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逢入京使》这首古诗改写成一篇短文.不是要意思,是要文章。继续回答吧。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6 16: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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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逢入京使》这首古诗改写成一篇短文.
不是要意思,是要文章。继续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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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遇见回京的使者,请他捎句话给家人不要挂念,这是人之常情,但通过诗人表达出来就深了一层,结句尤让人觉得似含有无数悲辛.
天宝八载(749),岑参第一次远赴西域,充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书记.他告别了在长安的妻子,跃马踏上漫漫征途.
也不知走了多少天,就在通西域的大路上,他忽地迎面碰见一个老相识.立马而谈,互叙寒温,知道对方要返京述职,顿时想到请他捎封家信回长安去.此诗就描写了这一情景.
第一句是写眼前的实景.“故园”指的是在长安自己的家.“东望”是点明长安的位置.离开长安已经好多天,回头一望,只觉长路漫漫,尘烟蔽天.
第二句带有夸张的意味,是强调自己思忆亲人的激情,这里就暗暗透出捎家书的微意了.“龙钟”在这里是淋漓沾湿的意思.“龙钟”和“泪不干”都形象地描绘了诗人对长安亲人无限眷念的深情神态.
三四句完全是行者匆匆的口气.走马相逢,没有纸笔,也顾不上写信了,就请你给我捎个平安的口信到家里吧!岑参此行是抱着“功名只向马上取”的雄心,此时,心情是复杂的.他一方面有对帝京、故园相思眷恋的柔情,一方面也表现了诗人开阔豪迈的胸襟.
这首诗的好处就在于不假雕琢,信口而成,而又感情真挚.诗人善于把许多人心头所想、口里要说的话,用艺术手法加以提炼和概括,使之具有典型的意义.清人刘熙载曾说:“诗能于易处见工,便觉亲切有味.”(见《艺概·诗概》)在平易之中而又显出丰富的韵味,自能深入人心,历久不忘.岑参这首诗,正有这一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