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的现象,如:树砍断了枝条还能长.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05 16:40:42
热爱生命的现象,如:树砍断了枝条还能长.热爱生命的现象,如:树砍断了枝条还能长.热爱生命的现象,如:树砍断了枝条还能长.昨天忽然想起了那张贺卡,但已经无法找到它了.那是几年前同学寄来的一张贺卡,贺卡上

热爱生命的现象,如:树砍断了枝条还能长.
热爱生命的现象,如:树砍断了枝条还能长.

热爱生命的现象,如:树砍断了枝条还能长.
昨天忽然想起了那张贺卡,但已经无法找到它了.那是几年前同学寄来的一张贺卡,贺卡上是一幅沙漠里的风景:三棵笔直挺立在大漠里的胡杨树直插云霄,以它们独有的沧桑和风骨傲然抵挡着大漠上的风沙……画面上配了这样一首诗:“生命/就这般挺拔着/向往长空/大地起伏的乐章/鸣奏着你壮丽的激情/珍重成长的经历吧/为了那风”.正是这一首诗使我至今仍非常清晰地记着这幅永不磨灭的画面,并时时强烈地震撼着我的心灵.虽然我至今也不知道这首诗的作者,但这坚强的生长在大漠里的生命却时时给我以奋进的力量和勇气,就像的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一样,使我对生命有了许多新的诠释、新的发现.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自然界的花草树木,不管身居何地,不管生长环境的优劣,都尽情地向上生长着,追求着太阳的光芒,舒展着生命的绿色;各种动物也都按照自己特有的方式,生长着、繁衍着,和植物一起共同构成了自然界的生生不息、欣欣向荣.但据说它们没有思想,它们对待生命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生命在它们那里是一种自然的程式的演进.
让我们姑且相信我们的生命是上帝赋予的.上帝赋予人以生命,生命在人类那里又是什么样子呢?为什么有的人的生命会如夏花之绚烂,而有的人的生命却卑琐而空虚、消沉而黯淡?
不是吗?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感叹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还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还有人说人生就是……于是在人生信仰缺位的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为什么在某些人那里生命黯淡的就像不发光的月亮,脆弱的有如秋风中的游丝,消沉的就像一声幽微的叹息?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强得令人感动、令人震撼,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这是为什么?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似乎为我们进行了注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当一把锋利无比的达魔克利斯之剑高悬在我们头顶,而且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的时候,我们能坐以待毙吗?我们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于是,有人自暴自弃,有人消磨时光,有人感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于是他们便开始沉沦.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抗争,并且要敢于胜利!不是吗?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不是吗?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回答者:mendosa323 - 秀才 二级 5-14 14:45
敬畏生命
作者:史怀哲
我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着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我的周遭围绕着同样的生命意识,无论她在我面前表达自己还是保持沉默.生命意识到处展现,在我自身也是同样.如果我是一个有思维的生命,我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而不仅仅限于自我小圈子,因为我明白:她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毁灭、妨碍、阻止生命是极其恶劣的.尊敬生命,在实际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我都保持真实.根据同样的理由,尽我所能,挽救和保护生命达到她的高度发展,是尽善尽美的.在我内部,生命意识懂得了其他的生命意识.她渴望透过自身达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我只能坚持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意识透过我展示了她自己:成为与其他生命意识相互依存的一员.
我经验过向一切生命意识表达同等敬畏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如同尊敬自身的一样.通过这种经验形成了我的伦理观.一个人遵从这种冲动,去帮助所有他能够帮助的生命,并且畏惧伤害任何活着的生灵,这个人才是符合伦理的.如果我把一个昆虫从泥坑救出来,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做出贡献,那么对立于生命自身的生命分隔现象就消失了.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就经历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中,所有的生命是一个整体.
绝对伦理要求在生命中创造完美.她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一点倒无所谓.对生命敬畏的感觉是绝对的伦理.它使生命序列的保持和提升顺利运作.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生命都如同恶魔一样有罪.在实践中,我们真的被迫选择.我们经常必须武断地决定何种形式的生命,甚至何种特殊的人,我们应该挽救,何种我们应该毁灭.尽管如此,敬畏生命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和毋庸置疑的.
这种伦理并不因为人们的伦理观抵触现象而失效,农民在牧场割草喂牛割下了一千棵花,可是他必须注意,在回家的路上,不要因为沉浸在消遣心情里而划掉路旁的花朵,因为这样做是不必要,是对生命犯下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昨天忽然想起了那张贺卡,但已经无法找到它了.那是几年前同学寄来的一张贺卡,贺卡上是一幅沙漠里的风景:三棵笔直挺立在大漠里的胡杨树直插云霄,以它们独有的沧桑和风骨傲然抵挡着大漠上的风沙……画面上配了这样一首诗:“生命/就这般挺拔着/向往长空/大地起伏的乐章/鸣奏着你壮丽的激情/珍重成长的经历吧/为了那风”.正是这一首诗使我至今仍非常清晰地记着这幅永不磨灭的画面,并时时强烈地震撼着我的心灵.虽然我至今也不知道这首诗的作者,但这坚强的生长在大漠里的生命却时时给我以奋进的力量和勇气,就像的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一样,使我对生命有了许多新的诠释、新的发现.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自然界的花草树木,不管身居何地,不管生长环境的优劣,都尽情地向上生长着,追求着太阳的光芒,舒展着生命的绿色;各种动物也都按照自己特有的方式,生长着、繁衍着,和植物一起共同构成了自然界的生生不息、欣欣向荣.但据说它们没有思想,它们对待生命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生命在它们那里是一种自然的程式的演进.
让我们姑且相信我们的生命是上帝赋予的.上帝赋予人以生命,生命在人类那里又是什么样子呢?为什么有的人的生命会如夏花之绚烂,而有的人的生命却卑琐而空虚、消沉而黯淡?
不是吗?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感叹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还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还有人说人生就是……于是在人生信仰缺位的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为什么在某些人那里生命黯淡的就像不发光的月亮,脆弱的有如秋风中的游丝,消沉的就像一声幽微的叹息?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强得令人感动、令人震撼,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这是为什么?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似乎为我们进行了注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当一把锋利无比的达魔克利斯之剑高悬在我们头顶,而且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的时候,我们能坐以待毙吗?我们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于是,有人自暴自弃,有人消磨时光,有人感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于是他们便开始沉沦.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抗争,并且要敢于胜利!不是吗?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不是吗?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回答者:mendosa323 - 秀才 二级 5-14 14:45
敬畏生命
作者:史怀哲
我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着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我的周遭围绕着同样的生命意识,无论她在我面前表达自己还是保持沉默.生命意识到处展现,在我自身也是同样.如果我是一个有思维的生命,我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而不仅仅限于自我小圈子,因为我明白:她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毁灭、妨碍、阻止生命是极其恶劣的.尊敬生命,在实际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我都保持真实.根据同样的理由,尽我所能,挽救和保护生命达到她的高度发展,是尽善尽美的.在我内部,生命意识懂得了其他的生命意识.她渴望透过自身达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我只能坚持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意识透过我展示了她自己:成为与其他生命意识相互依存的一员.
我经验过向一切生命意识表达同等敬畏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如同尊敬自身的一样.通过这种经验形成了我的伦理观.一个人遵从这种冲动,去帮助所有他能够帮助的生命,并且畏惧伤害任何活着的生灵,这个人才是符合伦理的.如果我把一个昆虫从泥坑救出来,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做出贡献,那么对立于生命自身的生命分隔现象就消失了.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就经历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中,所有的生命是一个整体.
绝对伦理要求在生命中创造完美.她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一点倒无所谓.对生命敬畏的感觉是绝对的伦理.它使生命序列的保持和提升顺利运作.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生命都如同恶魔一样有罪.在实践中,我们真的被迫选择.我们经常必须武断地决定何种形式的生命,甚至何种特殊的人,我们应该挽救,何种我们应该毁灭.尽管如此,敬畏生命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和毋庸置疑的.
这种伦理并不因为人们的伦理观抵触现象而失效,农民在牧场割草喂牛割下了一千棵花,可是他必须注意,在回家的路上,不要因为沉浸在消遣心情里而划掉路旁的花朵,因为这样做是不必要,是对生命犯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