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运动与人民公社化运动有什么区别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19 04:16:28
农业合作化运动与人民公社化运动有什么区别
农业合作化运动与人民公社化运动有什么区别
农业合作化运动与人民公社化运动有什么区别
人民公社化运动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在1958年“大跃进”中发展起来的.1957年冬和1958年春,一些地方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时进行了超社界、乡界甚至县界的生产协作.1958年3月在成都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对此表示赞赏,认为小社并大社,人多力量大,并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会后各地出现了小社并大社的热潮.1958年8月在北戴河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公布后,农村人民公社化的高潮在全国迅速掀起.
在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全国刮起一股“共产”风.在许多方面混淆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公社随便调用社员、生产队的劳力、资金、土地和财产,取消了农民的自留地,出现了剥夺农民的情况.按劳分配的原则遭到破坏,发生了严重的平均主义,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60年冬,中央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逐步地解决当时所能认识到的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一些重大问题.
农业合作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
1952年冬至1953年春,在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出现了急躁冒进倾向.12月16日,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此后,农业合作社从试办进入发展时期.
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
到1955年4月,合作社发展到67万个.由于发展速度过猛,不少地方又出现了强迫命令、违反自愿互利原则的现象.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到1956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参加高级社的达总到农户总数的87.8%,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
人民公社化是带有强迫性质的 当然影响劳动者积极性
农业合作化与人民公社化的比较
农业合作化与人民公社化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农村生产关系进行的两次重大调整,二者发生的背景、内容、影响有明显差异.从背景和原因来看:(1)1953-1956年底,我国在农村进行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当时我国经过1949-1952年三年经济恢复时期,新政权得到巩固,国民经济根本好转,党和人民面临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迫切任务,需要把发展生产力和调整生产关系有机地结合和统一起来;同时,农村土地改革后的小农经济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出现了新的两极分化和剥削现象.要解决上述问题,只有把个体农业引向社会主义大农业,实现农业合作化.(2)人民公社化运动是1958年我党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在经济建设问题上“左”倾错误发展的结果.1958年,毛泽东和党的一些领导人片面追求社会主义建设的高速度,主观地认为农业合作化的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因此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从过程和内容来看:(1)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按照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经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过程实现;其核心内容是把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由农民私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由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转变为集体经营.(2)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在“大跃进”中一哄而起的,其核心内容是扩大公有化规模、提高公有化程度,其显著特点是“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即公社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公社范围内,贫富拉平,甚至实行平均主义供给制,刮“共产风”.
从结果和影响来看:(1)农业合作化的实现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使五亿多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在中国历史上是巨大的进步.它使个体小农经济成为集体所有制经济,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也促进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城市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2)人民公社化实现了政社合一.因权力过分集中,基层生产单位没有自主权,没有生产责任制,分配平均化,严重地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遭到巨大破坏,造成了农村经济陷入混乱状态和长期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