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与我国的垄断有哪些区别是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思考题?主要是讲区别!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08 01:43:51
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与我国的垄断有哪些区别是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思考题?主要是讲区别!
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与我国的垄断有哪些区别
是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思考题?
主要是讲区别!
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与我国的垄断有哪些区别是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思考题?主要是讲区别!
资本主义垄断形式:1、辛迪加,它是通过少数处于同一行业的大企业间相互签订协议而产生的.所有这些加入了辛迪加的企业都由辛迪加总部统一处理销售与采购事宜.生产资料通过成员间的协议进行二次分配.辛迪加的优点在于批量采购和销售可以节约资本.一个企业退出辛迪加就意味着他不得不自己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这往往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辛迪加的组织形式较为稳定.
2、托拉斯(Trust)直译为“商业信托”,是指在同一商品领域中,通过生产企业间的收购、合并以及托管等等形式,由控股公司在此基础上设立一巨大企业来包容所有相关企业来达到企业一体化目的的垄断形式.通过这种形式,托拉斯企业的内部企业可以对市场进行独占,并且通过制定企业内部统一价格等等手段来使企业在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3、卡特尔(Cartel),是垄断组织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由一系列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组成的联盟,通过某些协议或规定来控制该产品的产量和价格,但联盟的各个企业在生产、经营、财务上仍旧独立,这些情况造成了卡特尔不稳定的本质.
4、康采恩(德语:Konzern)是一种通过由母公司对独立企业进行持股而达到实际支配作用的垄断企业形态.一般情况下,基本是由集团中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企业来担当控股公司这一角色. 这种垄断形态与卡特尔以及托拉斯不同,它的直接目的不是支配市场.在资本集中方面上,康采恩比卡特尔和托拉斯更加进步.
我国的资本形式主要有民营资本和国营资本.通过上述四种垄断方式的定义可以得出结论:民营资本垄断主要通过卡特尔方式,通过同行业间协议达成价格垄断,主要在粮油、纺织等农业和民生产品行业.国营资本垄断通过国家法律给予国营企业特权地位(民营不准进入的行业),统一处理销售与采购事宜的辛迪加方式,比如移动和联通,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