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过的日子》 作文记忆往事,感叹人生.优秀文章,予以积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4 11: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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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过的日子》 作文
记忆往事,感叹人生.优秀文章,予以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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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窗外秋叶飘零,雁字南飞,开始感慨韶光易逝.想起曾经你我的点点滴滴,心中不禁百感交集.想到你我的初次相遇,我想只有用一个词来形容:一见钟情.当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被你纯洁,可爱所折服,虽然那时的我还懵懂幼稚,但是对你情感确是坚定认真.幸运的是,班主任好像知道我的心思似的,你我成了同桌.这样我就能更加的了解你.你的一笑一颦都是那么的迷人,牵动着我的心.看到你开心时.我也会开心的心花怒放,看到你悲伤时我也会默默为你伤心.记得么?当你在初中的第一个生日时,我买了一本笔记本,上面写着我对你迷恋.可惜的是,你拒绝了.你说你要学习.我理解,因为我也是学生,我也要学习.但是我放不下对你感情.从那次我更加的想接近你.让我几乎一夜没睡着的是你的朋友出卖了你,把你家的电话告诉了我.你知道么?为了这个号码.我问了多少人!于是每个星期.我都在拨打同一个号码.我多么希望与你谈谈.过了1年.调了位置,这就意味着你我接触少了.我更加珍惜与你在一起的时光.某个星期和你晚上打扫教室.你说你累了.想叫我帮你扫.我想男生为女生服务也是应该的.我扫了.我扫了一半,决定不扫了,认为你也应该锻炼自己.扫地也是锻炼身体的方法.也许是你真的累了.你不愿意扫.我觉得你太任性了.扔了扫帚就走了,可你知道么?我走出教室的瞬间,我就后悔了.但是我碍于面子.请原谅我对你的态度.也许是你我的接触少了,也许是你对我的不满意,许多年过去了,你我的情感逐渐在淡化,但直至今日,我才明白.我还是没有把你忘记.你永远在我心里.定格在你我初次遇见的瞬间.一个善良可爱迷人的女孩.

过去的岁月总也不能忘怀,不能忘怀是因为我们自己走过来。 ——题记 美丽的故事,不仅古老,而且风尘遮蔽。 王家卫在讲故事,娓娓道来一段“许多年前便相识,许多年后仍未走到一起”的故事;金庸在讲故事,细细诉说一段“江湖纷争恨不休,风雨飘零几春秋”的故事;二月河在讲故事,侃侃而谈一段“千秋功罪任评说,海天风雨独往来”的故事;吕克贝松在讲故事,幽幽注释一段“灰色混凝土的森林”的故事。 我该说什么呢?成长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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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岁月总也不能忘怀,不能忘怀是因为我们自己走过来。 ——题记 美丽的故事,不仅古老,而且风尘遮蔽。 王家卫在讲故事,娓娓道来一段“许多年前便相识,许多年后仍未走到一起”的故事;金庸在讲故事,细细诉说一段“江湖纷争恨不休,风雨飘零几春秋”的故事;二月河在讲故事,侃侃而谈一段“千秋功罪任评说,海天风雨独往来”的故事;吕克贝松在讲故事,幽幽注释一段“灰色混凝土的森林”的故事。 我该说什么呢?成长的故事?是的,往事历历,那风雨不蚀的记忆让我无法抗拒。 一、梦 ,童年 杜拉斯说,人一开始回忆,就已经变老了。成长中的人总会有童梦重温的经历,流逝了的东西,那是一种亲切的怀念。听着罗大佑那首经典的《童年》,心里的阳光比那段美丽的岁月中的阳光还要灿烂。想起当年那潇洒无忌的天真,当年空灵饱满的热情,当年别人窗外剔透的风景。 我的童年是乡村度过的。两层楼的老屋,很大,很旧,是我的祖先留下来的。乡村的美丽无须再说,因为古人的诗词对于乡村的描写已经够多的了。那里没有现代钢筋水泥城市的车水马龙,却有着一种不可企及的妩媚/高二时读台湾作家李乐薇的《我的空中楼阁》,总觉得他所描摹的那个地方就是我童年时的居住地。一切的一切,那么熟悉,闭上眼,就仿佛飘到了那里。 现在所生活的这座小城冬天几乎看不到雪了,不像老家,雪一下就是好几天。雪花飞舞着轻纱似的梦,如梅似蝶,把我的童年染成一片圣洁。妈妈告诉我,做人就应该有着像雪一样柔软、纯洁的心。体味雪落,是人生一次奢侈的享受;渴盼雪落,是生命最初最真的梦。 时间很快便飞走了,我要去城里上学。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我把纯白的童年留在了那里,把成长的梦带走了。 二、书,生命 安妮宝贝在《八月未央》中写到:“我相信书籍是可以跨越生死和时间的,他是永远的纪念和安慰。在孤独的时候,在无人倾诉的时候,眼泪和温暖,都在发黄的柔软的纸页上渗透。” 小学时读的书都是《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之类的,那时侯所满足的只是精彩的细节描写,并不能一点一滴发现里面所蕴涵着的体味不尽的人生意义。17岁的我已经听不到精灵和仙女的歌声,但记忆深处还存留着一些美丽的花瓣。白蝴蝶带着拇指姑娘飘啊飘;穿红鞋的女孩不停的跳舞。升初中后,我开始读小说、杂志,最先迷恋的那些书都是描写校园生活的,读那些书会让我对生活充满热情,对未来充满希望。偶然重新翻一翻那些尘封了的童话书,一篇篇童话在迟暮的苍凉里,再次带给我美好的启迪。初三以后,读的书大多是外国名著,每次买回家都先通宵达旦的看完,然后再细细品味几遍,读得最多的有10遍,最少的也有三遍。后来书架上开始出现一些中国作家的书,橡鲁迅、张爱玲、三毛、余秋雨等等,还有一些名家的雅致的随笔集。我还喜欢看海外流散文学。张宗子的散文真的不错,气质雍容闲雅,冲淡飘逸,一如夏初栀子花开的香味,闻到了便不忍离去。张爱玲是位拿捏韵味的高手,在她的书中,一个动作,一句对白,一幅背景都经得起良久的回味。窄小阴暗的楼道,昏黄路灯下的酒吧,宛若一=祯祯色调分明的黑白照片定格于老上海的街头巷尾。 文学和诗一旦进入生命,就把人的性灵和情怀洗礼得透亮,蒸腾得如梦如醉。不知从何时起,书已成了我生命的另一半,什么时候才能“寻穷天下,看尽人间”呢?余秋雨那篇《藏书忧》写得真好。“我所满意的是书房里那种以书为壁的庄严气氛。书架直达壁顶,一架架连过去,围起来,造成了一种逼人身心的文化重压。走进书房,就像走进了漫长的历史,鸟瞰着辽阔的世界,游弋于无数闪烁的智能星座之间。”书房成了一个典仪,操持着生命的盈亏缩涨。“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也会拥有这样一个充满生命芬芳的神圣书房。 三、音乐,灵魂 手起,琴响。当嵇康对着夕阳弹奏起他的《广陵散》时,嵇康就变成了《广陵散》;当莫扎特写《安魂曲》时,写着写着写了进去,他也就变成了《安魂曲》。生命凭借着音乐远去了。 多年来,音乐伴随着我成长,成了我心间的玩伴。委屈的时候走向音乐,听古典辣妹的小提琴曲;心烦的时候走向音乐,听莫扎特的钢琴曲;寂寞的时候走向音乐,感受贝多芬,倾听命运的敲门声。 小学、初中听的都是流行音乐,那些乐曲渗透着唯美的、我从未体会到的爱情气息。到了高二,我才发现,古典音乐才是灵魂真正的归宿。我时常感叹音乐把生活装饰得如此美丽,使人欲想责备命运却说不出口。习惯在静静的深夜独听《梁祝》,人醉了,心也醉了。一段远古的爱情,,漫过岁月,穿越时空,像风华绝代的女子,由远而近,姗姗飘来。流韵涓涓,神思翩翩,痴醉的心似遐似迩,欲醉还醒,如遗世独立,羽化登仙,只剩下悬浮着缥缈的、沉浸在音乐之魂里我的灵魂。 铮铮乐音,戛然而止。是谁,在爱情的史册里,让蝶儿化为亘古的缠绵和凄美?“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我的心是白纸,柔软地铺张着,等待着优雅音谱的笔触。 四、诗,青春 人都说少年情怀最是诗。不知何因,我非常喜欢“诗“这个字眼,无论从形体上、读音还是意境上,它都美得淋漓尽致,美得无可挑剔。或许是因为年轻人本身就是物化的诗吧! 高二以前读的诗大多数都是现代诗,中国的、外国的,共有好几本诗集。高二那年,爸爸给我买了一套《唐诗 宋词 元曲》,我无法抗拒那种来自古典的诱惑,生命便融进了古典的韵味。我真不懂,为什么以前高考作文的要求里总会附上一条“文体不限,诗歌除外”,一个诗的国度,却拒绝诗情,这是何等可悲! 大唐王朝给中国留下了一段辉煌至极的历史,可站在盛唐中心地位的,不是君临天下的皇帝们,不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贵妃们,亦不是将军大臣们,而是那些诗人。“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太白啊,明月装饰了你的诗,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了,可谁来装饰你枯竭的渴望和思念?你本是黄河之水天上来,樽中月影,或许那才是你的故乡。归吧,归吧。 我曾对妈妈说,明年我想考西藏大学。繁华的大都市现在有许多,以后还会有许多,可西藏却永远只有一个。从远古时代的苏热人开始,大唐朝的松赞干布,他们站在世界上最高的地方,谱写了一首首悲壮诗篇。西藏本身就是一首诗。希望有一天,我站在离天最近的地方,那里有梵音佛唱,雪莲开放,金幡摇曳,山泉流淌,仰首就是天,俯首就是云。在我所到的每一处,我都会为它作一首诗。诗集的名字叫《独上高楼 西藏梦》。 五岁是风,十岁是云,十五岁是水,二十是山。风可感而不可见,那是因为童年太短暂了;云可见而不可捉,那是因为少年是自由的;水可捉而不可握,那是因为花季的青春太柔和了;只有山能实实在在的把握,因为在成长中,我们学会了处身立世。成长的路上,重要的并不在于得到过或失去过,重要的在于经历过。纵使走过的路上并没有鲜花开放,回想也感到留恋,因为那上面覆盖着自己生命的步履。与音乐相伴,灵魂在清雅中昂然,淡泊的迎向青春的每个黎明;与文学和诗相依,生命在憧憬和希望中成长。 在这个如歌的行板上,我听到了承载着时间的齿轮。咔嚓,咔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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