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怎么产生的?我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么久了,我从来没有参加过选举?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2 02:08:57
人大代表是怎么产生的?我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么久了,我从来没有参加过选举?
人大代表是怎么产生的?我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么久了,我从来没有参加过选举?
人大代表是怎么产生的?我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么久了,我从来没有参加过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选举办法另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宪法》
『天涯杂谈』 为什么没有人关注农民只有1/4选举权的问题?点击:1164 回复:52 作者:niumengly 发表日期:2006-6-20 22:24:00
为什么没有人关注农民只有1/4选举权的问题?
最近,我在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95年)时发现,其第十四条规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第十六条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这岂不是意味着农村公民只有1/4的选举权?这跟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严重冲突吗?选举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农民仅有四分之一的选举权(不管其在形式上还是实质意义上),如此之不公,只怕在全世界范围来说都是绝无仅有的,从近代公民有选举权的历史来看,印象中只有美国建国初黑人享有2/3的选举权(模糊)可以与之相比了.更奇怪和让我气愤不已的是,如此明显的不公平,如此严重违反宪法原则的法律条款竟实施了10多年了而无人表示反对,乃至丝毫怀疑,为什么?为什么?
我很快又了解到,在1979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前者的数字是5倍,后者的数字是8倍.
我一下子平静了很多,我们的国家有太多事情具有“特色”,大家都见怪不怪了,意气用事又有什么用呢?我于是分析其原因,找出几点不算成熟的理由和借口来:
一、 我们大家都没把选举权当回事
问问你自己,问问你周围的人,有多少人在投下选票的时候有过庄严而神圣的感觉——事实上,我们大家从来没有把选举权当回事,因为,选举权难说得到真正的落实,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定的名义,但还远远不够……
二、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农民代表”代表农民说话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建国初期及至现在,农民对国家的建设和发展, 尤其是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但真正维护农民利益的政策,法律法规有多少?相反,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民在受教育权、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劣势,更不幸的是, 几乎国内所有大中城市都曾经(甚至到现在仍有)出台数十条的规章制度,在许多行业禁止农民的进城,而最近,竟然在网上有人公然宣称“嫉农民如仇”,这虽然是极少数人的狂妄之言,却在客观上凸现了8亿农民的极为明显的弱势地位.
三、我们的法律工作者战战兢兢地工作着,要么过于理论化,要么过于功利化
由于法治时间太短,民众法治观念淡薄,司法实质独立还不现实等种种原因,法官杂务太多、本职工作却干不好,反去掐律师的脖子;律师被看作“讼师”,难获尊重;检察官和法官平起平坐,牛逼烘烘;法学家缩在豪宅里编论文……农民的利益?中央会关心他们的.
四、我们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不强,维权意识淡薄
几千年的“刑”治传统和厌恶诉讼观念,加上法治时间太短、司法腐败等原因,我们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仍然不强,而维权意识?更是极为淡薄.
五、媒体的官方作用太明显,此外,过于媚俗
市场经济多年了,在这个信息化社会,媒体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西方,媒体有“第四种力量”的说法,在我们的这个社会,我总是忍不住思考媒体的立场和所代表的利益群体,为农民说话?不能说没有, 一点调味品而已.
六、违宪了就违宪了,你还能怎地?
这点就不用多说了吧.
七、 其它原因
…………
虽然义愤填膺,但我相信,不公平就是不公平,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此种条款终究是要废除的,所需的只是时间而已,但——需要多长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