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发展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5 13:10:24
语言发展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什么
语言发展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什么
语言发展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什么
形式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其根本的理念,就是不相信仅靠单一语言的深入发掘,就能洞悉人类语言的共性、本质或者说“普遍语法”,因此致力于通过跨语言的观察比较来获得对人类语言共性的认识.语言类型学家相信,对人类语言机制和规则的任何总结概括都必须得到跨语言的验证,而对任何具体语言的“特点”之研究也必须建立在跨语言比较得到的语言共性和类型分类的基础上(而不仅是基于一两种语言间的比较).类型学特有的研究对象,就是人类语言间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差异的不可逾越之极限也就是语言共性之所在.其特有的研究方法,包括语种库(language sample)的建立及语种均衡性的追求、参项的选择、相关语言要素或语言特征间的四分表分析及其空格的发现、绝对共性和蕴涵性共性的建立、对跨语言的优势现象(prominence或priority)和标记性(markedness)的总结、将蕴涵性共性串成系列的等级序列的建立、基于大规模语种库统计的和谐性(harmony)的总结,对共性或倾向的解释,等等(参阅刘丹青2003).
关于学派,有学者将语言类型学归为功能语言学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学派,文献中也能看到“功能-类型倾向/方法”(functional-typological approach)这一类表述.这的确反映了部分的现实:类型学家中的多数学者在语言哲学上倾向于功能主义而不是形式主义,而功能派学者中也有不少人乐于做类型学研究.但这只表明类型学和功能语法的交叉,而并不体现两者的等同.类型学的“区别性特征”是它在理念上对跨语言研究必要性、重要性的坚持和上面所述的研究对象和方法的特色,而不是功能主义的那些基本信念.不少功能派学者主要从事单一语言的内部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自己的理论,并不重视跨语言研究,如一些话语分析的学者和认知语法的学者.虽然部分(哪怕是大部分)类型学者像功能学派一样相信,语言共性的存在,不是因为天生得来的普遍语法,而是为了满足人类语言交际或认知等功能的需要(参看科姆里(Comrie)1981,沈家煊译1989:28),但也有一些类型学家,包括最专业的类型学家,却很乐意采纳形式语言学的观点.例如,Hawkins在用处理机制(processing)解释语序共性的同时,就很强调句法的独立性,他不但乐意采纳X杠杆的理论来分析句法结构(Hawkins 1983:184),而且强调语序共性或倾向是为了便于处理纯句法结构而不是处理语义关系或语用功能(1994:409),这是明显有悖于功能学派的基本信念的,并且在成果的表达上也尽量地追求严格的形式化.此外,也有不少形式派学者、包括像来自生成语法大本营麻省理工学院的Ken Hale这样的学者,非常热心于类型学的研究,愿意让生成语法的理论解释去接受更多人类语言的验证.将语言分为结构定型(configurational languages)语言与非结构定型语言(non-configurational languages),被视为类型学中的一项重要分类,而这项类型划分正是由Hale等生成学派类型学家所作出的,而关于话题结构化语言、焦点结构化语言等类型划分,也是由此派生出来的.这些学者构成了类型学中一个分支 “原则与参项”类型学派(Fukui1995),他们虽然从形式学派出发,但在相信跨语言验证的必要性和致力于从事跨语言比较方面跟其他类型学家是一致的,体现了类型学和形式学派的交叉.形式学派的最新分支之一优选理论更是大量吸收了类型学的观念和成果(其对某个特征有无标记的判断就主要基于跨语言的分布情况).因此,将语言类型学简单地归入功能学派的分支,难以反映当代语言学学术分野的大势.
功能学者或形式学者从事的跨语言类型研究往往带有举例说明的性质,而不太讲究类型学特有的那套工作程序.“职业”类型学家的成果特别是经典性成果,则遵循Greenberg(1963)所奠定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这些著述首先追求语种库的覆盖面和均衡代表性,一方面是逐步扩大语种库的数量,从Greenberg(1963)的30种语言,到Keenan & Comrie(1977)的50多种语言,到Hawkins(1983)的200多种语言,再到Dryer(1992、1999)的600多种语言和900多种语言,另一方面是通过改进统计程序来减少谱系、地域方面的不平衡(如Dryer1992).此外,这些成果在大型均衡语种库的基础上,或者寻求无例外的蕴涵性共性,如Greenberg(1963)和 Hawkins(1983)关于语序的共性,或者寻求严格的等级序列,如Keenan & Comrie(1977)关于制约名词短语关系化的可及性等级序列(Accessibility Hierarchy),或者追求大规模的统计结果,如Dreyer(1992)通过625种语言的调查来确立各种句法结构与动宾结构是否和谐,或者追求全面覆盖的分类系统,如Grinevald(2000)关于类别词(classifier,包括汉语所谓“量词”)的分类系统.在这种范式下所获得的研究成果,能够在语言普遍性方面获得最大的说服力.而功能主义学者或形式主义学者所从事的类型学研究,尽管在理论追求和洞察力方面也许有其不俗的表现,但其类型学的充分性(typological adequacy)[1]却无法与狭义的类型学成果相比,多多少少带有“客串”的性质.凭着自身特有的范式,语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