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2 16:07:15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法自然"比较平民化的真实意义:“人效法大地,地效法上天,天效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
比较平民化的真实意义:“人效法大地,地效法上天,天效法道,道效法着整个的大自然”,也就是说,整个大自然,都是在“道”的管理下,按照一定的法则在运行着(编者简介:刘涛,善研佛法及道法).   照字面上的意思,“道法自然”就是“道的法则是自然”(自然是道的一个特性).其中的“法”字,义当同前面几句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的“法”,句式也是如此.将“道法自然”解释成“道自然如此”,既略去了相同用例的“法”字,也改变了与前句相同的动宾句式.一些注释家将前面的“法”字解释为效法并保持了它们的动宾结构,但偏偏将“道法自然”单独处理,这是非常不恰当的.   三国时代王弼对“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及“法”字作了前后一贯的注解:“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道[法]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王]所以为主,其[主]之者[一]也.”(《老子道德经注》,见楼宇烈的《王弼集校释》,第65页,中华书局,1980年)   这形象生动地显示了道家学派对世界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