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罗马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奴隶制国家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矛盾.然而教材上都说是贵族和平民的斗争导致了古罗马国家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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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罗马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奴隶制国家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矛盾.然而教材上都说是贵族和平民的斗争导致了古罗马国家制度的建立关于古罗马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

关于古罗马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奴隶制国家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矛盾.然而教材上都说是贵族和平民的斗争导致了古罗马国家制度的建立
关于古罗马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
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奴隶制国家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矛盾.然而教材上都说是贵族和平民的斗争导致了古罗马国家制度的建立发展?在我的理解中,贵族应该都是奴隶主,但平民这概念应该排除奴隶后的无特权的自由民吧?那这是否和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相矛盾?

关于古罗马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奴隶制国家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矛盾.然而教材上都说是贵族和平民的斗争导致了古罗马国家制度的建立
早在19世纪,德国古典学大师蒙森就发现,在古罗马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存在着一个特权等级——显贵(nobilis,或nobilitas),他们控制着执政官、元老院等权力机构,大权在握,地位显赫.20世纪初,另一位德国学者格尔泽的研究表明,绝大多数罗马显贵都出身于执政官家族,或者相当于执政官级别的独裁官(dictator)家族、或者是享有执政官权力的军政官(tribuni militum consulari potestate)家族.也就是说,罗马显贵特指那些“独裁官、执政官或享有执政官权力的军政官的后代”(注:格尔泽:《罗马显贵》(Mattias Gelzer,The Roman Nobility),牛津大学出版社1975年版,第52页.).这一 定义虽然受到种种质疑,但迄今为止仍然最具权威性.
  显贵的盛衰折射出了从共和制到君主制,罗马社会等级制度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因此,显贵问题研究是古罗马社会发展史研究中的重要一环.国外史学界对罗马显贵问题比较重视(注:阿弗泽利乌斯:《西塞罗时代关于罗马显贵的定义》(A.Afzelius,“Zur definition der romischen Nobilit@①t in der Zeit Ciceros”),《古典与中世纪杂志》(Classica et Midievada)第2期(1938),第40—94页;布朗特:《显贵与新人》(P.A.Brunt,“Nobilitas and Novitas”),《罗马研究杂志》(Journal of Roman Studies)第72卷(1982),第1页;布莱肯:《罗马共和国的显贵》(J.Bleicken,“Die Nobilit@① t der romischen Republik”),《竞技场》(Gymnasium)第88卷(1981),第236—253页;贝莱:《关于显贵与新人的再思考》(Schackleton Bailey,“Nobiles and Novi Reconsidered”),《美国语言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Philology)第107卷(1986),第255—260页;布克哈特:《罗马共和国的政治精英:关于近来显贵与新人概念之争的评述》(L.Burckhardt,“The political elite of the Roman Republic:comment on recent discussion of the concepts nobilitas.and homo novus”),《历史》(Historia)第39卷(1990),第77—99页.).关于“显贵”身份问题争论了近一个世纪.显贵问题也引起部分中国学者的注意,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仍十分有限,在某些问题上还存在着误解(注:张晓校:《试论古罗马共和国新贵的构成》,《求是学刊》1987年第6期;《论古罗马共和国新贵的发展》,《求是学刊》1989年第2期.).
  例如,“显贵”(nobilis,nobilitas)通行的中文译名有“新贵”、“贵族”、“显贵”三种.其中,“新贵”最为常见.但是,nobilis(或nobilitas)的词根中并无“新”义.“新贵”只是为了与“贵族”(patricii)一词相区别.一般认为,nobilis(或nobilitas)比patricia晚出,产生于公元前366年以后,所以此字译为“新贵”(注:“代替旧氏族贵族显贵的是新贵(nobilitatis)”,参见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27页.).但是,这里增加的不仅仅是一个字,而是增加了一段关于这一历史事物起源的解释.这种解释存在着一个很大的问题:第一,nobilis(或nobilitas)这一概念的出现并不一定晚于patricii,在某些拉丁文献中,nobilis(或nobilitas)即指patricii(注:参见李维:《建城以来史》(Livy,Ab urbe condita)Ⅱ,4,2;Ⅵ,42,9—11.据《罗布古典丛书》(Loeb Classical Library)英译本.以下所引希腊罗马古典文献如无特殊说明皆参考该丛书译文.);第二,既称“新贵”,则必然有时效性,新生的历史事物,终究会老化,当“新人”(novi homo)这一概念作为它的对立物出现时,它就不再年轻;第三,nobilis(或nobilitas)的历史贯穿了整个共和史,一直延续到罗马帝国时代,其内涵、外延都经历了诸多沧桑变化,如何能用一个“新”字贯彻始终?至于另一个译名“贵族”,由于容易同patricii的中译名混淆,所以也不宜采用.有鉴于此,根据nobilis(或nobilitas)词根中的“知名”(nosco)与“尊贵”(nobilitate)两层意思,笔者认为译为“显贵”更为妥当.
  本文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具体的史实分析,试图勾勒出罗马显贵产生、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并探讨导致其演变的原因.
  一、罗马显贵的由来
  在罗马共和时代,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称为执政官.按照罗马文献传统的说法,每年选举两名执政官的制度始于公元前509年,即共和国建立之初(注:罗马共和国最初的最高统治者被称为praetore,而非consul.但名称的改变并不影响该职官的性质.所以,这里说的“执政官”指的是共和国最高职官.).直到公元前366年以前,执政官一直由贵族担任.罗马贵族(patricii)源于“家父”(pater)一词,起源于氏族贵族.他们独占了从执政官到普通官吏的所有职位,掌管城邦大权,地位极为崇高,凌驾于广大平民(plebes)之上.
  从公元前5世纪起,平民与贵族之间展开激烈的斗争.平民除了经济上要求重新分配公有地、减免和取消债务奴役等以外,还要求享有与贵族通婚的权利,要求各级职官包括执政官对平民开放.经过多年抗争,平民逐渐取得了与贵族的通婚权,担任军政官、财务官、骑兵长官等官职的权利.公元前366年又取得了担任执政官的权利.这一年根据《李锡尼乌斯-绥克斯图法》选举产生了第一任平民执政官(注:李维:《建城以来史》6,42.).这一事件标志着贵族政治垄断地位被打破.此后,一批平民上层分子跻身执政官行列,他们与当权贵族结合,形成一个新的权力集团,是为显贵.
  显贵的产生是贵族的衰落与平民上层的崛起双重因素造成的.
  公元前4世纪,旧的氏族贵族严重衰落,主要由于战争的破坏作用,罗马贵族人口持续减少,氏族凋零.据奥莫统计,共和国初期贵族氏族共有61个,公元前4世纪初期减少了37家,到公元前367年,只剩下24家(注:奥莫:《罗马政治制度》(Leon Homo,Roman Political Institutions),伦敦1929年版,第35页.).另据卡瑞统计,公元前5世纪,罗马年代记中有名字留存的贵族氏族大约有53个,到公元前4世纪末年只剩下29个.公元前5世纪罗马贵族与平民人口的比例大约为1比10,而公元前3世纪罗马贵族与平民人口之比为1比20,贵族人口减少了一倍(注:卡瑞、斯卡拉德:《罗马史》(Cary & Scullard,A History of Rome),伦敦1979年版,第76页.).
  与此同时,平民上层迅速崛起.平民也有上、下层之分.富有的平民构成平民的上层.富有平民是怎么来的?关于平民早期的历史文献提到,王政时期罗马接纳了大量外来移民.罗马国王往往保持外来氏族原有的贫富等级分化,少数外来的氏族贵族被吸收为罗马贵族,大多数外来氏族贵族则不得不降低身份,汇入平民阶层,被排斥在统治阶级之外,他们构成了平民的上层(注:据狄奥尼修斯记载:图路斯摧毁阿尔巴城之后,“使全体居民继续拥有份地,不剥夺他们的奴隶、牲畜和其它东西,让他们能够继续享有这些财物”.安库斯对待被征服的拉丁城市的政策是“他把战俘带回罗马,并不夺走任何属于他们的财产”(参见哈利卡纳索斯的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记》Dionysius of Halicarnassus,Roman Antiquities Ⅲ,29,6;38,2).).
  在共和时代,某些富裕的平民感到经济地位与其社会地位十分不相称,因为他们没有当官的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这种等级歧视势必引起平民上层分子的不满.公元前4世纪,随着旧贵族在经济、政治上日益衰落,平民上层要求分享政权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二者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公开的矛盾冲突.
  为了实现从政的愿望,平民上层往往联合下层平民同贵族展开斗争.平民的下层受贵族的经济剥削,许多人贫穷破产,他们强烈要求取消债务和重新分配公有地.平民上层取得了平民运动的领导权,他们中有些人长期担任保民官,著名的有公元前5世纪的维吉尼乌斯(Verginius)和沃尔西乌斯(Volscius)(公元前461—457年,连续5年当选为保民官)和公元前4世纪的李锡尼乌斯和绥克斯图(公元前376—366年,连续10年连任保民官).借助于广大平民的力量,平民上层在贵族阶层之外形成一股不可低估的新的政治力量.
  在平民运动的冲击下,贵族发生了分裂,以费边、瓦拉里乌斯·普布里乌斯为代表的旧贵族开始对平民表示出同情态度:公元前486年的贵族执政官卡西乌斯(Cassius)首先建议给平民分配公有地(注:李维:《建城以来史》2,41.);公元前479年的贵族执政官凯索·费边也曾建议元老院给平民分配公有地(注:李维:《建城以来史》2,49.);公元前449年,两名贵族执政官瓦拉里乌斯和霍拉利乌斯制定并颁布了保护平民利益的法令,该法令规定保民官人身神圣不可侵犯,平民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平民享有上诉权,限制占地,给平民分配份地等(注:李维:《建城以来史》3,58.).
  某些贵族开始同部分上层平民合作.贵族与平民之间较早的合作有:公元前448年,两名贵族(A.阿特尼乌斯和Sp.塔佩乌斯)自愿转为平民(transtio ad plebem),与另外8位平民一起担任保民官(注:李维:《建城以来史》3,69,1.).公元前450年成立的10人立法委员会中有4位平民,他们和6名贵族立法委员一道修订法典,共同管理城邦事务.公元前400年、399年、396年、379年部分平民当选为“享有执政官权的军政官”,与贵族同僚一起主持内政和领导对外战争(注:布劳敦:《罗马共和国的职官》(T.R.S.Broughton,The Magistrates of Roman Republic)第1卷,纽约1951年版.).
  一些著名的贵族跟平民上层分子通婚,双方结成氏族(家族)同盟.最著名例子是公元前4世纪,费边·阿姆布斯图斯把一个女儿嫁给了保民官李锡尼乌斯·斯托洛(注:李维:《建城以来史》9,13,25.).李锡尼乌斯改革能够获得成功,是与费边的支持分不开的.
  从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3世纪,罗马统治阶级的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公元前5世纪,195名牙座官全部出自贵族氏族.到公元前4世纪,虽然牙座官中仍有110名为贵族,但已有43个牙座官为平民.公元前3世纪,高级官吏中贵族成分下降,平民成分上升的速度加快.例如,从公元前312年—216年,贵族牙座官只有73名,平民牙座官75名,超过了贵族.提供牙座官的贵族氏族只有15个,而平民氏族为28个(注:斯卡拉德:《公元前220—150年的罗马政治》(H.H.Scullard,Roman Politics 220—150B.C.),康涅狄克1973年版,第9页.).在这一时期,平民上层成为罗马统治阶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政治影响力越来越大.显贵的产生正是罗马统治阶级发展、演变的结果.
  那么,显贵究竟形成于何时?笔者认为,从公元前366年第一任平民执政官产生到显贵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显贵作为一个统治集团直到公元前3世纪才基本确立起牢固地位.之所以这么说,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从执政官表的变化可看出,从公元前342年起,《李锡尼乌斯-绥克斯图法》中关于保障平民竞选执政官的法令才被切实执行,再也没被破坏过.两名执政官必须一个出身贵族,一个出身平民,这种新制度终于固定下来.这是显贵形成的必要条件.
  第二,公元前3世纪中后期,执政官氏族、家族的数量趋于固定,这是显贵集团形成的一个重要表现.显贵有一定的流动性,直到公元前2世纪中期,还不断有新人跻身执政官(注:“新人”(novi homo)指那些出身骑士等级的、本人为氏族(家族)中第一个当选执政官的人.古典文献中关于“新人”的定义不甚明确.学术界关于“新人”的界定有不同意见.兹引目前比较通用的说法.参见布克哈特:《罗马共和国的政治精英》(L.Burckhart,“The Political elite of the Roman Republic”),《历史》(Historia)第39卷(1990),第77—99页.).例如,公元前284—254年,有9个;公元前254—223年,有6个;公元前223年—195年,有5个等等.但是,新人家族的数量趋于减少,新人相对显贵而言也是极少的.以公元前232年—133年间的执政官年表为例.这一时期200个执政官出自58个氏族,其中,26个氏族占据了159个名额,占80%.这26个氏族在执政官选举中占绝对优势,其中,有10个氏族更为显赫,共出了99个执政官(注:斯卡拉德:《公元前220—150年的罗马政治》,第11页注释③.).这种现象表明新的核心统治集团已基本形成.
  公元前232年—133年罗马执政官来源表 贵族氏族   担任执政官人数   平民氏族   担任执政官人数科尔奈利乌斯     23      弗尔维乌斯     10埃米利乌斯      11      马尔凯利乌斯     9费边         9      塞普洛尼乌斯     8普斯图米乌斯     9      尤尼乌斯       4瓦拉里乌斯      7      阿列利乌斯      4克劳狄乌斯      7      马尔西乌斯      4曼利乌斯       6      卡尔普尼乌斯     4塞维利乌斯      5      普皮利乌斯      4苏尔皮奇乌斯     4      李维乌斯       4昆克提乌斯      4      李锡尼乌斯      4
  埃利乌斯       4
  弗拉米尼乌斯     3
  霍斯提利乌斯     3
  米努奇乌斯      3
  凯西利乌斯      3
  奥列利乌斯      3
  根据布劳敦:《罗马共和国的职官》第1卷中执政官年表统计(注:参见布劳敦:《罗马共和国的职官》第1卷.)
  第三,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从公元前4世纪中后期起,罗马社会的主要矛盾就转向贫民反对富人的压迫,其中也包括反对平民显贵.例如,公元前358年颁布的《波提利乌斯平民法案》“禁止在竞选中行贿受贿”.李维说,这项法案是特别针对“那些从人民中涌现出来的人”,即平民显贵(注:李维:《建城以来史》7,15,12.).公元前357年,保民官起诉著名平民显贵李锡尼乌斯违反法律,超过占地限额,占有公有地1000犹格.李锡尼乌斯被平民部落大会判处罚款1万阿斯(注:李维:《建城以来史》7,16.).公元前287年,平民第三次集体撤离运动结束后,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基本停息,社会秩序重新得到恢复,这表明一个新的统治集团已开始控制局面.
  综上所述,到公元前3世纪,显贵取代贵族成了罗马社会中的新贵.
  二、显贵的特点
  罗马贵族起源于氏族社会的等级分化,显贵产生于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斗争,因此,二者在人员构成、权力来源、取得权力的途径,以及统治方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罗马贵族源于氏族贵族,其特权身份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具有世袭性和封闭性,与罗马平民相对立.贵族身份一般不会因其氏族(家族)经济、政治地位的没落而下降;反之,平民也不能因积功晋升而变成贵族(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时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一些贵族改投某个平民氏族(或家族)门下,自愿“转为平民”,但几乎没有平民升为贵族的例子.).显贵通过担任执政官提高氏族(家族)地位,赢得世袭特权,其特权身份由本人或祖先的仕途决定,而不以是否出身贵族论定.显贵既有出自贵族的,也有出自平民的.因此,显贵的社会基础比贵族的更大.
  贵族的权力起源于氏族贵族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权,他们主要依靠其氏族(家族)的社会影响,靠罗马人民对氏族社会历史传统的尊重来维护其统治地位.显贵在产生时期,不得不通过与各种社会政治力量的斗争与妥协,依靠与世家大族结成同盟,结党营私等途径获得统治权.
  平民出身的显贵尤其需要借助贵族中的世家大族支持,才能实现参政愿望.公元前4世纪中期平民运动领袖李锡尼乌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根据文献记载,李锡尼乌斯氏族与贵族科尔奈利氏族、费边氏族和曼利乌斯氏族都有姻亲关系,并依靠这些贵族亲戚的提拔,获得各种官职.例如,公元前400年,李锡尼乌斯氏族的一名成员当选为“享有执政官权的军政官”(P.李锡尼乌斯),此人是大贵族科尔奈利的表兄弟(注:李维:《建城以来史》5,12,12.);公元前368年,李锡尼乌斯氏族的另一位成员(C.李锡尼乌斯)凭借与独裁官曼利乌斯(贵族)的近亲关系,被曼利乌斯指定为骑兵长官(注:李维:《建城以来史》6,39,4.);担任公元前364、363年执政官的李锡尼乌斯·斯托罗是大贵族费边的女婿.有一则故事说,费边曾向自己的女儿许诺说,要帮助自己的平民女婿夺取最高统治权(注:李维:《建城以来史》6,34.).
  此外,与费边氏族通婚的平民氏族还有阿提利乌斯、奥塔西利乌斯.平民氏族中的马尔西乌斯、费尔维乌斯、马米利乌斯与费边氏族也过从甚密.公元前4世纪末—公元前3世纪,费边氏族成员多次同上述平民氏族成员共同担任执政官,也曾利用职务之便和社会影响力赞助其平民盟友当选执政官.事实上,埃米利乌斯、克劳狄乌斯等著名贵族,靠通婚和私交,纷纷与新兴的平民显贵拉上了关系(注:斯卡拉德:《公元前220—150年的罗马政治》,第31—34、35—38页.).平民显贵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贵族世家大族的支持和提携.
  氏族(家族)关系网在维护显贵统治地位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这样的例子很多.试以公元前366—361年罗马执政官表为例.下表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早期显贵之间的同盟关系.
  贵族执政官    平民执政官    贵族执政官    平民执政官
  366 L.埃米利乌斯   L.绥克斯图   363 L.埃米利乌斯  Cn.格努西乌斯
  365 Q.塞维利乌斯   L.格努西乌斯  362 Q.塞维利乌斯  L.格努西乌斯
  364 C.苏尔皮奇乌斯  C.李锡尼乌斯  361 C.苏尔皮奇乌斯 C.李锡尼乌斯
  据布劳敦:《罗马共和国的职官》第1卷
  该表显示,在这段时期内,执政官主要出自3个贵族氏族和3个平民氏族.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显贵氏族之间存在着亲密合作关系.这是因为,从横向看,他们彼此之间结成比较固定的同僚合作伙伴关系.除埃米利乌斯的同僚有所变动以外,塞维利乌斯与格努西乌斯,苏尔皮奇乌斯与李锡尼乌斯分别有两次共同担任执政官的经历,反映出他们在政治上的一致取向.从纵向看,这一时期执政官的流动、更替具有一定规律.例如,塞维利乌斯-格努西乌斯这对搭档曾两次接替执政官埃米利乌斯的位置,而塞维利乌斯-格努西乌斯又两次被苏尔皮奇乌斯-李锡尼乌斯这对组合所接替.这种重复性的权力转移不是偶然的.按照罗马执政官选举程序,执政官卸任前享有提名下届执政官候选人的资格,还负责监督选举,可以直接影响选举结果.因此,即将卸任的执政官有可能推荐自己的亲信、朋友为执政官候选人,以便把最高权力控制在本集团手中.上表中执政官序列的变化暗示,这几个显贵氏族事先达成了某种约定,相互提携,隔两年上台执政一次,依次轮换.
  文献中关于显贵结党营私,垄断政权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费边·鲁利阿努斯的女儿嫁给了平民显贵阿提利乌斯·卡拉提乌斯,由于这层姻亲关系,公元前294年,在费边主持的执政官选举中,阿提利乌斯氏族的一名成员当选为执政官.公元前360—356年间,费边氏族与曼利乌斯氏族默契配合,轮流执掌执政官大权,使这一时期贵族执政官席位始终在这两个氏族中传递(注:在两个贵族氏族成员交替担任执政官的情况如下:M.费边·阿姆布斯图斯(公元前360年)、Cn.曼利乌斯(公元前359年)、C.费边(公元前358年)、Cn.曼利乌斯(公元前357年)、M.费边Ⅱ(公元前356年).参见布劳敦:《罗马共和国时期的职官》中的执政官年表.),等等.因此,总体看来,显贵的统治具有氏族(家族)同盟的特色(注:这一看法最早由德国史学家敏泽尔提出.斯卡拉德做了进一步研究,对共和国时期罗马显贵集团政治做了深入考察.参见敏泽尔:《罗马的贵族和家族》(Friedrich Münzer,Roman Aristocratic Parties and Families),伦敦1999年版;斯卡拉德:《公元前220—150年的罗马政治》,康涅狄克1973年版.).

关于古罗马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奴隶制国家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矛盾.然而教材上都说是贵族和平民的斗争导致了古罗马国家制度的建立 古罗马平民与贵族的关系 《十二铜表法》是欧洲第一部成文法,是古罗马平民反抗奴隶主贵族的结果它不仅维护了贵族的利益,也是平民的胜利.你如何理解这一看似矛盾的观点 古罗马政治是贵族占主导还是平民占主导?古罗马的阶级基础是什么? 关于《十二铜表法》的一道选择题《十二铜表法》颁布的历史意义在于:( )A、在平要求下设立,彰显民主政治的性质B、保障平民利益,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C、用文字明示法律规定,是罗马 请问什么是平民奢侈品和贵族奢侈品啊?难道奢侈品真的还分平民奢侈品和贵族奢侈品吗?比如奔驰 劳斯莱斯 劳力士 百达翡丽 苹果 威图他们谁是贵族奢侈品谁是平民奢侈品啊,两者之间有什 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A、奴隶阶级与奴隶主阶级之间的矛盾 B 、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C、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 D 、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 希腊雅典历史1.梭伦改革前,雅典社会的主要矛盾是( )A.贵族与王权的矛盾B.王权与平民的矛盾C.平民与贵族的矛盾D.贵族与仪事会的矛盾 夏商周灭亡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失去各个方国部落的支持还是阶级矛盾的激化?夏商周的阶级矛盾是哪种矛盾呢?是奴隶主和奴隶的矛盾?还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还是贵族和平民的矛盾? 公元前7世纪,雅典城邦最突出的矛盾是:A.贵族与王权的矛盾 B.贵族内部的矛盾 C.下层平民与上层平民的矛盾 D.自由民与奴隶的矛盾 公元前7世纪,雅典城邦最突出的矛盾是:A.贵族与王权的矛盾B.贵族内部的矛盾C.下层平民与上层平民的矛盾D.自由民与奴隶的矛盾 雅典贵族与平民的矛盾是阶级矛盾吗麻烦告诉我 古罗马的贵族共和制和帝制的差别 公元前594年梭伦颁布的《解负令》,主要反映了当时雅典城邦A.奴隶对人身自由的权利和要求 B.平民与贵族矛盾十分尖锐 古罗马的公民和平民一样吗?他们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古罗马贵族是怎么产生的? 古罗马贵族共和制的特点是什么? 梭伦改革前,雅典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日趋尖锐,主要是因为:A、贵族对平民进行各种形式的盘剥 B、贵族剥夺平民应该享有的公民权 C、广大平民无法真正参与国家政权 D、小国寡民使雅典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