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改革:“开阡陌”与“置阡陌”的区别?《汉书`王莽传》载区博之言:“(秦)故灭庐井而置阡陌”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4 12:17:40
商鞅改革:“开阡陌”与“置阡陌”的区别?《汉书`王莽传》载区博之言:“(秦)故灭庐井而置阡陌”
商鞅改革:“开阡陌”与“置阡陌”的区别?
《汉书`王莽传》载区博之言:“(秦)故灭庐井而置阡陌”
商鞅改革:“开阡陌”与“置阡陌”的区别?《汉书`王莽传》载区博之言:“(秦)故灭庐井而置阡陌”
所谓“阡陌”就是一种田界,因而所谓“开阡陌封疆”,也就是打破“步百为亩”的旧田界而建立一种以“二百四十步为亩”的新田界.这样一来,也就能够改变在过去的一家授田百亩的情况下,每户赋税负担的不合理.比如,如果一家人口多,由于土地有限,所以每人平均所得甚低,但却要负担与人口较少人家相同的赋税.如果人口多的家庭中的多余人口出去从事工商等业,那么他们的收入既多,又不需要额外纳税,这与前者相比,自然更不公平.商鞅变法鼓励小家庭制,使每家只有“一男”,每家的余夫数字,也就大体相同,而且每家都按新制百亩授田,这样每家的人口数目相近,受田面积相同,每一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因而每家的负担也就平均矣.所以,《商君列传》中写道:“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范睢蔡泽列传》也说:“静生民之业.”
由此看来,所谓“开阡陌’的“开”字,确有开辟、决裂和剗削井田阡陌的意义,因而在一些国家或地区里由于较早地由“爰土易居”进入了“自爰其处”阶段,使三代以来的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逐渐走向解体,出现了土地私有现象.
但是,商鞅等,也确又推行了“以二百四十步为亩”的授田制度,因而“开”字也又有了“开置”的意义.具体些说,在一些国家中,由于过去的三年一换土易居的爰田制较晚地为“自爰其处”的一夫授田百亩的授田制所代替,所以这种授田制度也就一直维持到成国末年.
"灭庐井而置阡陌"的实质内容是"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