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雄辩的史实证明南沙群岛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依次为据说说你的解决办法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5 06:57:54
以雄辩的史实证明南沙群岛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依次为据说说你的解决办法
以雄辩的史实证明南沙群岛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依次为据说说你的解决办法
以雄辩的史实证明南沙群岛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依次为据说说你的解决办法
南沙群岛主权历代以来都属于中国,并一直为中国渔民所使用,一些大的岛上都有中国渔民建的庙和打的水井等.1933年法国的入侵才开始引起主权争议.中国(包括中国台湾)与越南两方均声称拥有该群岛完整的主权,马来西亚、菲律宾则宣称拥有部分岛屿的主权,并且派军队进占相关岛礁,文莱与印度尼西亚则是宣称拥有此区海域的主权,进而间接包含了南沙群岛部分区域 .
南沙群岛主权历代以来都属于中国,并一直为中国渔民所使用,一些大的岛上都有中国渔民建的庙和打的水井等。1933年法国的入侵才开始引起主权争议。中国(包括中国台湾)与越南两方均声称拥有该群岛完整的主权,马来西亚、菲律宾则宣称拥有部分岛屿的主权,并且派军队进占相关岛礁,文莱与印度尼西亚则是宣称拥有此区海域的主权,进而间接包含了南沙群岛部分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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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群岛主权历代以来都属于中国,并一直为中国渔民所使用,一些大的岛上都有中国渔民建的庙和打的水井等。1933年法国的入侵才开始引起主权争议。中国(包括中国台湾)与越南两方均声称拥有该群岛完整的主权,马来西亚、菲律宾则宣称拥有部分岛屿的主权,并且派军队进占相关岛礁,文莱与印度尼西亚则是宣称拥有此区海域的主权,进而间接包含了南沙群岛部分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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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群岛地处广阔浩瀚的南海南端。中国在公元前二世纪,即汉武帝时代,就发现了南沙,从宋朝起,就已宣布对其行使管辖权。直到本世纪中叶,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拥有南沙主权提出任何质疑。而70年代后,风云骤起,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和文莱诸国对整个南沙或其部分岛礁提出主权要求,并出兵占领了部分岛礁。最近中菲美济礁之争又将南沙争端推向一个高潮。
南沙争端的关键是主权归属问题。避而不谈主权,而对某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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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群岛地处广阔浩瀚的南海南端。中国在公元前二世纪,即汉武帝时代,就发现了南沙,从宋朝起,就已宣布对其行使管辖权。直到本世纪中叶,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拥有南沙主权提出任何质疑。而70年代后,风云骤起,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和文莱诸国对整个南沙或其部分岛礁提出主权要求,并出兵占领了部分岛礁。最近中菲美济礁之争又将南沙争端推向一个高潮。
南沙争端的关键是主权归属问题。避而不谈主权,而对某一主权国家(如中国在美济礁上建立设施)的行为进行攻击,往往是不公正的。
为了否定中国对南沙拥有主权,其他争端各方曾提出如下要求:
(一)用南沙距离本土的远近以及200海里经济专属区(如菲律宾和越南)和大陆架(如越南和马来西亚)等现代概念提出主权要求。(距离远近不能改变主权归属)
然而,即使根据1992年制定、1994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包括以往的国际法,岛屿距离某一国土的远近不能用来改变该岛屿的主权属性,就象关岛和夏威夷群岛遥距美国本土,福克兰岛(或称马尔维纳斯岛)也遥距英国,但它们分别属于美国、英国一样。
同样,经济专属区这一现代概念,也不能用来改变岛屿的主权归属。即如果在某一国家200海里的某一岛屿,其主权已属于另一国,那么任何其他国家都不能用200海里经济专属区这一概念来改变这一岛屿的主权归属,而应由这两国在这一岛屿与另一国的海基线之间划出边界。
据此,美济礁虽离菲律宾165海里,但并不属于菲律宾。若在菲律宾和中国在南沙的太平岛(目前由台湾控制)中间划线,美济礁在中方一侧。同样,根据有关海洋法,越南常常强调的大陆架的概念也是不能用来改变岛屿的主权属性的。
(二)从历史角度看,其它国家远远晚于中国人发现并拥有南沙。(中国首先发现并拥有南沙)
菲律宾只是在1956年才有一个名为托马斯·科罗码的菲律宾人,登上并声称“首次”发现南沙,宣布在该地区建立一个范围约为64.976平方英里包括33个岛礁的新国家,称此为“自由之邦”。需要指出的是,当时的菲律宾政府对此事并不热心,也没有正式书面支持这一行动。1974年科罗码才将这一大片地区转让给菲政府,其价格仅为一个比索(现在约为4美分),这种仅以个人名义,而非国家名义的“发现与占领”,在国际法中是没有份量的,更何况菲律宾的“首次”发现竟晚于中国人1000多年。只是在1978年6月11日,菲律宾才用总统条例的形式,正式对南沙提出主权要求,要求领土的范围与当年科罗码提出的大致相仿。
越南也从历史角度来否认中国拥有南沙,声称其公元7世纪首先发现南沙。即使该说法能成立,也明显晚于中国人。更何况越南声称所发现的“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实际上是越南沿海的一些岛屿和沙洲,并非真正的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
越南染指南沙的由来
越南另一理由是法国在越南殖民统治期间曾占领南沙。因而越南应承袭南沙主权。然而这一理由同样也是站不住脚的。
本世纪30年代,在越南的殖民当局曾偷偷侵占南沙7个岛礁,遭到中国政府的抗议。二次大战结束后,当中国派兵收复日本占领的南沙岛屿后,法国人一直没提任何抗议,更没有提及他们的主权要求。况且,法国人离开越南时,在所有两国之间所达成的条约和协议中,均没有任何文字说明法国将南沙移交越南(南越)。值得提起的是,当南越在50年代开始对南沙提出要求时,法国公开宣布,法国从未将南沙移交给越南,更何况法国只是在30年代曾一度占领7个小岛礁,而现在越南却要“承袭”整个南沙近300个岛礁和沙洲。至于北越,在50年代和60年代,北越政府官员在不同场合多次承认中国对南沙诸岛享有领土主权。1956年6月15日,北越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在会见中国驻越南大使临时代办李志民时表示:“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应属中国领土。”当时在座的越南外交部亚洲司代司长藜禄也指出:“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早在宋朝就已经属于中国了。”1958年9月14日,北越总理范文同照会中国总理周恩来,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1958年9月4日重申享有南沙和西沙领土主权的声明。越南教科书直到1974年仍承认中国拥有西沙、南沙群岛主权。越南只是在1975年统一后才改变政策,宣称其对西沙和南沙拥有主权。从国际法来看,北越推翻南越(北越至今没承认南越政权的合法性)而统一越南,北越以前的文件在今天仍具法律效力。
(三)一些国家利用国际法中近来出现的新概念来否认中国对南沙的主权。他们承认中国最早发现南沙,但强调中国没有“持续有效”占领南沙,认为二战中日本人占领南沙便意味着中国人失去南沙主权,南沙因此成为“无主地”。(国际法不能否认南沙归属)
这一论点同样也是站不住脚的。二战后,日本为战败国,理所当然归还其所侵略的中国领土(包括南沙)。由于在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中,日本在其所放弃的被占领土中没有明确提到南沙,因而中日两国单独谈判,日方公开正式宣布放弃南沙。虽然日本没有同时宣布将南沙交还给中国,照常理,尤其只是中日两国是这一谈判的唯一谈判者,而中国战前拥有南沙,南沙的归还对象当然是中国。
即使南沙成为所谓“无主地”,中国国民党政府亦先于其他任何各国于1946年12月派军舰占领南沙(即南沙的最大岛太平岛),宣布恢复行使主权,其他国家只是在六七十年代才占领一些岛屿。
有些人强词夺理,说国民党只占领了太平岛没占领其它岛屿。那么,试问,二战中日本也只是占领太平岛,并未占所有南沙岛屿,为什么就视为日本人获得整个南沙主权;而中国人重新驻守太平岛,则仅能视为是对太平岛而不是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呢?
马来西亚只是在1979年才首次通过出版大陆架地图的形式,将南沙的12个岛礁划入自己的疆域。其理由是这些岛礁在其大陆架上。文莱于1988年10月对南沙的南通礁提出主权要求,其理由是该礁邻近文莱,然而,如前文所述,根据国际法,“大陆架”以及“邻近”等理由,如同“200海里经济专属区”一样,是不能用来改变岛屿的主权归属性质的。
南沙群岛的目前情况
综上所述,从纯法律角度来看,其他争议的各方是找不出像样的理由为自己的南沙主权要求辩护的。但是,目前许多舆论甚至国家,不是以公正的态度,而是出于私利来渲染南沙冲突,并指责中国。一些国家担心迅速发展的中国将会构成对他们的威胁,因而利用南沙来挑拨中国与东盟的关系,进而达到分裂亚洲、遏制中国的目的。而有些南沙争端国家则乘机扩大事态,制造舆论,利用国际压力,迫使中国承认他们侵占南沙的现实,以捞取在南海中最大的经济利益。
在中菲美济礁之争中,国际上许多舆论偏袒菲方。但是,如以公正的眼光来看,以国际法而言,如同上文所述,美济礁不可能属于菲方。一些舆论指责中国在一步步地“蚕食”南沙。但是,事实是菲律宾、越南等率先从60年代末起就“蚕食”南沙。
菲律宾于1970年和1971年派兵占领3个南沙岛屿。到1975年增至6个,截止1978年菲律宾占领南沙岛屿的海军陆战队人数已达千人。
越南则跟踵而至,后来居上,1975年统一后,越南就派兵抢占南沙岛屿,并从70年代末起,与前苏联石油公司在该地区联合勘探开采石油资源。
从80年代起,岛屿抢占日趋激烈。菲律宾又占领了4个。越南到1988年止抢占了20个岛礁。马来西亚则于1983年和1986年占领了弹丸礁、南海礁和星仔礁。
80年代末,菲律宾空军在其占领岛屿上修建飞机跑道。1991年9月16日,马来西亚也宣称将在其占领的南沙礁上建筑飞机跑道,还从本土运输泥土扩大其所占岛礁,建设成观光旅游点。越南也派人去南沙考察,建渔港,建灯塔。这些国家纷纷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开采南沙地区的油气资源。
中国以大局为重采取克制态度
从美济礁冲突中方的反应来看,中国一直采取自我克制态度。中国自1990年起,对南沙争议正式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这并不是由于军力不及其他争端各国。中国之所以采取自我克制的南沙政策,看来主要是由于国内现代化需要一个和平的周边环境,需要一个友好合作的东盟,同时也由于中国担心西方及其他大国借机插手南沙,破坏目前这一相对缓和的周边环境。
中国认为在南沙问题上,以及在其它一系列问题上诸如香港、台湾、钓鱼岛以及朝鲜半岛所谓核危机等问题上,急功近利,感情用事的作法都是与中国的长远的根本利益相违背的。
从这个大战略角度来说,中国目前不会在南沙问题上大动干戈,因而目前种种关于南沙军事冲突一触即发的猜想是没有根据的。如果中国能稳得住,南沙目前得相对稳定便能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证。
然而,南沙问题目前似乎也不可能根本解决。双方都认为对方缺乏诚意。争端的有关国家在六七十年代,乘机占领南沙岛礁,而目前他们想使南沙问题国际化、谈判多边化。但是,拉日本、美国、俄国卷入南沙争端的做法,恐怕只能使北京更加怀疑他们的诚意。
所以目前的最好出路是缓和紧张,避免冲突,搁置争议,同时发展争端各方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将来随着这些国家之间经济相互关系的加强,彼此理解的加深,相信南沙问题将获较为妥善的解决,而不致影响整个东亚(东北亚与东南亚)地区的繁荣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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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历史依据
中国是历史上最早发现并命名、最早开发经营和最早管辖南沙群岛的国家。
一、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
中国古代政府对西沙群岛的管理始于秦代。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分全国为42郡,其中南海郡管辖包括西沙群岛在内的整个南海诸岛。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平定南粤之乱后,在海南岛设儋耳、朱崖两郡,辖南海诸岛,并派水师巡视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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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历史依据
中国是历史上最早发现并命名、最早开发经营和最早管辖南沙群岛的国家。
一、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
中国古代政府对西沙群岛的管理始于秦代。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分全国为42郡,其中南海郡管辖包括西沙群岛在内的整个南海诸岛。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平定南粤之乱后,在海南岛设儋耳、朱崖两郡,辖南海诸岛,并派水师巡视西沙。东汉杨孚《异物志》有"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的记载。这里的"涨海"是当时中国人民对南海的称呼,"崎头"则是当时对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的岛、礁、沙、滩的称呼。 三国东吴将领康泰所著《扶南传》不仅提到了南沙群岛,而且对其形态描述道:"涨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盘古,珊瑚生其上也。" 南朝时,朝廷仍派出舟师巡视南海。《旧唐书·地理志》记载,振州(今海南三亚)疆域“西南至大海千里”,西沙群岛包括在内。唐宋年间,许多历史地理著作将西沙和南沙群岛相继命名为"九乳螺洲"、"石塘"、"长沙"、"千里石塘"、"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万里长沙"等。宋元明清四代,以"石塘"、"长沙"为名记述南海诸岛的书籍多达上百种。唐穆宗时明令岭南节度使管辖的范围包括南海诸岛。《琼州府志》记载,宋仁宗庆历(1041-1048)年间,将西沙群岛列为广南水军的巡海范围之内。 元代,对南海诸岛地理位置的记载更为详细。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中有"万里石塘,由潮洲而生,迤逦如长蛇,横亘海中......原其地脉。历历可考。一脉至爪哇,一脉至渤泥及古里地闷,一脉至西洋遐昆仑之地"。其中"万里石塘"指包括今南沙在内的南海诸岛。 明代《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中标有石塘、长沙和石塘。从图中标绘的位置看,后一个石塘是今南沙群岛。 清代《更路簿》记载了中国海南岛渔民所习用的南沙群岛各个岛、礁、滩、洲的地名具体方位,其中南沙计73个地名。
二、中国最早开发经营南沙群岛
中国人民至迟明初就到南沙群岛从事开发渔业生产了。早在明代,有海口港、铺前港和清澜港渔民及文昌县渔民到南沙群岛去捕捞海参等物。
1868年《中国海指南》记载了我国渔民在南沙群岛活动情况,郑和群礁有"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贝壳为活,各岛都有其足迹,亦有久居礁间者,海南每岁有小船驶往岛上。携米粮及其他必需品,与渔民交换参贝。船于每年十二月或一月离海南,至第一次西南风起时返。"清末以来,我国海南岛和雷州半岛各地渔民都有人到南沙群岛去捕鱼,其中以文昌、琼海两县最多,每年仅从此二地去的渔船就各有十几条到二十多条。
《更路簿》是中国人民明清以来开发南海诸岛的又一有力证明。它是中国海南岛渔民在西沙和南沙群岛进行生产活动的航海指南,积累了许多人航行实践经验的集体创作,它孕育于明代,后不断完善,记载了渔民从海南岛文昌县的清澜或琼海县的潭门港起,航行至西沙、南沙群岛各岛礁的航海航向和航程。
民国以来我国渔民开发经营南沙群岛的史实,中外史料均有记载。日本小仓卯之助《暴风之岛》记载1918年他组织的探险队到达北子岛时发现三位"文昌县海口人"。1933年日本三好和松尾到南沙调查时看到北子岛有中国人2名、南子岛有中国人3名住在那里。日本《新南群岛概况》记载,中业岛有渔民"栽种之甘薯","昔时有中华民国渔民居住于此岛,并种植椰子、木瓜、蕃薯和蔬菜等"。
三、中国最早对南沙群岛行使管辖
从秦代开始,我国政府正式对西沙群岛行使管辖权。汉代,南沙群岛已归我国管辖。唐、宋、元、明、清,南海诸岛一直归我国政府管辖。到了元代,我国人民已经大规模开发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整个南海诸岛了。《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图叙》记载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岛。其中《元史》记载了元朝海军巡辖了南沙群岛。《元史》记载,至元十六年(1279年),元世祖忽必烈委派同知太史院士郭守敬到南海进行测量,在绘制的《广舆图》中,把南海诸岛的西沙群岛标为“千里长沙”,南沙群岛标为“万里石塘”。
明代《海南卫指挥佥事柴公墓志铬》记载:"广东濒大海,海外诸国皆内属","公统兵万余,巨舰五十艘",巡逻"海道几万里"。表明南沙群岛属于明代版图,明代海南卫巡辖了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
在清代,中国政府将南沙群岛标绘在权威性地图上,对南沙群岛行使行政管辖。1724年的《清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1755年《皇清各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1767年《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1810年《大清万年一统地量全图》和1817年《大清一统天下全图》等许多地图均将南沙群岛列入中国版图。 1932年和1935年,中国参谋本部、内政部、外交部、海军部、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共同组成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专门审定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名称共132个,分属西沙、中沙、东沙和南沙群岛管辖。
1933年,法国侵占我国南沙群岛的太平、中业等九个岛屿,立即遭到我在南沙群岛生活和从事生产活动的渔民强烈反抗,中国政府也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 1935年,中国政府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
1939年,日本侵占了南海诸岛。1946年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国内政部会同海军部和广东省政府委派肖次尹和麦蕴瑜分别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专员,前往接管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并在岛上立主权碑。
日本投降后,时任国民党海军海防第二舰队司令的林遵率“太平”、“中业”两舰接收南沙群岛,将南沙主岛以所乘军舰舰名改为“太平岛”,并在岛上树立刻有“太平岛”字样的纪念碑。
1947年,中国内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全部岛礁沙滩名称共159个,并公布施行。
1983年,中国地名委员会授权公布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标准地名。
综上所述,大量翔实的史实证明,南沙群岛是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和开发经营的,中国政府早已对其行使管辖和主权。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法理依据
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是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的。
一、大量翔实的中外史料对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提供了丰富的证据。中国古代政府对西沙群岛的管理始于秦代。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分全国为42郡,其中南海郡管辖包括西沙群岛在内的整个南海诸岛。汉代,中国人民在航海和生产实践中发现并经营了南沙群岛。这在东汉杨孚《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东吴将领康泰的《扶南传》等书里均有记载。这些记载是中国人民对自己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土地的认识,在国际法上具有重要意义。从国际法发展的过程来看,古代中国对南海群岛的发现足已证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领土主权。南沙群岛不是"无主地",而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任何其他国家都无权以任何名义改变南沙群岛属于中国这一法律地位。
二、中国人民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开发经营以及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的实际管辖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中国人民在发现南沙群岛后,最迟自唐宋以来就一直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从事捕捞、种植等生产经营活动。晋代的斐渊在《广州记》中对中国渔民在南海捕鱼和采珊瑚作了记录。明清以来,海南岛文昌、琼海的渔民经常于每年冬季利用东北信风南下至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捕捞水产,至第二年台风季节到来之前利用西南信风北返。中国渔民在南沙群岛居住并从事捕捞、种植等生产活动,从自发到有组织,得到中国政府的准许和支持。即使南沙群岛在古代不适宜居住,仍有中国渔民长年居住于南沙群岛。在漫长的历史中,中国人民常年往来于中国海南岛、广东省与南沙群岛之间生产经营,并向中国政府缴税纳赋。
三、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行使管辖还表现在一系列持续和有效的政府行为。自唐贞元以来,中国已将南沙群岛列入了中国的版图,至明、清则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大量的中国官方文件、地方志和官方地图都记载了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沙群岛的管辖,并将其列入中国的领土范围。直至本世纪初,中国政府一直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对南沙群岛行使着和平管辖。
本世纪初以来,历届中国政府都持续不断地维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20世纪30年代,法国曾侵占南沙群岛的九个小岛,中国政府及时进行了外交交涉,中国渔民进行了有组织的抵抗。民国时期,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维护主权的措施,如给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作业的中国渔民和渔船发放中国国旗,组织对南沙群岛的历史和地理调查,由政府地图出版审查机构重新命名和审定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的群体和个体名称等。
二战期间,日本侵占了中国的南沙群岛。中国为收复被日本占领的南沙群岛进行了不懈努力。1943年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宣布,此次战争的宗旨之一是"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当时的南沙群岛被日本划归台湾管辖,《开罗宣言》要求日本归还的中国领土当然包括南沙群岛。1945年《波茨坦公告》再次确认了中国收复失地的立场。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中国于1946年收复南沙群岛,同时以一系列法律程序向全世界宣告中国恢复行使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包括举行接收仪式和派兵驻守,绘制南沙群岛地图,重新命名南沙群岛及其群体和个体的名称,编写和出版最早的南沙群岛地理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南沙群岛先后被划归广东省和海南省管辖,中国政府一直坚持并采取实际行动积极维护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有的国家声称南沙群岛在其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内,并据此主张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根据国际法和海洋法,领土主权是海洋权益的基础,海洋权益是从领土主权派生出来的。任何国家都不能将海洋管辖权扩展到别国的领土上,更无权以主张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为由侵占他国领土。总之,任何国家对南沙群岛岛礁的军事占领或其它行动,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在国际法上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不构成主张领土要求的依据,也不能改变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这一无可争辩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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