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非攻》杀一人谓之不义翻译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18 10:10:30
《墨子非攻》杀一人谓之不义翻译
《墨子非攻》杀一人谓之不义翻译
《墨子非攻》杀一人谓之不义翻译
非攻
《墨 子》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②,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③,上为政者④得则罚之.此何也?以⑤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⑥,其不义⑦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⑧何故也?以亏人愈多.苟⑨亏人愈多,其不仁兹⑩甚,罪益厚⑾.至入人栏厩⑿,取人马牛者,其不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⒀人也,扡⒁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⒂,天下⒃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⒄,则弗⒅知非,从而誉之⒆,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⒇,杀十人,十重21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22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23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24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25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26,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27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28 .
注释:
①选自《墨子·非攻上》.墨子(约前468—前376),名翟,鲁国人,战国时思想家,墨家学派的创始者.《墨子》是由墨子的弟子根据墨子的言行和墨家的学说编写的,今存53篇.
②〔园圃(pǔ)〕园,果园.圃,菜园.
③〔非之〕说他不对.
④〔上为政者〕上面执政的人.
⑤〔以〕因为.
⑥〔攘(rǎng)人犬豕(shǐ)鸡豚者〕偷窃别人的狗猪鸡的人.攘,偷盗.豕,猪.豚,小猪.
⑦〔不义〕不正当.
⑧〔是〕代词,此,这.文言里“是”多用作代词.
⑨〔苟〕假使.
⑩〔兹〕同“滋”,更加.
⑾〔益厚〕更严重.益,更.厚,重.
⑿〔栏厩(jiù)〕养家畜的地方.
⒀〔不辜〕无罪.
⒁〔扡〕同“拖”,剥下来.
⒂〔当此〕遇到这种情形.
⒃〔天下〕古人称周朝统治的地区(包括各诸侯国)为天下.
⒄〔攻国〕攻打别国.
⒅〔弗〕不.
⒆〔从而誉之〕就(这件事情)来称赞他.
⒇〔若以此说往〕如果用这个说法类推下去.往,向前行.
21〔重(chóng)〕倍.
22〔情〕实在.
23〔其言〕指君子的错误言论.
24〔奚说〕怎么解说,有什么理由.
25〔辩〕同“辨”,分别.
26〔甘〕甜.
27〔是以知〕以是知,因此可以知道.
28〔辩义与不义之乱也〕在分辨“义”与“不义”上,思想是混乱的.
这是一篇体现墨家反对掠夺性战争的文章.它通过层层比喻和推论,抨击了攻掠他国的不义战争.文章从偷盗行为说起,逐层推进,论证了损人越甚越不义、罪越大的道理,从而说明掠夺战争是最大的不义行为,必须坚决反对.
在先秦诸子里,墨子的论辩特别富于逻辑性,而且恳切动人.阅读这篇文章,你能体会到这个特点吗?
译文:
现在有一个人,进人家果园,偷人家桃李,大家听到就谴责他,上面执政的人捉获就惩罚他.这为什么呢?因为他损人利己.至于偷人家鸡犬大猪小猪的,比进人家果园偷桃李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多.如果损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进人家牲口棚,牵走人家马牛的,这比偷人家鸡犬大猪小猪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多.如果损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杀无辜的人,剥下人家的衣服皮袄,拿走戈剑,这比进人家牲口棚牵走马牛又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严重.如果损人越严重,他就越不仁,罪越大.现今天下君子,都知道这些事,说它们不义.今天最不义的事,是进攻别国,却不知道谴责,反而称赞它,说它是义.这能说知道义与不义的分别吗? 杀一个人,说它不义,一定构成一个死罪了.如果照这个说法类推下去,杀十个人,十倍不义,必定构成十个死罪了;杀一百个人,一百倍不义,必定构成一百个死罪了.今天最不义的事,是进攻别国,却不知道反对,反而称赞它,说它义.这是确实不知道进攻别国是不义的,所以把称赞的话记载下来传给后世.如果知道它是不义的,那还有什么理由记载不义的事传给后世呢? 现在有人在这里,见一点黑说是黑,见一片黑却说是白,那么一定以为这人是不知辩别黑白的了.尝一点苦说苦,尝多了苦却说是甜,那么一定以为这个人是不知辩别苦甜的了.今天干小的坏事,能够知道而且谴责它;干大的坏事,攻打别国,就不知道谴责,反而称赞它,说它义;这能说知道辨别义与不义吗?由此可知世上的君子,分辨义与不义是多么混乱啊.
译:杀一个人叫作不讲道义
墨子说: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
“杀一人谓之不义”,应该是说你就算杀了一个人,或仅仅对不起一个人,你就是不义的,就是不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