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如何对待和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5 09:03:44
大学生如何对待和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大学生如何对待和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大学生如何对待和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所谓素养:是指人们在经常修习和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处事方

大学生如何对待和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
大学生如何对待和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

大学生如何对待和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
所谓素养:是指人们在经常修习和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具备一定的知识并不等于具有相应的素养.只有通过内化和融合,并真正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某种素养.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x0d  通过大学法律教育,使大学生拥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这对于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制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x0d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又必须看到法律教育内化为法律素养的诸多制约因素:一是功利性极强的就业至上评价体系.高校扩招后,随着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加,一些高校为给非法律专业学生挤出更多时间应付各种有利于就业的资格证考试,主动降低包括法律在内的其他软素质课程的教学与考查标准,这极大地影响了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对于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由于将主要精力放在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案例分析上,忽视对个人法律素养起综合性、潜质性作用的哲学、史学、文学和自然科学等课程和知识的学习,相当一部分法律专业的学生虽然十分熟悉各种法律条文和案例,但法律素养不高.二是泡沫化明显的法律专业重复建设.近年来,受高校扩招、合并和人才市场需求拉动等多方面影响,法学教育泡沫化倾向相当明显,不少院校匆忙建立的法律系,师资力量薄弱.一些所谓的法学专家从未参加过法律实践,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这些学校本来法学渊源不深,加上法学教师素质不全面,无法引导学生将所学法学知识内化为深厚的法学素养.三是现实社会尚不健全的法制环境.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健全,法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严肃性较差,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和特权观念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大学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成型成熟期,对外界信息吸收能力强、反应周期短,严肃性较差的现实社会法制环境对他们还相当薄弱的法律素养的消解作用也十分明显.\x0d  一、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素养\x0d  法律素养的前提是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x0d  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于法”,“人情大于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x0d  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的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x0d  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x0d  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二、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是:\x0d  首先,高校法律教育要回归重在素养的本位.即教育和人事部门必须努力破除就业至上的评价体制,要科学定位就业与学业、知识与素养的关系,重建就业与学业并重、学业优先,知识与素养并举、素养优先的评价体系.高校不可随波逐流,应坚持独立的学术精神和办学理念,消除学术泡沫,始终将素质教育摆在首位,高度重视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素养的培养和提高.在法律教育内容的安排上,要更加注重与哲学、史学及其他人文和自然学科知识的融合,更加注重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的层面来解读法治文明和法的精神,将法律至上等法的原则融化在大学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之中,内化为一种素养.\x0d  其次,法律文明要对行为习惯起到培育作用.知识内化为素养要经历一个不断积累、逐渐形成行为习惯,由自在转变为自觉的过程.因此,提高法律素养要重视法律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注意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文明成果和优良的法的传统,努力营造有益的法治文明氛围,促进法律知识与法治文明的相互渗透与融合, 促使当代大学生养成包含法律素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x0d  再次,法律环境要形成无所不在的外部约束.法律素养的形成并不是封闭的、单向的,而是开放的、交互式的.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与整个社会的法律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为此,一要努力优化法律环境,有法必依,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二要十分注重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屈服于特权,努力消除司法腐败.以此,让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真切感受到法律权限内自由自在、超越法律必受制裁的外部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