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黄的大斗笠》的作者高风的详细介绍(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代表作)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6 22: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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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黄的大斗笠》的作者高风的详细介绍(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代表作)
《金黄的大斗笠》的作者高风的详细介绍(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代表作)

《金黄的大斗笠》的作者高风的详细介绍(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代表作)
金黄的大斗笠
  各位好,从今天开始,我们一起来学习初中的语文教材.
  第一册课文是从《短文两篇》开始.我们今天先读的这篇《金黄的大斗笠》轻松有趣,我的理解是托福编课本老师的善意,不要先吓着大家了.但愿它象征着各位这学期的有趣和轻松.
  我的备课总是从收集资料开始.在今天的时代,当教师和当侦探有一点点相像.要是不信,请看我是怎么找到课文作者高风先生的.
  我认识的朋友里没有一位叫高风的,手边辞书中也没查到他.我看到的备课参考材料中缺乏这篇的作者介绍.好吧,那就上互联网去找.“高风”是个常见的词语,用它当关键词搜索,竟跳出37900个结果,多数是“高风亮节”,看到明年都看不完.我毕竟是个“网龄”五年的“老虫”啦(人在沮丧的时候要及时夸夸自己),经我把关键词巧妙组合,在全世界范围里毕竟搜出一篇发表在《扬子晚报》上的《老王出书》(作者庾康),与高风也与我们有关:
  “老王的一篇文章曾被初中教材收入.这件事我们说了多少年.有时向老王索要来看,他说,他也不知是哪篇文章.这是篇什么样的文章呢?这在我们心中始终是个谜.这次,老王终于把它寻出来编在书中,篇名叫《金黄的大斗笠》,人的纯真,大自然的纯真在老王老辣而随意的笔触中美好地呈现.在书中,我还读到老王写这篇文章的经过,真有夙愿已偿的感觉.”
  从这篇救我命的文章,我探知高风是男性,本姓王,爱抽烟,为人坦诚,勤于助人,从事编辑工作.他曾在一篇序文中这样写:“当编辑,上班编来稿,自己写作只能在业余.……让我自慰的是,我用我的笔写了我对生活的感受,我的认识,我的真诚.我所以喜欢散文,就因为它是个比较能够自由表达的文体.……日子是人的年轮.就写作而言,白天交给了人家,我只拥有夜晚,这年轮可以说是似有若无吧!”
  有了这个侥幸的开头,我便能从江苏省文联的网站查到长文《江苏文艺志》,其中的一段是我要的:
  “建国后,高风(王劭)的散文代表作有《记忆的一次碰撞》、《光点》、《海的情怀》、《一匹老马的生日》、《山村》、《一片湖》、《历史的枝叶》、《似有若无的年轮》和《烟历》等.”
  这下子信息多了三倍,姓名都有.很快,我又追查到他是江苏省报纸副刊编辑协会的会长,南京《新华日报》副刊编辑.鼠标点进去,竟然还有照片,照片竟然还能放大.呵呵,真是激动人心啊,我看见了高风先生大大的侧影,他正专心地在一份材料上写字,年纪不轻了,没有白发,脸庞消瘦,很有知识分子气.这照片是抓拍下来的,自然朴素,没有一点摆姿势的生硬.我看他,他不看我,他不知道我找他找得好苦!
  接着出现了戏剧性效果:我在“新传达”网站的“江苏副刊”栏目查到了《江苏省第十二届报纸副刊好作品获奖目录》,高风的散文《太阳和云》荣获一等奖.正要收兵,忽然瞥见在他大名上面三个,竟是一个“陈村”.惭愧,我的《去见史铁生》也得了奖,怎么还没人通知我呢.感谢老天,感谢互联网,我和高风先生原来早就排在一起了.
  我随手给南京的文友发了个电子邮件,请他帮我联络高风先生.
  我写这些,一是希望讲课从轻松的讲故事开始,二是请大家和我一起赞叹互联网的神奇.在网上,我另买过几张卡,可以联网查找几十万册图书.写作时,我将电脑挂在网上,稍稍一弄,那些需要核对的引文,一一会在屏幕上跳出来.这样的写作,不仅仅是劳动,有时与玩电子游戏也差不多少.
  下面,我们开始阅读课文.
  这篇散文,读起来应该没什么障碍.很少难认的字,也不讲叫人头痛的大道理.它用欢快的节奏,一路蹦蹦跳跳地写下去,行文有弹性.我们知道,写文章又叫“创作”,意思是要写得和别人不同,有自己独特的发现,独特的说话方式.就像各位的脸,如果都和别人长得一样,这世界该多么无聊!这篇课文,有个特别的地方,它所写的是日常生活的一个场景,所用的却是写童话的手法.它让一样样东西都有灵性,换句话说,它把它们都当人来写,“拟人”.这种所谓的“手法”、“技巧”听上去没感觉,对着课文一看就明白了.我们看课文吧.
  文章开始.天上,风刮来一团乌云.如果就这样平淡地写,也没错,不过它是另外一篇文章了.作者写的是“偷偷溜来一团乌云,风推着它爬上山头.”那团乌云,被他这么一写,就贼头贼脑了,存了心要做捣鬼的事情.而风呢,和乌云狼狈为奸,推波助澜帮云溜过来.那风是有力气的大风,能推别人爬上山头.请注意一下那个“爬”字.本来,人登山叫爬山,从低到高.云本在天上,常常飘得比山还高;就算它挂在山腰,也常常懒得去爬上山头.云上了山,平常的说法是“黑云遮住了山头”,写得很客观,也就是我们看到的样子.这里用了一个“爬”,和前面的动词“溜”一样,有一种主动,还有一种在使劲的感觉.舍得花力气去干坏事,可见那两个东西(乌云和风)是下了决心了.它下决心去干啥,为什么非要说它想捣鬼?我的推论拆穿了很简单,是从那个“偷偷”来的,做好事还用偷偷摸摸吗?
  乌云为什么要费那个力气去爬山?原来它是要到山的那一边.想必它在这边玩够了,要去那里耍一耍,将心比心,我们也常常这样.阅读中,我们的目光是随着乌云在移动,也爬上了山,可以看景了.因为身子已经从山的这边挪到了山的另一边,所以,山那边成了作者写的“山这边”.
  看景看到山这边,用一句成语,是“豁然开朗”.作者给我们描绘了山这边的景色.因为这篇散文主要是叙事而不是写景,因而他才写了一句就停下来,像在画写意画,泼出一滩绿色后,急忙点出绿海中的那个男孩.所有的景色都成了那个男孩的背景.那男孩只穿一条短裤,这是文明要求一个人的最少的衣裳了.写他穿得少,是让他更亲近自然.有什么比阳光下的皮肤更亲近自然呢?如果让他穿一套校服,穿条牛仔裤,后面的文章就难写了.
  这男孩手里有东西,不是羽毛球拍,不是一杆大旗,而是一根树枝.想到树枝,很容易把它想成老师的教鞭,光秃秃的,发出寒光.作者让“树枝挂满绿叶,歌谣般亲切、柔和.”这一点绿色与男孩身后的大片绿色呼应着.更重要的,枝条上的生命与那绿海的生命呼应.树枝在男孩的手中挥动,是活的流动的,所以用了“歌谣”来比喻.这比喻非常好,新奇而贴切.这镜头我们也看到了,想不出,作者把它说出来了.这就是俗话说的“人人意中所有,人人语中所无”.绿色的“亲切”不必解释了,那“柔和”,我想是因为蓬勃的生命,它总是唤起我们柔和的情感.
  本来,这文章里没有作者的身影,文章装作作者不在的样子.这一句“歌谣”的比喻让作者现了身.它不是风说的、不是云说的、不是男孩说的,只能是作者在说.严格地看,因通篇不是这写法,突然冒出作者有点问题.但因为这比喻实在非常精彩,无法割爱,所以现身不现身不去考虑它了.
  说到生命,除了植物和男孩,还有一头小山羊.山羊就是那种长胡子的羊,有人说它像是羊里的知识分子.羊一出来,那根树枝就有了切实的用途,挥动它也有了理由.它不是作为优美的道具凭空添加的.这比有些人为了拍照,临时抓点不相干的东西衬托自己好多了.小羊雪白,除了给我们另一种颜色,也可推想羊的主人勤快地照料它、爱它.这会儿,一切太平,“小山羊在田埂上悠闲地啃着青草”.如果我们在农村生活过,或者也放过羊,就能理解作者为什么要用“看管”二字.没放过羊的各位请想一想,如果没有男孩的看管,小山羊怎么还肯呆在田埂上呢?再一次将心比心,没有老师,你们会一个个端坐在座位上吗?跳进田里大吃一顿,一定比“啃”田埂上的青草痛快得多.接着,大家不妨拿支铅笔做个“啃”的动作.啃,是不是一种很努力却不潇洒的动作?它常用来表现动物(当然包括人)专注于有限的那点点食物的场面.从这些非常小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出作者的细心周到,他选用的词十分在理.
  在读这段的时候,我们差点把风和乌云忘记了.可是,如果没有它们的捣乱,前面的“悠闲”就显不出它的难得.我们今天在说“和平的日子”,同战火之中的人在说,感觉太不相同.本来,和平是应该的,悠闲也是应该的,生活中往往忘记它的存在.一直要到失去,这和平与悠闲才被我们关注.还是举例来说吧,我们平时并不感觉到自己生着两只耳朵,一旦被蚊子叮了一口,就会时时意识到它;如果不幸被拳王泰森咬掉半个,就更不能忘怀了.再如电影中,在坏事来到前,常用一段非常温馨的场景,有时还加上多情的音乐,让观众随后更觉痛苦.课文里当然没那么严重,只是在对比的手法上说,它和电影、和我们的耳朵是一样的.
  “风来啦!”文章中一次次出现这样的叫声.本来是无声电影,这下子有声有色了.从效果上说,这喊叫也造成急迫感.
  雨的前头是风,尤其是那种阵雨和暴雨.这时的风还是干燥的风,它似乎没什么害处,所以男孩并不慌乱,还笑笑的.它有点瞎忙乎,把庄稼叶子翻来翻去,把小羊的毛吹来吹去.我请大家再注意一下小羊的毛.为什么它会“被梳理好,又弄乱”呢?一种情况,风是乱吹之风,如旋风.可是看风从山的那边偷袭而来,看下文追着男孩跑,可见不是原地打转转的旋风.所以只可能是另一种情况了:不是风向变了,而是羊走动了.羊转了方向,因此毛就一忽儿顺了一忽儿乱了.我们再多想一下,这也在说,当男孩傻高兴的时候,羊比他敏感,已经不安了,不再是刚才的悠闲状态.
  雨终于来了.如果没有雨,风作不了什么乱,看来它有自知之明,所以肯费力气推了乌云爬山.这会儿,乌云变雨(从科学道理上说,是积雨云里的小水滴和冰晶随云体发展而体积增大,上升气流托不住它,终于落向大地).作者又一次用拟人的词语,陈说“乌云被太阳照得受不了”.这么一写,乌云显得很委屈,可以把“罪责”推脱干净了.
  我小时候猜过一个谜语:千条线,万条线,落在水里都不见.这线便是课文中说的“那又粗又亮的线线”,它没落在水里,而是还在天上,所以不仅能看见,还能数得清.有这样粗亮的线线,只能是夏天的暴雨.它是体积较大的冰晶在下降途中融化而成的.
  作者再一次写“风来啦”.因为有雨的壮胆,风开始胡闹了.它不再满足于翻翻叶子、弄乱羊毛这些小动作,而是像个醉汉抱住树去乱摇,将声音都摇出来.我们知道,沿海地区的台风,常可将房屋摧毁,将大树连根拔起.这也很真实.但不是我们课文所要的.作者要渲染的不是灾难和恐怖,而是水墨画般的田野小景.那么,让树摇摇、哗哗几声就够了.
  再一次大叫“雨来啦”,而且是瞄着男孩来了.这时的男孩不再笑了,他鞋子不穿地跑了起来.他应该是顺风在跑,跑得很急很快,有那个“噼里啪啦”作为伴奏.
  作者这次把风雨排在一起叫了.如果仅仅是叫“风来啦!雨来啦!”虽然连风带雨地出现,也多少有点重复.作者聪明地换了一行,再大叫一声:“姐姐带着斗笠来啦!”直到这时候,画面里出来了第二个人,课文题目中就写着的斗笠总算出来了.我说换行聪明,是觉得如果放在同一行写,就没有那个突然的、喜出望外的感觉.正被风加上雨追得乱了脚步,抬头看见了姐姐和斗笠,那感觉有多好!
  文章到这里,尽管没有空一行,但上面的故事和下面的故事仍可以分为两部分.中间有跳跃和停顿.作者把弟弟怎么见姐姐省略了,见了之后怎么样也省略了.这像是画中留出的空白.作者用笔用在最能出彩的地方.我们在自己写文章的时候,也可学学这种不写得太满的笔法.
  “雨,只赶上洗洗斗笠.”前文说了,雨在追男孩,它本想把男孩洗洗的.这句话,从情节讲,是间接地说男孩躲到斗笠下了,从情绪说,有点奚落、嘲弄风雨的意思.看看,你们白追了.
  风还是不死心,还在吹.它要看斗笠下有什么.
  作者又一次显露他的匠心,他没有立即写到斗笠之下,而是从外面写起.翘起的小辫总是属于女孩,那么,那边的揽着山羊的胳膊就是男孩的了.在斗笠搭成的小房子里(我觉得小棚子可能更相像些,因棚是有漏空的,正好露出小辫和肢体,而房子四壁严实.作者也许是为了强调安定感),姐弟俩安适地坐着.作者不忘再添有趣的一笔,孩子们的“脚指头还在得意地动呢”.整个画面是不是非常生动?
  对此,作者在另外的文章中注“其实,过去农村的孩子大半年光着脚丫,脚趾头能量很大,很调皮,有的孩子练得手一样灵活.”
  这里提一下,“脚指头”最好写成“脚趾头”.“指”,多数情况下对“手指”而言;古书上偶有指脚的.“趾”,和“指”的发音一样,可以指脚(如:趾部),也可指脚趾.组词:足趾,趾高气扬.这也是人类复杂的地方,动物四肢平等,一律都用“趾”.既然我们已经不可能平等地把“手指”写成“手趾”,既然人的手太重要了,进化到今天非常不容易,不妨让它享受一下特权吧.(我后来查高风的书,书上写的是“趾”.)
  画面过后,作者写声音.他总能做到“有声有色”,这使得文章有更多的描写手段,更多变化.
  这一段不必多解说,各位都那么聪明,一看就懂.反正是欢乐的气氛.小山羊本来也是要笑的,可惜不会笑(据说动物中只有人会笑),所以只能咩咩两声.小弟弟在姐姐面前可以耍点赖,所以“得了便宜还卖乖”,竟说什么“可惜”.姐姐在弟弟面前是可以打他一打的.我们只听见打了一下,也就是说,弟弟没有还手.他大概觉得既然贫嘴,被自己姐姐打一打也是活该.本来掀动斗笠的是风,现在是笑声.因为心里高兴,雨丝写作“银线”,与金黄的斗笠,一金一银,正好对比.
  最后的自然段让故事结束.从近近地听姐弟俩的笑声到远远地观看.暴雨已变成了“太阳雨”,东边日出西边雨的.
  这篇文章的好处在于它很自然.那些画面和场景都是精心做出来的,有很大的修饰成分(这是危险的写法,很容易变得做作),作者仍然写得流畅动人,一气呵成.文末的那些笑声出自肺腑,令人愉快.
  这篇课文讲完了.最后,我的提问是,如果我把最后那段话修改一下,删去两句出自作者的赞语,改成“远看,斗笠像个大蘑菇.阳光照着它,雨水润着它.”你们觉得有什么不同?
  还有一个小地方戏说一下:
  弟弟问姐姐,你怎么知道雨来了.姐姐的回答是,“那团乌云走过咱家的窗前,我看到它的影子了.”我们用做游戏的心态来分析一通,如同此文一开始我的“侦破”.
  他们的家在哪里呢?
  乌云是从山的那边过来的.风和雨追着弟弟,弟弟应该是顺着风跑,这样才是追.送斗笠的姐姐应该是迎面出现在弟弟的面前,而不是也在他背后追他.我们从左到右排列的话,依次是:山,雨,弟弟和羊,姐姐,家.这样的相逢,姐姐和暴雨一在左一在右,比赛谁先到男孩身边,才更有意思.从“姐姐带着斗笠来啦”的“带”字也可以看出,因为暴雨连弟弟都没追上,姐姐是不必“戴着斗笠来啦”.
  可是,他们的方位如果真像我说的,他们的家在哪里呢?风可以先吹一通,那乌云怎么会先经过那个窗前呢?乌云绕着山在盘旋吗?当然,宽松一点,把它理解成姐姐在哄弟弟玩儿,那就无所谓方位了.
  我留心这些方位不方位的,是因为二十多年前,一位期刊编辑改我小说时,把一座石板桥的方位改错了,让一个出村子的人其实又走了回去.他改我别的地方,我很难同他争个明白,看艺术的眼光不一定相同,但他把方位改错了,这可是一证就明的啊.
  更有一次,近年,我读朋友写上海的一部长篇小说,里面有很多东南西北,我却怎么都读不通.我只好去问她,你书中的那个姑娘是从哪里走进上海的?她告诉了我.我听了愣了一下,突然明白了:原来,她不识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把东和西弄反了.许多年后,人家研究她的作品,还以为作者有什么深意呢.
  最后要交待的是,在朋友的帮助下,我找到了高风先生.我们通了电话,承他惠赠大作《似有若无的年轮》一册,并写给我简历.有趣的是,他原来是我认识多年的一个编辑小友的父亲.早知如此,我直接找他女儿就行了.
  这篇课文写于1985年.在《一篇课文》一文中,高风先生记述了他写我们这篇课文的缘起.1979年5月,为创作“长江组歌”,他和同伴沿江游历,在白帝城(就古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中刘备死去的那个地方),他因脚被钉子扎了,没跟团队去参观,独自留在了白帝庙外的农田,“让山水净化心胸”.
  “山坡上,有个七八岁的男孩,手持一段树枝,放牧三五头山羊.山羊是可爱的动物,我幼时曾因没有自己的山羊而遗憾.那个男孩,小褂不扣,露出肚皮,见了陌生人又装出一副老练的样子,直似我儿时的同伴.忽然,蓝天上飘来个云团,又不知从何处袭来一阵风,把坡地里的大叶作物吹翻,稀稀拉拉洒下大雨点.我知道,来势虽猛,很快就会过去.再看男孩,他行若无事,正仰脸承受噼里啪啦的雨点,似迎接喜悦.这雨点打在皮肤上有麻酥酥的感觉,我身受过,便有同感,只是囿于礼法不能像他那样享受.但这情境却把现实和我的记忆重合了.幼时在农村,关于雨、山羊、姐姐的情景积聚很多,几十年后一回顾,仍历历在目,仍能真切地感觉到有斗笠不戴,淋得头发贴在脑门全身衣服湿透的清凉、舒畅.……这都激动着我.但没酝酿成熟,直至几年后才写出来.我已经记不起什么契机,让我把太阳、风、大雨点、田野、金黄的大斗笠和姐弟之情组合起来,努力提炼人的纯真、大自然的纯真.”
  我们从高风先生的这段话中了解到:写作是需要契机的,一声“芝麻,开门吧!”石门轰然而开,沉睡中的以往的经历会突然苏醒,与眼前的事物重叠,在我们的脑海中浑然一体,以至于凝聚成新鲜的文字.
  
  高风,本名王劭,1930.10.30生,1949年渡江战役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曾在北京解放军总部工作,又以志愿军身份到过朝鲜.在部队十年之后,1958年转业到南京,在《新华日报》任文学编辑近四十年.业余写诗和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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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黄的大斗笠(作者:高风)
  ____干干净净的蓝天上,偷偷溜来一团乌云,风推着它爬上山头.山这边,梯田里的庄稼像绿海里卷来的一道道浪 头.一个浑身只有一条短裤的男孩子,挥着一根树枝,树枝挂满绿叶,歌谣般亲切、柔和.他看管着一头雪白的小 山羊,小山羊在田埂上悠闲地啃着青草.
  ____风来啦!
  ____庄稼的叶子翻过背,闪现出一片片灰绿.小山羊的毛被梳理好,又弄乱.小男孩脸上的汗珠被吹干,换上调皮的笑意.
  ____雨来啦!
  ____乌云被太阳照得受不了,越缩越紧,于是挤下了雨.
  ____那又粗又亮的线线,似乎能数得清.
  ____风来啦!
  ____它抱住每一棵它遇到的树,用力摇,摇得叶子哗哗响.
  ____雨来啦!
  ____它向小男孩跑来.小男孩一定很急,连鞋都不穿,光着脚丫跑得饼里啪啦的.
  ____风来啦!雨来啦!
  ____姐姐带着斗笠来啦!
  ____雨,只赶上洗洗斗笠.
  ____风,总想掀开斗笠,看看下面遮着什么.
  ____金黄的大斗笠下:这边,露出一条翘起的小辫;那边,露出一条揽①着小山羊的滚圆的胳膊.在用斗笠临时搭成的小房子里,姐弟俩坐着,任凭雨水洗刷四只并排的光脚,脚指头还在得意地动呢.金黄的大斗笠下还遮着笑,遮着小山羊偶尔发出的华咋声,遮着姐姐和弟弟的笑语:
  ____--姐姐,你怎么知道雨来啦?
  ____那团乌云走过咱家窗前,我看到它的影子了.
  ____--姐姐,你怎么知道风来啦?
  ____咱家屋后的竹林告诉我的.
  ____--姐姐,你要不送斗笠来,哪怕晚送一会儿,我正好淋个澡.可惜……
  ____啪(是一只手打在另一只手上).
  ____--嘻嘻.
  ____-一咯咯① 笑声冲出银线织的雨帘,笑声掀动金黄的大斗笠.
  远看,斗笠像个大蘑菇,是那么美.阳光照着它,雨水润着它,它是那么有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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