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是那个国家制定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08 17:31:09
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是那个国家制定的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是那个国家制定的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是那个国家制定的《田律》不是最早的环保法,虽然网上通篇都是这么说,但只要看下原文就知道了,因为这部法律

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是那个国家制定的
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是那个国家制定的

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是那个国家制定的
《田律》不是最早的环保法,虽然网上通篇都是这么说,但只要看下原文就知道了,因为这部法律不是专门用以保护环境的,只能说是最早提出环保要求的法律.
网上有翻文,效果不太好,原文不完整,因为很多字出不来,也不弄了,书上有详细的原文和译文,就不弄了,将就看下:
下及时雨和谷物抽穗,应即书面报告受雨、抽穗的顷数和已开垦而末耕种田地顷数.禾稼生长期下雨,也要立即报告降雨量和受益田地顷数.如有旱灾、暴风雨、涝灾、蝗虫及其他虫害等损伤了禾稼,也要报告受灾顷数.距离近的县,由走得快的人专送报告,距离远的县由驿站传送,在八月底以前送达.
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取幼兽、卵,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井和纲罟,到七月才解除禁令.只有因死亡而需要伐木制造棺椁的才不受季节限制.居邑靠近牛马的皂和其它禁苑的,幼兽繁殖时不准带着狗去狩猎.百姓的狗进入禁苑和捕兽的,不准打死;如追兽和捕兽的要打死.在专门设置的警戒地区打死的狗要完整上缴官府,其它禁苑打死的,可以吃掉狗肉而上缴狗皮.
每顷田地应缴的刍稾,按照所受田地的数量缴纳,不论垦种与否,每顷缴刍三石,稾二石,干叶和乱草够束以上均收,缴纳时,可以运来称量.
谷物、刍稾撤下来的木头的草垫,应即向县廷报告粮草石数,木头和草垫不要移作他用,要用来垫盖粮草.
驾车牛马的饲料,过期两个月没有领取或发送的,都截止不再领发,向大田领取而未设固定帐目的,按其领取凭证所到日期发给,不得超过凭证的规定.
居住在农村的百姓不准卖酒,田啬夫及部佐应严加禁止,违反法令的有罪.
严格来说,最早的环境保护法是汉朝时期的《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由王莽奏请并下达,原文我看过,但是在书上,网上目前没见有全文,这里有些简单的介绍:
1987年,考古工作者在甘肃省敦煌市与安西县之间的交界处,发现汉代悬泉置遗址.1990年10月至1992年12月,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对敦煌悬泉置遗址进行清理发掘时,发现一块墙皮保存较为完整,长 222厘米、宽48厘米,上面有用墨书写的《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经专家考证认定,这封诏书是西汉平帝时,太皇太后发布的一项诏文,由安汉公王莽奏请和逐级下达给群众的文书.该诏书保存基本完整(尾部有个别残缺).文首是太皇太后诏文,次为和中下发郡太守的例言,主体部分是月令五十条,按春夏秋冬的顺序,布告令文,分上下两栏,上栏是纲目,下栏是具体解释.其中春季20条,夏季8条,冬季10条.结束部分为安汉公王莽的奏请和逐级下达文书的格语,最后是敦煌太守的发文告语.据诏文,元始五年(5)五月开始颁行,八月发至敦煌.从五十条的内容看,主要是保护资源和环境,要求民众不违时令进行伐木、焚山、捕捉、捕捞、耕作、土木等等.其中对野生动植物禁伐或禁捕的时间很长,品种甚多,如规定1~9月禁止伐木,6月禁空巢,10月禁杀幼虫,9月禁取卵,12月禁取四寸以下鱼,4月禁焚山林等等,既遵循了动植物生长规律,又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相配合.时令要求相当具体:孟春(一月),禁示伐木,不能破坏鸟巢和鸟卵,勿杀怀孕的母兽、幼兽、飞鸟和刚出壳的幼鸟,要做好死尸及兽骸的掩埋工作.而且在“禁止伐木”条令后特别注明:“谓小大之木皆不得伐也”.仲春(二月),不能竭泽而渔,不能焚烧山林.季春(三月),则要修缮堤防沟渠,以备春汛将至.孟夏(四月),勿砍伐树林,不要搞土木工程.仲夏(五月)不能烧草木灰.季夏(六月),要派官吏到山上巡视,察看是否有人伐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