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们能(奥巴马传记)的读后感600字左右的读后感 注意 题目是【是的 我们能】是奥巴马传记!我会给很多很多分的 快开学了耶 要交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8 09: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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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们能(奥巴马传记)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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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回忆录》显而易见,这本书记录了这位伟人总统的身世,成长与梦想,他是如此受到美国人民的爱戴,他的背景,他的肤色以及他的成就,注定他是位不平凡的伟人,我相信这是一本美国政坛有史以来最好看自传,它必将震憾我们这代正追逐梦想的年轻人,重新审视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成就我们非凡的梦想.
巴拉克•奥巴马——1961年8月4日生于夏威夷檀香山.他的出生本来就是对当时社会的挑战,因为他母亲是堪萨斯白人,而他的父亲是位肯尼亚卢奥部落黑人,当时“种族通婚”意味着丑陋,预示着一种畸形的结果,可他的母亲并没有选择那些愚蠢的做法或是胎或是将孩子送向遥远的修道院.因为她相信他的孩子会像他父亲一样的优秀,说到这就不得不说说奥巴马的父亲,他是位极有才华的黑人,虽然在奥巴马两岁时因情感不和与奥巴马的母亲邓娜姆离婚,但从书中奥巴马母亲对老奥巴马的描述可看出,邓娜姆还是爱着他的,这可见他魅力之大.而他作为肯尼亚首位非洲留学生前往美国深造,并一度以优异的成绩在美国最高学府哈弗大学攻读法律系博士学位.不幸的是他与1982年在肯尼亚车祸身亡.而在此之前奥巴马与他的继父罗罗.素托罗来到印度尼西亚的乡下居住,这段时光是奥巴马最快乐的时间,家中像个动物园,养了鳄鱼.猴子.大鹦鹉等等……
但生活总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种种原因他的母亲邓娜姆又与罗罗再次离婚,带着奥巴马回到夏威夷,但这次可没那么幸运,由于奥巴马的逐渐长大,他也逐渐发觉了什么肤色、态度、公平……当他一次一次被心爱女孩拒绝,当他不被允许进入棒球场,当一切一切发生的时候,他明白了这一切都是他那如焦炭般的肤色,他开始堕落,学业荒废,吸食毒品麻醉自己,留恋于酒吧与赌场.
好在这样的时间没有持续很久,他逐渐开始清醒,开始改变自己,他更加的专心于学业,终于在1991年毕业于哈弗大学法学系,取得博士学位在这之后他在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
他正式涉足于政坛在1996年时当选伊利诺伊州第十三区的参议员,从此走上政治之路,知道2004年8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铿锵有力的讲演,开始声名大噪.
2008年8月27日奥巴马击败强敌希拉里,正式获得民主党提名总统候选人,他的成功离不开那些动人的演讲,所以他被认为最具草根魅力的领袖,他靠民间小额捐款达到2.33亿,打破美国历史记录.
奥巴马的快速崛起已成21世纪政坛传奇,相信这位美国两百年来首位黑人总统将打开历史的新章.

《奥巴马传》读后感
这本传记于2009年1月出版,封面是我喜欢的大红色,给人以热情与希望之感。全书语言通俗、资料翔实,句子非常活泼,比喻令人捧腹但却绝对形象。读起来像一本小说,很生活化,像极奥巴马本人——温暖谦和,贴近民众,一经接触,便生发亲切。读完之后,奥巴马对自身的迷茫与思考、对人生目标的不懈追求,对幸福家庭的把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奥巴马,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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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传》读后感
这本传记于2009年1月出版,封面是我喜欢的大红色,给人以热情与希望之感。全书语言通俗、资料翔实,句子非常活泼,比喻令人捧腹但却绝对形象。读起来像一本小说,很生活化,像极奥巴马本人——温暖谦和,贴近民众,一经接触,便生发亲切。读完之后,奥巴马对自身的迷茫与思考、对人生目标的不懈追求,对幸福家庭的把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奥巴马,1961年出生于夏威夷,具有

肯尼亚与美国血统,性格受生父影响较多,后天由母亲引导与自我修炼双重作用塑造而成。童年与母亲和继父在印尼度过,因继父对生活的妥协,母亲决计重新按照美国标准把他养大。小小孩童,每天早上4点钟便要起床,修习3个小时英文才去学校念书。10岁时回到美国,与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小学至大学阶段,均在美国“常春藤院校联盟”中度过。人很聪明,喜好运动,但没有明确生活目标,得过且过,成绩一直不好不坏。肤色和种族问题一直困扰着他,精神极度矛盾,中学时候甚至以吸食可卡因等毒品来逃避内心的冲突和折磨。

大学三年级时,由西方学院转学至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政治学。教授罗杰.博谢“让学生自己思考”的教书哲学给奥巴马以深远的影响。他开始明白:一个人的身份在出生时与种族有关,但身份不会也不可能只停留在开端。他渐渐体悟:世界很大,并不仅仅关乎自己。虽然他关于自身种族的迷茫和苦痛仍然萦绕于内心深处,但他开始认真而严肃的思考自己的人生。他开始大量阅读,不断思辨。2年时间里,奥巴马抵御着纽约眼花缭乱的各种诱惑,像个苦行僧一般不断修炼,智力得到极大提升。他终于确信:自己想在这个世界留下独特的印记,他决心做一个社区组织者,改善社会下层人民的生活。这个目标的树立一方面得益于母亲对他品格的塑造,另一方面,是他自我不断思考的结果,是高尚并且很难实现的。

关于人生的思索,是个很严肃的事情,没有人一出生便明白自己的方向。它需要不断询问自己的内心,不断地积累,不断地调整到自己坚信。中间会几经周折,如同炼狱,时间亦会相当漫长。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思索过这样的问题,只是很难有人坚持下去,最终放弃、麻木或者迷失。没有方向的生活如同大海航行缺失指向,只能横冲直撞、原地打转或随波逐流。奥巴马从1970年到1983年,方才从种族迷茫中解脱,找到自己的定位,我们有多少人认真给过自己一点时间去思考自己的生活和追求?死鱼才会随波逐流,放弃思考的人生,必定乏善可陈,一败涂地。

毕业后奥巴马留在了曼哈顿,在一家跨国公司任职,从最初的调研经理晋升到了金融作家。他有了自己的办公室,自己的秘书和自己的存款。在很多人眼里,他会在商界大有作为。有时候他会想象自己是一位大企业的首脑,大声发布着命令,踌躇满志地达成某种协议。每当这时,他会赶紧停止这种想象,并因为自己缺乏决心而内疚。

这就是真正成功人士的素质——具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只听从内心真正的召唤,不会因任何外在诱惑而改变。有时候我们仿佛走在一条貌似成功的路上,但它却与我们追求的东西相去甚远。我们必须及时订正自己的方向,杜绝杂乱的幻想。唯此,理想之路才有可能一点点地在我们面前延展。

非凡的成就来源于对目标的执着坚持,奥巴马向世人证明了这一点。为了理想,奥巴马辞去了前景光明的工作,投身社区建设事业,不断遭遇着失败、误解和各种烦恼,不断迷茫又不断调整着自己。在事业第一个贵人杰瑞的帮助下,奥巴马终于克服了各种阻力、挫折以及多次失败的集会,组建了自己的核心组织团队,事业开始初露端倪,小有成效。但随着工作的推进,他反而觉得梦想越发显得遥不可及。人的私利思想经常无法克制,人们总在有利于自己的时候才会团结起来,这些与奥巴马利他主义的理想格格不入。他内心再次长起了自我怀疑的野草。
成长总是伴随着苦痛,这是一种很正常的感觉,在一般的传记里,很难看到如此真实亲切的心理表述。大多数人在追求理想的路上,思想会不断受到干扰,不断反复,有的人甚至在这样的情景面前选择放弃,着实令人扼腕。在事业发展的路上,我们如何面对那突如其来的思想袭击,如何抵御住它对内心的折磨和啃噬,如何真正辨明方向,确定下一步的行动,是这个阶段最关键的切入点。

奥巴马选择

去哈佛法学院提高自己帮助别人的能力。独特的身份背景和经历,让他在哈佛与众不同,卓尔不群;明确的方向让他有动力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研究中。付出自有回报。2年级的时候,他便当选为《哈佛法学评论》总编,成为创刊104年以来第一位黑人总编。这一职位的竞选给他上了生动的一课,让他学会了如何驾驭选举政治和众多的个人目标,他很好的协调能力总是能让他注意那些持有异己观念的人,而不是那些与自己观点相同的人。在生活中,大多数人与奥巴马相反,他们会排斥异己观念,不注意从中总结思考,提高自己。这一点来说,奥巴马的确与众不同。

哈佛毕业的奥巴马如鱼得水,从州参议员到国会参议员直至总统竞选成功。之间虽经多次挫折,但他均能从容面对,不再迷失。在此期间,因工作繁忙,无暇料理家事,家庭生活曾多次出现危机,但奥巴马明白自己要什么,他知道怎么把握住自己的幸福。他与妻子沟通,争取她的谅解和支持,他放下工作,腾出时间与妻女度假,甚至会因此放弃有利的政治露面机会。对于一个事业如日中天的男人来说,很难做到如此牺牲,但奥巴马却因此赢得了最安定的后方。事实证明,妻子米歇尔的自我牺牲与支持,对他事业上的帮助作用无与伦比。我们都应该从中汲取经验:事业与家庭从来就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二者并不相克。奥巴马与米歇尔的爱情虽平淡,却经得起岁月与磨难的考验。

时光易逝,生命短暂,我们没有时间可以耗费到琐事上,我们必须要努力严肃地把握自己,明确方向,善待生活,做好平衡。有句话说的好,成功的人未必幸福,幸福的人一定成功。从这个帅气、进取的奥巴马身上,从这个号召“变革”、激发希望的美国新总统身上,我们得到了最完美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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