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沉降什么时候开始观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5 11:06:11
基坑沉降什么时候开始观测基坑沉降什么时候开始观测基坑沉降什么时候开始观测监测房屋沉降状况,保证房屋安全!沉降观测点一般应设在以下位置: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基坑沉降什么时候开始观测
基坑沉降什么时候开始观测

基坑沉降什么时候开始观测
监测房屋沉降状况,保证房屋安全!
沉降观测点一般应设在以下位置: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邻近堆置重物、受振动基础及重型设备和动力设备基础等.
沉降观测点应设置稳固,并妥善保护,防止在施工过程中遭到破坏.
观测周期
一般建筑物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100%时各观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
如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集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建筑物完工后如沉降仍不稳定,应在使用阶段继续观测.
沉降稳定的判断
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天,可认为已进入沉降稳定阶段.

1.观测点就是用来观测建筑物沉降的点,一般设于室外地面以上500高,当然你得把观测点设在建筑物上,主要是外墙.
2.还得有一个控制点,这个控制点必须是沉降稳定的点,就是说不再沉降的点,不然观测就没有意义了,一般设在已有建筑物上,标高是已知的
3.用水平仪观测控制点和观测的的高差,每浇筑一个结构层就要观测一次,因为结构重量增加了,很容易产生沉降的,结构封顶后现年内好像都要做观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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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观测点就是用来观测建筑物沉降的点,一般设于室外地面以上500高,当然你得把观测点设在建筑物上,主要是外墙.
2.还得有一个控制点,这个控制点必须是沉降稳定的点,就是说不再沉降的点,不然观测就没有意义了,一般设在已有建筑物上,标高是已知的
3.用水平仪观测控制点和观测的的高差,每浇筑一个结构层就要观测一次,因为结构重量增加了,很容易产生沉降的,结构封顶后现年内好像都要做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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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与民用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复杂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建筑物的兴建,改变了地面原有的状态,并且对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基及周围地层的变形。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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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与民用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复杂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建筑物的兴建,改变了地面原有的状态,并且对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基及周围地层的变形。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结合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的实践,阐述了沉降观测的方法和意义。
一、沉降观测的实施
(一)工作基点和观测点标志的布设
工作基点(以下简称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根据工程的沉降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而沉降施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布局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依据工作经验,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设三个基点,且与建筑物相距50m至100m间的范围为宜。基点可利用已有的、稳定性好的埋石点和墙脚水准点,也可以在该区域内基础稳定、修建时间长的建筑物上设置墙脚水准点。若区域内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可按相应要求,选在隐蔽性好且通视良好、确保安全的地方埋设基点。所布设的基点,在未确定其稳定性前,严禁使用。因此,每次都要测定基点间的高差,以判定它们之间是否相对稳定,并且基点要定期与远离建筑物的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以检核其本身的稳定性。
沉降观测点应依据建筑物的形状、结构、地质条件、桩形等因素综合考虑,布设在最能敏感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的地点。一般布设在建筑物四角、差异沉降量大的位置、地质条件有明显不同的区段以及沉降裂缝的两侧。埋设时注意观测点与建筑物的联结要牢靠,使得观测点的变化能真正反映建筑物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建筑物的平面设计图纸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点图,以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在工作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要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做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二)沉降观测的周期及施测过程
沉降观测的周期应能反映出建筑物的沉降变形规律,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从而使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结果。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一般认为建筑在砂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已大部分完成,而建筑在粘土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只是整个沉降量的一部分,因而,沉降周期是变化的。根据工作经验,在施工阶段,观测的频率要大些,一般按3天、7天、15天确定观测周期,或按层数、荷载的增加确定观测周期,观测周期具体应视施工过程中地基与加荷而定。如暂时停工时,在停工时和重新开工时均应各观测一次,以便检验停工期间建筑物沉降变化情况,为重新开工后沉降观测的方式、次数是否应调整作判断依据。在竣工后,观测的频率可以少些,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的大小而定,一般有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半年与一年等不同周期。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项目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的沉降量不大于2倍的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一般工程的沉降观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应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根据编制的沉降施测方案及确定的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应在观测点稳固后及时进行。一般高层建筑物有一层或数层地下结构,首次观测应自基础开始,在基础的纵横轴线上(基础局边)按设计好的位置埋设沉降观测点(临时的),待临时观测点稳固好,方可进行首次观测。首次观测的沉降观测点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比较的基础,其精度要求非常高,施测时一般用N2级精密水准仪,并且要求每个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观测两次,比较观测结果,若同一观测点间的高差不超过±0.5mm时,我们即可认为首次观测的数据是可靠的。随着结构每升高一层,临时观测点移上一层并进行观测,直到+0.00再按规定埋设永久观测点(为便于观测可将永久观测点设于+500mm),然后每施工一层就复测一次,直至竣工。
在施工打桩、基坑开挖以及基础完工后,上部不断加层的阶段进行沉降观测时,必须记载每次观测的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仓库进(出)货吨位、建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每周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出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若出现变化量异常时,应立即通知委托方,为其采取防患措施提供依据,同时适当增加观测次数。
另者,不同周期的观测应遵循“五定”原则。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基点和被观测物上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上要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能保证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主观不确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能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结果的可比性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二、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特性和建设、设计单位的要求选择沉降观测精度的等级。在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左一般性的高层建构筑物施工过程中,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就能满足沉降观测的要求。各项观测指标要求如下:
第一,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h=∑a-∑b≤1.0,n表示测站数;
第二,前后视距≤30m;
第三,前后视距差≤1.0m;
第四,前后视距累积差≤3.0m;
第五,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1.0mm。
三、工程实例
下面结合工程实例介绍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实施:
某两幢长分别为24米、宽12米直线连接的连体框架结构的9层建筑物(没有地下层),该建筑物的南面是街道,桩柱离路沿9米,其余三侧均是旧建筑物,且与该建筑物相距10米左右,该建筑物的地基为砂土和中低压缩性粘土。为保证该建筑物在施工、使用和运行中的安全,以及为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对该建筑物的稳定性进行沉降观测。
根据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并结合场地的特点,在该建筑的公路对面,距离该建筑物80米左右的三座修建5年以上的建筑物墙脚上,布设了3个通视良好的墙脚水准点,作为该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基点,并依据水准测量的规范要求与远离该项建筑物的二等水准点进行联测,以确保工作基准点的稳定性和精度要求。在该建筑物的四角、沉降裂缝的两侧以及每隔三个桩柱处共埋设12个固定观测点。
本沉降观测遵循“五定”原则,采用Ni007自动水平仪配合2米因瓦尺进行二级观测。
对于二级而言,绝对沉降的观测中误差,可按低、中、高压缩性地基土的类别,分别选±0.5mm、±1.0mm、±2.5mm。差异沉降观测中误差,应小于允许变形值的1/10~1/20,即差异沉降观测精度应根据建筑物的允许沉降值来决定。建筑物沉降观测变形的允许值如表1:
表1


注:表1中L为两相邻柱基中心间距。
即该建筑物两沉降点距离L=12m,按变形允许值S=0.002×12/20=1.2mm,沉降量观测允许中误差M中=1.2×1/2=0.6mm。
将观测结果整理如表2:
在整个观测过程中,建筑物沉降量、差异沉降量较小,最后一次沉降速率为0.02mm/d°,沉降速率值小于规范规定的稳定阶段标准,因此,认为该建筑物的沉降进入稳定阶段。
为确保沉降观测的精度,对二级沉降观测的一些限差要求应作适当的提高,具体如下:
第一,基、辅分划读数差为±0.3mm;
第二,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为±0.4mm;
第三,附合或环闭合差为±0.5mm,n为测站数。
经多年的实践,上述指标是可以满足的。
四、几点体会
第一,在施工期间沉降观测次数安排不合理,会导致观测成果不能准确反映沉降曲线的细部变化,因此,施工期间较大荷重增加前后,如基础浇筑、回填土、安装柱子、结构每完成i层、设备安装、设备运转、工业炉砌筑期间、烟囱每增加15m左右等,均应进行观测;当基础附近地面荷重突然增加,周围大量积水及暴雨后,周围大量挖土方等,均应进行观测。
第二,由于现行规范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沉降观测要求不明朗,这对施工单位在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选择随意性较大,但是精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沉降观测成败。对沉降观测精度选择要以既能适合工程特性的需要,又不造成无谓的浪费为原则。本人认为一般高层及重要的建(构)筑物在首次观测过程中,适用精密仪器的设备(高级水准仪、铟合金尺等),在±0.00以上部分按二等以上水准测量方法,采用放大率倍数较大的S2或S3水准仪进行观测,也可以测出较理想的结果。
第三,在沉降观测过程中,当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不是单边下行光滑曲线,而是起伏状现象时,这就要分析原因,进行修正。如果第二次观测出现回升,而以后各次观测又逐渐下降,可能是首次观测精度过低,若回升超过5mm时,第一次观测作废,若回升在5mm内,应将第二次与第一次的标高调整一致;如果曲线在某点突然回升,可能是观测点被碰动所致,因此,取相邻另一观测点的相同期间沉降量作为被碰观测点之沉降量;如果曲线自某点起渐渐回升,一般是基点下沉所致,因此,必须通过与高级水准点符合测量,确定基点的下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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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深度的千分之5到千分之7

沉降观测的周期应能反映出建筑物的沉降变形规律,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从而使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结果。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一般认为建筑在砂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已大部分完成,而建筑在粘土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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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的周期应能反映出建筑物的沉降变形规律,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从而使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结果。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一般认为建筑在砂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已大部分完成,而建筑在粘土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只是整个沉降量的一部分,因而,沉降周期是变化的。根据工作经验,在施工阶段,观测的频率要大些,一般按3天、7天、15天确定观测周期,或按层数、荷载的增加确定观测周期,观测周期具体应视施工过程中地基与加荷而定。如暂时停工时,在停工时和重新开工时均应各观测一次,以便检验停工期间建筑物沉降变化情况,为重新开工后沉降观测的方式、次数是否应调整作判断依据。在竣工后,观测的频率可以少些,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的大小而定,一般有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半年与一年等不同周期。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项目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的沉降量不大于2倍的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一般工程的沉降观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应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根据编制的沉降施测方案及确定的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应在观测点稳固后及时进行。一般高层建筑物有一层或数层地下结构,首次观测应自基础开始,在基础的纵横轴线上(基础局边)按设计好的位置埋设沉降观测点(临时的),待临时观测点稳固好,方可进行首次观测。首次观测的沉降观测点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比较的基础,其精度要求非常高,施测时一般用N2级精密水准仪,并且要求每个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观测两次,比较观测结果,若同一观测点间的高差不超过±0.5mm时,我们即可认为首次观测的数据是可靠的。随着结构每升高一层,临时观测点移上一层并进行观测,直到+0.00再按规定埋设永久观测点(为便于观测可将永久观测点设于+500mm),然后每施工一层就复测一次,直至竣工。
在施工打桩、基坑开挖以及基础完工后,上部不断加层的阶段进行沉降观测时,必须记载每次观测的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仓库进(出)货吨位、建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每周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出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若出现变化量异常时,应立即通知委托方,为其采取防患措施提供依据,同时适当增加观测次数。
另者,不同周期的观测应遵循“五定”原则。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基点和被观测物上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上要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能保证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主观不确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能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结果的可比性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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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说,假如是对正在建的房屋来说,你首先在正在建的建筑物边找一个固定水平点,(如,在旧房墙面、电杆、就是固定不变的点),用细小的红色笔划上记号,线条不能太粗,要画的整洁,选线上边(或线下边)为水平参考线。然后用水准仪确定旧房墙面为基准点,再用水平仪看新建的建筑物一层板下(旧房水平线)的几个角,也用细小的红色笔画好,这样一来。每砌筑一层,你就用水平仪看看,新建的建筑物画的红线与旧房画的红线是不是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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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说,假如是对正在建的房屋来说,你首先在正在建的建筑物边找一个固定水平点,(如,在旧房墙面、电杆、就是固定不变的点),用细小的红色笔划上记号,线条不能太粗,要画的整洁,选线上边(或线下边)为水平参考线。然后用水准仪确定旧房墙面为基准点,再用水平仪看新建的建筑物一层板下(旧房水平线)的几个角,也用细小的红色笔画好,这样一来。每砌筑一层,你就用水平仪看看,新建的建筑物画的红线与旧房画的红线是不是在一个水平线上,若不在一个水平面上,这就是每层的沉降量,到主体全部完工后(也就是荷载全部加上了),再看看两线的水平情况,而这就是房屋最后的沉降量!!
高填深挖段路基沉降量测量方法一样,你在路边找一个固定水平点,路基回填完毕压实后,在路基表面测几个点,也做标记,用笔记录在施工技术资料中,(什么时间测量的,多少点,用什么仪器测量的,都要记录好,等段时间你再去测量,看固定点与路基表面是不是在一个平面上?一般都有下沉,是多是少,就看压实的密度了,你每次测量记录就是详细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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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沉降归地基沉降吧。
降原因
由于建筑物荷载差异和地基不均匀等原因,基础或路堤各部分的沉降或多或少总是不均匀的,使得上部结构或路面结构之中相应地产生额外的应力和变形。地基不均匀沉降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将导致建筑物的开裂、歪斜甚至破坏,例如砖墙出现裂缝、吊车轮子出现卡轨或滑轨、高耸构筑物倾斜、机器转轴偏斜、与建筑物连接管道断裂以及桥梁偏离墩台、梁面或路面开裂等。[1]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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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沉降归地基沉降吧。
降原因
由于建筑物荷载差异和地基不均匀等原因,基础或路堤各部分的沉降或多或少总是不均匀的,使得上部结构或路面结构之中相应地产生额外的应力和变形。地基不均匀沉降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将导致建筑物的开裂、歪斜甚至破坏,例如砖墙出现裂缝、吊车轮子出现卡轨或滑轨、高耸构筑物倾斜、机器转轴偏斜、与建筑物连接管道断裂以及桥梁偏离墩台、梁面或路面开裂等。[1]
编辑本段沉降类型
建筑地基在长期荷载作用下产生的沉降,其最终沉降量可划分为三个部分:初始沉降(或称瞬时沉降)、主固结沉降(简称固结沉降)及次固结沉降。
初始沉降
初始沉降又称瞬时沉降,是指外荷加上的瞬间,饱和软土中孔隙水尚来不及排出时所发生的沉降,此时土体只发生形变而没有体变,一般情况下把这种变形称之为剪切变形,按弹性变形计算。在饱和软粘土地基上施加荷载,尤其如临时或活荷载占很大比重的仓库、油罐和受风荷载的高耸建筑物等,由此而引起的初始沉降量将占总沉降量的相当部分,应给以估算。
主固结沉降
主固结沉降是指荷载作用在地基上后,随着时间的延续,外荷不变而地基土中的孔隙水不断排除过程中所发生的沉降,它起于荷载施加之时,止于荷载引起的孔隙水压力完全消散之后,是地基沉降的主要部分。次固结沉降在固结沉降稳定之前就可以开始,一般计算时可认为在主固结完成(固结度达到100%)时才出现。
次固结沉降
次固结沉降量常比主固结沉降量小得多,大都可以忽略。但对极软的粘性土,如淤泥、淤泥质土,尤其是含有腐殖质等有机质时,或当深厚的高压缩性土层受到较小的压力增量比作用时,次固结沉降会成为总沉降量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应给以重视。[2]
编辑本段计算方法
分层总和法
分层总和法是在地基沉降计算深度范围内划分为若干层,计算各分层的压缩量,然后求其总和。计算时应先按基础荷载、基底形状和尺寸、以及土的有关指标确定地基沉降计算深度,且在地基沉降计算深度范围内进行分层,然后计算基底附加应力,各分层的顶、底面处自重应力平均值和附加应力平均值。通常假定地基土压缩时不允许侧向变形(膨胀),即采用侧限条件下的压缩性指标。为了弥补这样得到的沉降量偏小的缺点,通常取基底中心点下的附加应力sz进行计算。[2]
有限元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连续介质,对于一般土体可以采用非线性弹性本构模型或弹塑性本构模型,考虑复杂的边界条件、土体应力应变关系的非线性特性、土体的应力历史和水与骨架上应力的耦合效应,可以考虑土与结构的共同作用、土层的各向异性,还可以模拟现场逐级加荷,能考虑侧向变形及三维渗流对沉降的影响,并能求得任意时刻的沉降、水平位移、孔隙压力和有效应力的变化。从计算方法上来说,由于其计算参数多,且需通过三轴试验确定,程序复杂难以为一般工程设计入员接受,在实际工程中没有得到普遍应用,只能用于重要工程、重要地段的地基沉降的计算。[2]
规范法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 7-89)所推荐的地基最终沉降量计算方法是另一种形式的分层总和法。它也采用侧限条件的压缩性指标,并运用了平均附加应力系数计算,还规定了地基沉降计算深度的标准以及提出了地基的沉降计算经验系数,使得计算成果接近于实测值。 [3]
编辑本段计算注意事项
地基沉降计算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深度计算方法
沉降计算深度可采用《建筑地基基础规范》(GB50007-2002)中的方法来确定。
应力和变形的关系
在有关地基土中的应力和变形中,都把地基假设成直线变形体,从而直接应用了弹性理论解答。实践表明:对于低压缩性的土,当建筑物的荷载不大,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不超过土的比例界限时,它的应力和应变成直线关系,可以得到与弹性理论解答相近的结果。而当荷载增大后,情况却大不相同。又如高压缩性的软土在一开始它的应力和应变间的关系就是非线性的。因此,为了研究高压缩性土的变形和反映在更大的荷载范围下的变形的真实情况,就有必要把土看成作为非线性变形体。
土的压缩性指标的选定
从基础最终沉降量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基础沉降计算的准确性与土的压缩特性指标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时,由于压缩性指标选用不当,或根本不可靠,使得沉降计算完全失去意义。土的压缩性指标应该完全反映出土在天然的状态下受建筑物的荷载后的实际变形特征,但是,在现有条件下,室内实验与荷载实验时地基上所保持的应力状态和变形条件都和实际有所区别,而且对于不同的土和不同的实验条件,这些差别也不一样。
精确度问题
对于压缩性较大的地基,计算往往小于实测值;对于压缩性小的地基,则恰恰相反。为了提高地基变形计算的精度,在对比总结了一些地基变形计算与实测的基础上,对不同压缩的地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提出了相应的修正系数ψ,并认为只有正确选用了ψ,就能使地基变形计算的精确度普遍有所提高。但是,修正系数ψ的确定还不是很精确。[2]
编辑本段监测方法
监测点布置
沉降监测采用精密水准测量的方法,测定布设于建筑物上测点的高程,通过监测测点的高程变化来监测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在周期性的监测过程中,一旦发现下沉量较大或不均匀沉降比较明显时,随时报告施工单位。根据建筑施工规程要求和地基不均匀沉降将引起建筑破坏的机理,一般应在建筑物围墙每个转折点连接处设一个监测点。
控制点布设
由于控制点是整个沉降监测的基准,所以在远离基坑比较安全的地方布设2个控制点。每次监测时均应检查控制点本身是否受到沉降的影响或人为的破坏,确保监测结果的可靠性。
注意事项
(1)建筑物沉降监测点与基点构成闭合水准测线。 (2)沉降监测按国家一等水准测量规范要求实测。 (3)监测仪器采用DS05 级索佳B1自动安平精密水准仪,视线长度严格控制在30m以内,前后视距差<0.5m,任一测站前后视距差累积<±1.5m,视线高度(下丝读数)>0.5m。 (4)在各测点上安置水准仪三脚架时,控制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第三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5)在同一测站监测时,不进行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6)水准测量测点间的站数控制为偶数站。 (7)测站观测限差,基辅分划读数之差不超过0.3mm,基辅分划所测高度之差不超过0.4mm,测站观测误差超限,在发现后立即重测,若迁站后才检查发现,从基点开始,重新观测。 (8)水准测量的环闭合差不得超过2Fmm。其中,F为环线长度0km。监测过程中,对此严格执行,一旦超限,立即重新监测以确保监测精度。

收起

基坑深度的千分之5到千分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