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如何区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7 11:14:38
请问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如何区分
请问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如何区分
请问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如何区分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分:
第一,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便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一种社会关系.
法律欲想最佳地调整这种关系,至少应规定如下问题:管理人以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应有权请求返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获得的利益,有义务交还本人;在可能的情况下,管理人有义务把管理的事务的事实及进展情况及时通知本人;管理人违反上述义务给本人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受到其他损失时,有权请求本人予以赔偿.这些内容只有无因管理制度才能包揽;而不当得利制度只能解决其中的管理费用的偿还和因管理事务所获利益的返还, 第二,不当得利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因此在受益人为善意时,返还的范围仅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如果受益人未获利益或因其善意使所获利益丧失,则不存在返还问题.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无因管理是立法鼓励助人为乐、危难相助、见义勇为风尚的产物,其制度意义在于划清侵权行为和互相帮助行为的界限.相形之下,不当得利制度就不具备同样的目的与功能.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都属于民法四大债,还有两大是契约之债和侵权之债。\4\3 无因管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义务去管理某事而管理了某事,为相关方减少了损失。典型的情形就是拾金不昧。\4\3 不当得利就是因为某种原因,本不该属于自己的利益却让自己得到了。典型的情形就是飞来横财。\4\3 有问题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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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都属于民法四大债,还有两大是契约之债和侵权之债。\4\3 无因管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义务去管理某事而管理了某事,为相关方减少了损失。典型的情形就是拾金不昧。\4\3 不当得利就是因为某种原因,本不该属于自己的利益却让自己得到了。典型的情形就是飞来横财。\4\3 有问题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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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4\3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4\3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4\3二人都是债发生的基本原因之一,除此之外不具备什么联系性,应该从定义就很容易区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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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4\3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4\3二人都是债发生的基本原因之一,除此之外不具备什么联系性,应该从定义就很容易区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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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4\3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4\3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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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4\3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4\3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均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得到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就同一现象来说,应首先分析其是否为无因管理,若不成立无因管理再分析其是否是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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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法律概念,最本质的区别是: 无因管理 花费的钱要归还受益人,这点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不当得利 没有法律依据而自己得到了利益,所占有的财物须返还给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