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论述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5 21: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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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论述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法学概论:论述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法学概论:论述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起因条件
  指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第一,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第二,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根据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罪过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不法侵害的含义,刑法中并未给出明确的解释,一般认为应具有三方面的特征:  1.侵害性.侵害是一种具有积极攻击性,并有可能会造成损害的行为.首先,不法侵害必须是一种行为,可以是自然人的行为,也可以是单位的行为.其次,这种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特征,亦即它是对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攻击,或者会产生一种使合法权益感受危害的状态,并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否则谈不上进行防卫的问题.  2.违法性.中国《刑法》第二十条中的“不法侵害”一词并不只限指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同时也应当包括尚未触犯刑法的一般违法行为或虽然触犯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无责任能力人具有侵害他人的权力,只是规定了无责任能力人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律的这一规定也说明无责任能力人可能会产生侵害他人的行为.  3.可制止性.可制止性就是致使不法侵害得以停止,或者有效的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或者减少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法侵害的行为虽然可以是不作为的行为,但通常都是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并且这种积极作为的行为往往带有暴力的或侵袭的性质,肯定带有一定的强度.如果一个不法侵害的行为一经发生,危害后果随之造成,即使实行正当防卫,也不能阻止危害后果的发生或者挽回损失.这样的不法侵害没有可制止性,因而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时间条件
  指正当防卫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所谓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对不法侵害的“开始”,一般应以着手实施为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十分明显,不实行正当防卫就会立即发生危害本人人身安全的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不法侵害“尚未结 相关知识宣传(学生答辩)
束”,应在实践中作具体分析,可以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也可以是行为已经结束而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是有些情况下,虽不法侵害所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正当防卫行为并不能将其排除,则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如果防卫不符合上述时间条件,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