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中“利他行为”造成的影响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1 20:55:06
社会心理学中“利他行为”造成的影响社会心理学中“利他行为”造成的影响社会心理学中“利他行为”造成的影响“利他行为”意义上来讲是一种放纵他人的表现,这样做可以先放纵在慢慢以引导,才可以做到利他行为的方针

社会心理学中“利他行为”造成的影响
社会心理学中“利他行为”造成的影响

社会心理学中“利他行为”造成的影响
“利他行为”意义上来讲是一种放纵他人的表现,这样做可以先放纵在慢慢以引导,才可以做到利他行为的方针!

影响因素
社会行为有很多种,因为人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体,这种社会行为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分别是整体社会氛围的影响,另一个方面是体现在社会氛围对于个体的影响,进而个体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性行为的体现。心理咨询师的任务就是通过人的心理研究以及由心理而引导的外在行为,进而解决人们的心中困惑,以及引导人们的行为。
在社会行为中,有一种行为是利他行为,其反映在很多的方面,也正是因为在此过程之...

全部展开

影响因素
社会行为有很多种,因为人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体,这种社会行为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分别是整体社会氛围的影响,另一个方面是体现在社会氛围对于个体的影响,进而个体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性行为的体现。心理咨询师的任务就是通过人的心理研究以及由心理而引导的外在行为,进而解决人们的心中困惑,以及引导人们的行为。
在社会行为中,有一种行为是利他行为,其反映在很多的方面,也正是因为在此过程之中才能够社会交融的感觉。经过心理咨询师的研究和总结,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体现在利他行为的生物学基础,其二是体现在利他行为的自然环境影响因素,其三是体现在影响利他行为的社会环境因素。其实这三个方面也正是心理咨询师研究的范畴,因为它们具备的共性的体现,同时也是这样的因素,可以了解其中能够带来的很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一般就是生理上的基础,内在的因素以及外在社会的因素。
那么在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有没有什么方面是需要重点把握的?当然是有的,别的不说,就说,这个处理过程之中就是有着共性的体现,因为范围以及道德规范和约束力是很强的。所以完全有必要在此过程之中进行心理的疏导,进而能够有效的处理相关的事宜。[2]
个人因素
影响利他行为的主要因素是动机;另外还有旁观者的人数、他人的示范、需要帮助者的特点;以及可能提供帮助者的人格、性别、心情等等。
社会因素
社会风气也是影响助人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社会风气不好、正义难以伸张、人际之间充满不信任时,人际冷漠现象就比较普遍;而当见义勇为行为得到推崇和表彰,人们对法律法规的公正性和执法者的廉洁程度比较有信心,人际之间信任度比较高时,乐于助人的行为就易出现。
3根本原因
由于人类社会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人与人之间由于社会分工的产生而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经济、政治与文化关系,这就必然会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价值相关性或利益相关性。
利益相关
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相关性越高,“为我”与“为他”的价值对等性就越强,此时,人将会表现出越多的“为他”行为。例如,母子之间、夫妻之间由于通常存在很高的利益相关性,因此必然会表现出很多的“为他”行为。
社会分工的大量产生,使得人类社会内部的利益相关性远远高于低等动物,因此人类社会的“利他”行为也远远多于低等动物。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的广度及深度将会进一步增加,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相关性必然会进一步提高,社会的“利他”行为必然会进一步发展。
价值相关
人的价值需要可分为温饱类、安全与健康类、人尊与自尊类、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类等四个基本层次,价值需要的层次越高,其共享性和兼容性就越强,人在消费这些价值时与他人之间所产生的利益相关性就越大,就会表现出越多的“利他”行为。
也就是说,一个人的价值关系一旦发生了变化,必然会导致其他人的价值关系也会相应地发生一些变化,这种价值相关性既可能是正向的,也可能是负向的。当自己与他人之间的价值相关性为正向时,他人的价值增长将会间接地导致自己的价值增长,因此人们常常会有意无意地去帮助他人,从而达到间接地帮助自己的目的,这就人类之所以具有广泛的“利他”行为的内在机理。
4表现形式
利他行为的表现形式可分为为了回报曾经得到过他人的好处而助人,即回报性行为;或是为了补偿自己曾使他人蒙受损失而助人,因而被称作补偿性行为;另外,通常还可分为互惠互利式;行为操纵式;相互回报式;亲缘选择式等。
从整个生物圈的个体表现来看,大致可分为亲缘利他、互惠利他和纯粹利他。
亲缘利他
“亲缘利他” 即有血缘关系的生物个体为自己的亲属提供帮助或作出牺牲,例如父母与子女、兄弟与姐
妹之间的相互帮助。一般情况下,这种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的利他行为不含有功利的目的,因此有人把它称为“硬核的利他”(hard-core altruism)。
但生物学的研究也已证明,“亲缘利他”对生物个体来说并非没有回报。根据“亲缘选择”理论,生物的进化取决于“基因遗传频率的最大化”,能够提供“亲缘利他”的物种在生存竞争中具有明显的进化优势。(Hamilton,1963)因此,“亲缘利他”不仅在人类社会,而且在整个生物世界都是一种非常稳定、非常普遍的行为模式。例如,当幼鸟遭受攻击时,许多鸟类父母都会挺身而出,用伪装受伤的方法把猛禽引向自己,使子女得以逃脱。所以,无论在人类社会或生物世界,“亲缘利他”在父母与子女关系上表现得尤为动人和充分。而随着亲缘关系的疏远,“亲缘利他”的强度也会逐步衰减。生物学家甚至设计出所谓的“亲缘指数”,并根据它来计算“亲缘利他”行为的得失和强弱。
互惠利他
“互惠利他” 即没有血缘关系的生物个体为了回报而相互提供帮助。生物个体之所以不惜降低自己的生存竞争力帮助另一个与已毫无血缘关系的个体,因为它们期待日后得到回报,以获取更大的收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互惠利他”类似某种期权式的投资,所以有人把它称为“软核的利他”(soft-core altruism)。
例如,一种生活在非洲的蝙蝠,以吸食其他动物的血液为生,如果连续两昼夜吃不到血就会饿死;一只刚刚饱餐一顿的蝙蝠往往会把自己吸食的血液吐出一些来反哺那些频临死亡的同伴,尽管它们之间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生物学家发现,这种行为遵循着一个严格的游戏规则,即蝙蝠们不会继续向那些知恩不报的个体馈赠血液。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互惠利他”。
根据“边际效用递减律”,当施惠者与受惠者互相换位时,同样数量的血液将产生更大的边际效用,从而使这类行为具有明显的经济学含义。不过,由于施惠与回报存在着时间差,从而使这种期权式的投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互惠利他”必然存在于一种较为长期的重复博弈关系中,而且还要求形成某种识别机制,以便抑制道德风险和个体的机会主义倾向。虽然精密的“互惠利他”模型直到20世纪晚期才由博弈论专家阿克塞罗德建立起来,(Xelrod,1984)但它的基本思想却在200多年前亚当·斯密论述那只著名的“看不见的手”时,就被一针见血地指出过了。
纯粹利他
“纯粹利他” 即利他主义者不追求任何针对其个体的客观回报。
例如,汤姆逊瞪羚(Thomson’s gazelles)的利他主义行为:当狮子或猎豹接近时,往往会有一只瞪羚在原地不停地跳跃向同伴们发出警告。生物学家观察到,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行为方式,它只发生在最早发现危险的汤姆逊瞪羚身上。按照一般的行为原则,最早发现危险应该最早逃跑才是最佳生存策略。但汤姆逊瞪羚的“英雄主义”却放弃了第一时间逃生的机会,并以此代价向同伴报警,使自己暴露在捕食者面前。这一行为看上去颇似前述母鸟保护幼鸟的行为,但它们的内涵却有明显的差别。
病态利他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好吗?美国一位神经科医生在自己的研究新著中指出,病态信奉利他主义的人,表面上慷慨地给予他人以帮助,实际上却在慢慢走向极端、泛滥和狂热,往往对事态毫无帮助。罗伯特·伯顿医生是美国旧金山医院的一名神经科医生。他的研究新作《病态利他主义》将在2011年秋天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在心理学领域,这个词正在走红。
当一个人“无私”到走上歧途,可能会引发各种各样的失范行为,包括厌食症、收养动物癖、容忍家庭暴力的女人和容忍妻子酗酒的男人[3] 。由于对于任何社群来说,无私奉献都是必要的人际关系润滑剂,但走向极端,会助长人们对自己团队的盲信,造成党同伐异的心理。伪善行为和毒品一样,会在生理上成瘾。
关于利他主义和其他相关行为的研究近来很吃香。许多研究者指出,人类实际上是动物界里面少有的注重合作的物种,我们的利他主义冲动,是我们生而为人的基石。但美国奥克兰大学的工程学副教授芭芭拉·奥克莱却从工程学的原理来看“利他”行为,认为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有的只是等价交换。培训护士时,让他们具有高度的同理心、同情心,病人就会更喜欢他们。但研究显示,越是具有同情心的护士越容易丧失从医热情,离开这个行业的概率往往高于那些比较冷淡的护士。
病态利他行为
由于极度的利他主义而患上厌食症的姑娘越来越多。“他们对于周围的人的需求异常敏感,例如什么人需要一把轮椅,什么人需要几句鼓励。但是他们自己却试图隐藏或否认自己的欲求,好像从来就不需要什么一样。”
处在虐待关系中的人们也有这种类似特征,他们说服自己,只要做到自我牺牲、宽容,对方就会浪子回头。最极端的否认自我需要的是那些有收养动物癖的人,他们常常会养数量惊人的宠物,远超出他们所能承受的范围。美国塔夫茨大学兽医学院助理教授、收养动物癖研究中心的创始人帕楚尼克指出:他们工作时会表现得负责仔细、注重卫生,但一回到家就好像跳到了一个肮脏混乱的世界里,被散发着恶臭的营养不良的动物包围着,直到这些动物由于照顾不当而死去。收养者可能自认为是动物们的救世主,但根本无力照顾这些动物。就算在家里到处是死掉和濒死的动物,这些人还是会熟视无睹,在患者心里,这里还是快乐和谐的国度。这是一种妄想症,他们脱不下这件伪善和博爱的华服,这让治疗变得很困难。
5现实问题
目前,我国社会正经历着错综复杂的社会转型,从根本上引起青年的行为习惯、心理状态、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生活态度等方面的重大变化,青年利他行为(心理)弱化现象愈来愈普遍,利己与利他观念的倒置,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社会焦虑
社会焦虑突增导致青年社会责任突减。社会环境的急剧变化,使处在竞争环境中的青年,不得不经常考虑个人的工作、住房、医疗、婚姻、教育、就业……这一切都使青年的个人自我防卫意识得到强化,同时也使他们逐渐形成一种对社会的疏离,一种非正常的社会心理———“社会焦虑”产生。比如有些青年总有一种莫名的担忧,有一种对未来的潜在风险不可预期而又随时将临的“恐惧”和忧虑,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高焦虑者往往过多地关注自身而较少关心别人的疾苦。
商品规则
商品经济对道德思维方式的影响。在市场规则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些厂家、商家的美丽连环骗局,使青年明白了社会上大量的“利他”行为都带有利己的目的。因此对送上门的“好事”总抱有怀疑态度和戒备心理,强化了一些人对“利他”行为的怀疑心理和排斥态度,并将这种思维方式衍化到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认为人的行为不管多么高尚都是出于利己的动机,从而导致亲社会心理和行为逐渐弱化,对社会利他行为采取怀疑态度。
不良示范
不良风气对青年责任感的负面影响。不良社会风气尤其是官员的腐败堕落行为,在青年心目中属“反社会行为”,是一种只为一己之私而对社会极不负责的行为,使青年与社会的心理距离逐渐拉大。青年对腐败行为极为愤慨,这种愤怒可能不合适地宣泄到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上。其中有的人可能会把愤慨发展成反社会的心理和行为,给社会带来直接危害。
可以看出,社会发展与公共认同心理发展的不同步性必将造成心理失衡,并引发普遍的社会焦虑。这正是社会转型造成青年甚至民众利他行为(心理)弱化的直接背景。[4]
6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
儿童具有很强的观察模仿能力,当看到他人的助人行为时,儿童可能去模仿,学习助人行为。因而,应该充分注重家庭中父母的榜样教育力量。如果父母对他人总是采取利己的态度和行为,那么就必然会妨碍儿童利他行为的发生。相反,若是父母对他人经常采取慷慨热情的助人态度和行动,那么孩子往往会模仿学习,对邻里小伙伴或者幼儿园小朋友更多地发生助人行为。
学校教育
中小学为主的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关键工程。利他教育从中小学抓起,才能充分发挥它在影响一代人中的作用。就中小学来讲,他们正处于生理和心理都迅速发展和变化的年龄阶段,处在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时期,在这个年龄阶段所接受的一些思想、观点,所形成的基本情感、基本心理活动方式及行为习惯,对其以后的行为形成和发展会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影响。所以,如果忽视了利他行为的早期教育,将对青少年的利他行为的形成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社会道德
利他行为的促进需要整个社会的大力协助和积极参与。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有利于利他行为的产生。社会道德规范通过社会舆论和宣传,调动全社会的力量,鼓励和促进利他行为和助人行为。目前,我国许多省市都设立了“见义勇为奖”,对见义勇为者的事迹也都作出了相应的宣传和报道,引起了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这样,利他行为等良好社会风气才有可能逐渐形成。
7学界观点
与利己的关系
一般认为,利他行为是利己行为的延伸,人类主体的一切行为内在动力就是“为我”或“利已”。通常情
况下,“利己”行为所产生的价值收益往往具有较多的确定性、直接性、显性、眼前性、局部性、物质性和具体性,容易被人们所认识;而“利他”行为所产生的价值收益往往具有较多的概率性、间接性、隐性、长远性、整体性、精神性和抽象性,难以被人们所认识,需要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机遇、一定的环境条件、一定的知识(即智商)和一定的眼力(即情商)才能充分地、全面地进行认识,这就会在不同程度上降低“利他”行为的内在驱动力。
在特殊情况下,人有时为了“利他”而完全否定自我,导致自我价值的完全丧失(即牺牲),这是利他行为的极限状态,通常是由“思维惯性”“信仰理念”或“伦理规则”所引发的,在客观本质上并不违背“利己”的价值目的。
若干个人为了一定的价值目的而组成一个集体,若干集体为了一定的价值目的而组成一个社会,其客观目的都在于形成一定的互利互惠的利益相关性,因此人类的集体行为和社会行为,虽然在其表现形式上都是利他的,但在其客观本质上都是利已的。总之,利他是利已的延伸,他人利益可以根据利益相关性的大小,折算成一定数量的个人利益;公共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延伸,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可以根据利益相关性的大小,折算成一定数量的个人利益。
是否需要犒赏
利他行为和助人行为虽然表现方式不同,但有一个共同之处,都是为了使他人获得利益或予人方便。在社会心理学和其相关学科的讨论中,人们对于利他行为也有着争论,问题一般集中在利他行为是否会有酬赏。
有的学者认为,利他行为不需要任何酬赏,不论这种酬赏是来自外部(例如受表扬、获奖品等),或是来自行为者内心(例如产生自我满足、愉快的体验等)。
但是有的学者则认为利他行为虽然不需要明显的外来报酬,但是却需要内心的自我酬赏。
一般来说,大部分社会心理学家认为,真正的利他行为通常不期待外来酬赏,但行为之后可带来自我酬赏的结果。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