,需要公职人员主动作为.例如警察抓小偷,消防员救火等.如果子女不主动孝敬老人,警察看见小偷不闻不问,即消极不作为,则都要受到法律处罚的.
国家利益是一个政治性的概念,是相对于私人利益而言的,最直接的例子:帝王国家的国家利益主要是帝王的利益,同时兼顾了处于不同地位国民的不同利益.可见,国家利益既不等于全体国民的个人利益,也不等于全体国民的公共利益,最多只能说在一定意义上(即“体现”或“代表”的意义上)国家利益就是全体国民的公共利益,而不能在等同的意义上直接说国家利益就是全体国民的公共利益.因此,国家利益的主体是统治者或统治阶级,而社会利益的主体是组织共同体的若干成员即每个公民.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