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原则说明公民在网上发表言论的行为.我国政府如何对人民高度负责?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9 01:31:08
运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原则说明公民在网上发表言论的行为.我国政府如何对人民高度负责?
运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原则说明公民在网上发表言论的行为.我国政府如何对人民高度负责?
运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原则说明公民在网上发表言论的行为.我国政府如何对人民高度负责?
1.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由于言论是公民表达意愿、相互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础,因而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
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具有特定的范围与表现形式.一般说来,其范围包括:第一,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都有以言论方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权利,因而其享有的主体十分广泛;第二,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第三,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多样,既包括口头形式,又包括书面形式,必要时还可根据法律规定利用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第四,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法律权利,在法定范围内,其享受者不应由于某种言论而带来不利后果,因而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言论自由存在着法定界限,受宪法和法律的合理限制,因而公民的言论自由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
2.出版自由
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出版物的形式,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出版自由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著作自由,即公民有权自由地在出版物上发表作品;二是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必须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由于出版主要是将自己的见解付诸于文字,因而出版是言论的自然延伸,是固定化的言论;出版自由也就是言论自由的自然延伸.
与言论自由一样,出版自由也并不是绝对的,出版自由的保障与出版管理是相互统一的,合理的出版管理是保障出版自由的重要条件.因此各国都有法律规范出版物的发行和传播.世界各国对出版物的管理主要有两种制度:一是预防制或称事前审查制,即在著作出版前审查其内容是否合法的制度;二是追惩制,即在出版物出版后,根据其社会效果决定是否予以禁止和处罚的制度.现阶段我国实行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制度,但事前审查主要由出版单位承担,国家一般不予干涉.1997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列出了八类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范围的‘出版物,即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民族团结的、泄露国家机密的、有黄色或暴力及不道德内容的、侮辱诽谤的和其他有害的出版物,都属于禁止发行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