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工企业防雷设计有哪些规范?如何界定化工企业的防雷类别?普通化工企业防雷设计需要遵守哪些标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5 04:14:01
普通化工企业防雷设计有哪些规范?如何界定化工企业的防雷类别?普通化工企业防雷设计需要遵守哪些标准?
普通化工企业防雷设计有哪些规范?
如何界定化工企业的防雷类别?普通化工企业防雷设计需要遵守哪些标准?
普通化工企业防雷设计有哪些规范?如何界定化工企业的防雷类别?普通化工企业防雷设计需要遵守哪些标准?
1)《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2)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2009)
3)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防雷标准,和储罐防雷标准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21号
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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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21号
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17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日
第8.2.1条 工艺装置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8.2.2条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第8.2.3条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二、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避雷针、线;
三、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感应雷接地;
四、浮顶罐(含内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五、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作接地。
第8.2.4条 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应采用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电缆外皮或配线钢管与罐体应作电气连接。
第8.2.5条 防雷接地装置的电阻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静电接地
第8.3.1条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第8.3.2条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
一、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三、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第8.3.3条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第8.3.4条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第8.3.5条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Ω。
第8.3.6条 除第一类防雷系统的独立避雷针装置的接地体外,其他用途的接地体,均可用于静电接地。
第8.3.7条 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