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德国现在总统权力不如总理?RT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3 06:35:13
为什么德国现在总统权力不如总理?RT
为什么德国现在总统权力不如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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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德国现在总统权力不如总理?RT
德国有总统也有总理,总统由联邦众议院议员与同样数目之各邦议员共同组成之特别联邦会议所选出,任期五年,得连任一次.
德国是一个民主共和国,由国会及各级地方议会议员投票选举产生.因此拥有一位总统,不过这一位"总统是虚位元首,也就是有名无权",宪法虽然赋予他最后裁决总理人选的权力,但宪政运作上,从未有机会让他实现这项职权.
由於德国是内阁制国家,因此行政大权掌握在总理手上.德国虽是两院制国会,但内阁只需对下院负责.
德国的政府体制有一个特别的专有名词叫「总理民主制」.主因是德国联邦众议院选举时,各党除了在各选区推出候选人外,还得向选民表明,哪一位会是该党成为第一大党后的总理人选,因此除了选议员,程度上也是在选总理.
加上德国内阁的建设性不信案设计,以及近似两党的政党体系,让德国行政部门十分稳定,每一位总理都能享有大约十年的任期,因此又有学者称德国的内阁制为「阁揆制」.同样也必须接受反对党的严密监督 !
德国是议会制共和制国家,国家元首总统是虚位,没有实权,政府首脑总理掌握着实权.法国总统也有一定的权力,总理也掌握实权,人们常把法国称谓半总统制国家,它不同于美国的总统制共和制国家.
因为德国是议会民主制国家,总统只是国家元首,真正主持政权的是向议会负责的总理和内阁。
德国有总统也有总理,总统由联邦众议院议员与同样数目之各邦议员共同组成之特别联邦会议所选出,任期五年,得连任一次。
德国是一个民主共和国,由国会及各级地方议会议员投票选举产生。因此拥有一位总统,不过这一位"总统是虚位元首,也就是有名无权",宪法虽然赋予他最后裁决总理人选的权力,但宪政运作上,从未有机会让他实现这项职权。
由於德国是内阁制国家,因此行政大权掌握在总理手上。德国虽是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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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有总统也有总理,总统由联邦众议院议员与同样数目之各邦议员共同组成之特别联邦会议所选出,任期五年,得连任一次。
德国是一个民主共和国,由国会及各级地方议会议员投票选举产生。因此拥有一位总统,不过这一位"总统是虚位元首,也就是有名无权",宪法虽然赋予他最后裁决总理人选的权力,但宪政运作上,从未有机会让他实现这项职权。
由於德国是内阁制国家,因此行政大权掌握在总理手上。德国虽是两院制国会,但内阁只需对下院负责。
德国的政府体制有一个特别的专有名词叫「总理民主制」。主因是德国联邦众议院选举时,各党除了在各选区推出候选人外,还得向选民表明,哪一位会是该党成为第一大党后的总理人选,因此除了选议员,程度上也是在选总理。
加上德国内阁的建设性不信案设计,以及近似两党的政党体系,让德国行政部门十分稳定,每一位总理都能享有大约十年的任期,因此又有学者称德国的内阁制为「阁揆制」。同样也必须接受反对党的严密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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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由德国的政治体制决家的.
世界上的国家大多数实行共和制。共和制一般又分为总统制和议会制。
在议会民主制国家中,政府首脑是由议会中的多数党和政党联盟组成,政府首脑由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政府各部门的首长也由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的成员担任,而且,他们同时也是议会议员。而他们的国家元首则和政府首脑的职务分开。在大多数议会民主制国家中,国家元首是象征性的职位,只拥有些无关政局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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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由德国的政治体制决家的.
世界上的国家大多数实行共和制。共和制一般又分为总统制和议会制。
在议会民主制国家中,政府首脑是由议会中的多数党和政党联盟组成,政府首脑由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政府各部门的首长也由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的成员担任,而且,他们同时也是议会议员。而他们的国家元首则和政府首脑的职务分开。在大多数议会民主制国家中,国家元首是象征性的职位,只拥有些无关政局的权力,例如任命公务员等。不过国家元首也会保留一些在紧急状态中可以使用的特别权力,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无论是依惯例还是依法律规定)此类权力是在得到政府首脑支持后才会得到实行。
而实行总统制共和制的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的实际权力非常广泛。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不对国会负责,只对总统个人负责。总统有权接受部长的辞职或解除其职务。内阁由总统指定的官员(通常为各部部长)组成,只是总统的集体顾问。国家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完全分立,权力相互制衡。议员和政府官员不得相互兼任,国会无倒阁权,政府也无解散国会的权力。但国会行使立法权受总统的制约,如美国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但国会再以2/3多数通过,不经总统批准即可成为法律。总统的权力也受国会的制约,如总统对政府高级官员的任命要得到参议院的认可,总统和政府高级官员如违宪犯法,国会可提出弹劾。
总统制共和制和议会制共和制的区别主要如下:
第一,政府的组织方式不同。在议会共和制下,政府(内阁)一般由议会中(两院制议会中,一般指众议院)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政府成员由当选的总统任命并领导。
第二,议会的职权不同。议会制共和制下的议会不仅具有立法、监督政府和决定财政预算等权力,还具有组织政府的权力;总统制共和制下的议会仅具有一般议会所拥有的立法、监督政府和决定财政预算等权力,而没有组织政府的权力。
第三,政府与议会的关系不同。在议会共和制下,政府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政府的政策不满而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者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领导下的政府只对选民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得兼任行政官员,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议会制共和制下的政府成员却同时也是议员)。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的责任,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对总统和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以迫使其辞职,但在总统有违宪行为时,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工作,且无权解散议会,但是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可以行使否决权。
第四,国家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在议会共和制下,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实权。
第五,执政党的产生方式不同。议会共和制下的执政党一般是指在议会大选中获性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而总统制共和制下的执政党则是指在总统大选中获胜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
第六,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不同。在议会共和制下,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大部分国家由议会选举产生,只有少数国家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一般由全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德国实行的议会制共和制,议会不仅是国家的最权力机关,也是行政机关。总统由一般由议会中的执政党或执政党联盟提名,并由全体议员表决通过。执政党会提名在社会上有名望且党派色彩很淡的人士来担任总统。由于他们不是执政党的领袖,甚至也可能不是议员,所以他们对政府的决策影响非常有限。所以在德国,总理的权力要远大于总统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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