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广告的利弊我是反方,弊大于利.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7 00:58:59
辩论:广告的利弊我是反方,弊大于利.
辩论:广告的利弊
我是反方,弊大于利.
辩论:广告的利弊我是反方,弊大于利.
这个题目……
说实话,如果没有“广告”这个东西的存在的话,现在的商业、经济是否还会如此发达?稍懂些经济的人,都会有相同的答案的.
因此,如果说“广告”不好,不太好说.
只能说,“广告”本来是好的,是有利的,但是现在被引入歧途了,因此弊大于利了
也就是说,我们的观点是:【现在的】广告,弊大于利(而不是【广告这个东西】,弊大于利)
“酒香也怕巷子深”、“货好还要会吆喝”,对方一定会提到诸如此类的东西的.
因此,我们应该说:广告,有存在的必要,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等,广告发布者(厂商)和广告受众(公众)之间,明显存在前者可以欺骗、愚弄后者的条件
本来,如果广告发布者按良心办事,或者依法办事,公布的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那么广告确实是好东西,扩大产品知名度,让想买的人知道在哪可以买到——这本来是好事
但现在之所以广告受人讨厌,之所以公众对广告(尤其是电视购物类广告、医药类广告等等)非常反感,就是因为,广告方宣传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现在的广告,都没人敢信了;被广告欺骗了,有苦无处诉……
目前的广告,如果现状不被改变,如果依然任由虚假宣传者纵横天下,那么,广告的现在和将来,绝对是弊大于利
我们并不是要对“广告”这个东西一棍子打死,说它有害无利,不是
我们之所以在为大家分析“广告弊大于利”,恰恰是要提醒大家,看清目前广告业的弊端.
如果大家都擦亮了眼睛,虚假广告无所遁形,发布虚假广告者从此没有了市场,我们大家获得的都是“纯洁无暇”的、真实的广告,那么,获益的,将不仅仅是消费者这一方!
我们坚持“广告弊大于利”,不是来打击广告的,恰恰相反,我们是希望能够拯救广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