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化改新与隋唐行政体制的异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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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化改新与隋唐行政体制的异同点
日本大化改新与隋唐行政体制的异同点
日本大化改新与隋唐行政体制的异同点
日本的大化改新参照的是隋唐的行政体系但是更有自己独特的特点:日本的社会政治变革运动.发生于646年,因此年为大化元年,故名.593年,圣德太子摄政后实行的推古天皇改革,初步确立中央集权制和皇权中心思想,削弱了氏姓贵族奴隶主的保守势力.但改革没有触动部民制,更未摧毁氏姓贵族势力.圣德太子死后,外戚苏我氏专权,苏我虾夷、苏我入鹿父子排斥改革势力,杀死圣德太子之子山背大兄王,另立天皇.640年,圣德太子派到中国留学30多年的高向玄理、留学僧南渊请安归国(此前僧旻已于632年归国),他们带回隋唐的封建统治制度和思想文化,并传授给皇室贵族,为日本的封建化提供了思想基础. 645年6月,中大兄皇子、中臣镰足等人在皇极天皇接见高句丽、百济、新罗使节时,于朝中杀死苏我入鹿,其父虾夷翌日自杀.这一事件史称乙巳之变.政变后,皇极天皇退位,革新派拥立孝德天皇,以中大兄为皇太子,中臣镰足为内臣,僧旻和高向玄理为国博士(顾问),建元大化,迁都难波(今大阪).新政府以唐朝律令制度为蓝本,参酌日本旧习,规定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体制.646年元月以诏书形式公布改新的主要内容:废止私有土地、部民,行公地公民制,皇室贵族、地方豪族的部民和屯仓、田庄,均收归国有,但保留朝廷的手工业部民,国家赐大夫以上的高官以食封(按级别所赐封户的赋课).确定中央、地方的行政区划和组织,中央分京师和畿内(京都周围地带),地方分国、郡、里.整备军事、交通制度.官吏由国家任免,废除世袭制.编制户籍、计帐(规定赋役的登记),行班田收授之法,统定班给人民土地和应负租赋的数额.废旧贡纳制,实行租庸调的新税法及向皇室献纳仕丁(夫役)、采女(宫女)的制度. 律令规定授予皇族以下贵族、官吏的位阶及相应的特权.同时,确立严格划分良贱的身份制.667年迁都近江大津(今滋贺县).次年,中大兄即位为天智天皇,编纂了日本第一部成文法《近江令》.新政府从653年起,16年中派6次遣唐使(其中一次途中遇难),学习盛唐文化和封建生产方式,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天智天皇死后发生壬申之乱(672),天智之弟大海人皇子杀天智子大友皇子,自立为天武天皇,同年迁都飞鸟净御原宫(在今奈良县).天武天皇发展封建集权制,扫除旧势力,严选官吏,制定八色姓(八等氏族长的世袭尊称),固定贵族身份.689年,编订《飞鸟净御原律令》,以防止旧氏姓贵族的复辟. 20余年后,藤原不比等于大宝元年(701)编成日本封建国家最完备的法典《大宝律令》,最后完成大化改新的以开元盛世的唐朝为楷模的天皇制国家的理想.大化改新加强了中央集权,促进了国家的统一,是日本进入封建社会的起点. 公元645年(日本皇极天皇四年)6月12日,日本飞鸟板盖宫太极殿.这一天日本朝廷正在接见“三韩”的使者,举行“受贡”仪式.随着“嘎吱吱”的一阵响声,宫门全部关闭,中大兄皇子突然拔剑刺杀了大贵族苏我入鹿,在场的许多贵族大惊失色.原来这是中大兄皇子联合中臣镰足等人为改革而发动的政变. 日本是由几个大岛和若干小岛组成的国家.在古代,这种岛国的特点之一是内部矛盾必须自己来解决,外部势力很难加以干涉,大海在那时还是人们与外界交往的最大障碍,所以自身的改革极其必要.公元3世纪以后,日本本州地区出现了一个较大的政权——大和国.大和国原来局限于本州岛中部的大和地区.在不断的扩张中,大和国逐渐占领邻近地区,领土越来越大.5世纪时,这个国家已经统一了现在日本的大部分地区,今天的日本国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和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天皇. 大和国家在扩张过程中,不断占有周围的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并将其分配给皇室成员和大贵族.大和国家把土地分为屯仓和田庄两部分,前者属于皇室,后者属于贵族.同时劳动人民也被分成两部分,一小部分是奴隶,主要用于家内劳动,另一部分是部民,主要用于生产劳动.部民是日本国家形成过程中的特殊现象.在大和国家向外征服的过程中,一些归顺的部落和被征服的部落被集体安置下来,保留了原来的部落组织,在原有土地上继续生活,有许多仍保留着原来的原始血缘关系;此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专业生产的部,其劳动者也称作部民.按照分类,从事农业生产的称作田部、米部,在手工业或其他行业从事生产的总称作品部,在品部内又按照行业的不同分为衣缝部、锻冶部等.在大贵族田庄从事特殊劳动的部民是以其主人的氏命名的.部民有自己的家庭和生产工具,可以有少量的家庭财产.主人不得随意杀害或买卖部民,但可以象对待奴隶一样把他们作为礼物送给他人.所以部民和奴隶区别不大.在当时,部民和奴隶大约占日本人口的一半以上.在贵族和部民之间是大批平民,他们的地位由于财产的变化也在变化,时刻有沦为部民的危险.大和国家在基本上统一了全国之后,失去了继续向外扩张的地理环境,内部开始了争夺.一些较大的贵族极力想独自控制中央政权,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6世纪之前,比较强大的物部氏控制朝政.后来新兴的苏我氏强大起来,打败了物部氏,夺得了中央的控制权,扶植有利于自己的天皇.苏我氏家族不可一世,下面的中小贵族也在疯狂地兼并土地,残酷地剥削部民,许多平民的土地也被剥夺,土地和财富不断集中,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在这种情况下,奴隶、部民和平民纷纷起来造反,抗税逃亡.公元6世纪,整个社会已处于混乱状态.统治阶级不得不考虑如何找出更好的统治方法,以取代过时的部民制.于是在日本出现了向中国学习的改革.改革是从上层开始的.苏我稻目(?—570年)是改革的代表人物.他曾任两朝天皇的大臣,在朝廷中掌管财政.他本人与中国的来日人员交往很多,与大陆的移民有着良好的关系.当时,与日本一海之隔的中国社会发展程度较高,向中国学习是一些上层贵族青年的时尚.早在公元5世纪,日本就与中国南朝的刘宋和朝鲜的百济交往密切,亚洲大陆上先进的文化和科学技术不断进入日本.苏我稻目于555年在吉备五郡设立过屯仓,但部民逃跑的很多.后来他试用了编制户籍的办法,取得了良好效果,部民很少逃跑.这种作法得到了天皇的奖赏.采用建立户籍的办法,使过去以部为单位受奴役的田部民,变成以户为单位的小生产者.这些小生产者直接向国家交纳年贡,实际上成了自由的国家农民.但是改革的主张遭到了朝廷中顽固势力的反对.物部氏的物部尾舆是掌管军事的大贵族,他极力维护旧有的统治方式.引起双方直接冲突的事件是佛教信仰问题.522年,百济王献给日本佛像和佛经.在朝廷上,钦明天皇询问群臣可否崇拜佛教.稻目主张崇拜佛教,以佛教来统一全国的思想,尾舆坚决反对,认为佛教会给日本带来灾难,不如仍然崇拜原来各个氏族的神.半个世纪之后,两个对立的势力再次交锋.587年,用明天皇死,因皇位继承问题,稻目之子苏我马子和尾舆之子物部守屋进行了决战.在衣折战役中,物部氏被打败.苏我马子控制了朝廷.先是立泊濑天皇,后又在592年拥立自己的外甥女为推古天皇.593年,推古天皇立用明天皇的遗子厩户为太子,临朝摄政,即圣德太子.圣德太子对中国文化极为了解,欣赏中国的大一统国家体制.极力主张加强皇权,并积极准备改革.603—604年,进行了“推古改革”,先后制定了冠位十二阶和宪法十七条.冠位十二阶按才能和功绩授予个人,是非世袭的官位,排挤了那些世袭的贵族,使天皇的权力增大,同时使国家的政府官僚体制有了雏形.宪法十七条,用以中国儒家三纲五常为主的思想规定了日本臣民的行为守则.其中明确规定,“国非二君,民无两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宪法中还主张以和为贵,减少阶级对立.594年,由天皇下诏,提倡佛教,为了提高日本的国际地位,圣德太子在与中国加强来往的同时,不再以臣相称,而是采取了对等的称呼.他还向中国派遣大批留学生.但是圣德太子的改革只是一个准备,并没大力推广开来,顽固势力还相当强大.622年,在圣德太子死后,苏我氏害怕进一步的改革损害苏我氏独揽朝政,于是杀死了圣德太子的儿子山背大兄皇子,使刚刚开始的改革夭折. 但是改革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苏我氏的专权遭到朝野反对.645年6月12日,中大兄皇子联合中臣镰足等人在接见三韩使者的仪式中,突然发动袭击,刺杀了苏我氏的代表人物苏我入鹿,接着立即在奈良组织军队,严加防卫.13日,苏我入鹿的父亲走投无路,被迫自杀.14日,革新派人物组成了以改革派人物中大兄皇子、中臣镰足为核心的集团,废黜了苏我氏拥立的天皇,拥立中大兄的舅舅轻王子继位,称孝德天皇,并效仿中国的作法,建年号“大化”,迁都难波(今大阪).646年正月元日,新政权颁布了《改新诏书》,并全力向全国贯彻.为了使改革顺利进行,新政权在全国各地登记人口和检查田产.701年又发布了《大宝律令》,使改革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大化革新是个逐步的过程,大约经历了半个世纪,改革的纲领在实施中也不断完善和修改.大化革新之后,日本在经济方面废除了部民制,建立起封建土地国有制.在政治方面,废除了贵族的世袭特权,建立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国家.在军事上,实行征兵制,在京师设立了五卫府,在地方设军团,所有军队一律归中央统一指挥.
编辑本段主要内容
经济 在经济方面,废除部民制,建立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罢昔在天皇等所立子代之民,处处屯仓及别臣、连、伴造、国造、村首所有部曲之民,处处田庄. ”废除了皇室的屯仓,贵族的田庄以及部民,收归国有,成为“公地、公民”.在此基础上实行了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班田六年一班,即政府每隔6年,班给6岁以上的男子口分田2段,女子为男子的2/3,私奴婢为公民的1/3,公奴婢同公民数.受田人死后,口分田归公.班田农民担负租庸调.租,即实物地租,受田每段交纳租稻2束2把.庸,是力役及其代纳物,凡50户充仕丁1人,50户负担仕丁1人之粮,1户交纳庸布1丈2尺,庸米5斗.调,征收的地方特产,分为田调、户调、付调.田调按土地面积征收.田1町征收绢1丈、絁2丈、布4丈.户调按户征收,其数量为“1 户赀布1丈2尺”.付调随各乡土特产征收. 政治 在政治方面,建立中央集权天皇制封建国家.新政权建立不久,为树立了中央集权的指导思想,天皇在大槻树下召集群臣盟誓,“天覆地载,帝道唯一”.649年下诏,令国博士高向玄理与僧旻“置八省百官”,建立中央机构.地方设国、郡、里,分别由国司、郡司、里长治理. “八省百官”制和国郡里制均受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和州县制的影响.两者虽在形式上有差异,但其性质都是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647年,制定七色十三阶冠位.两年后又制定十九阶冠位.对于大夫以上的贵族赐予食封,以下的给予布帛,作为俸禄.
编辑本段影响
大化革新解放了部分生产力,完善了日本的统治制度,奠定了日本的国家发展方向.大化改新为日本确立了一套在当时颇为先进的管理体制,使日本社会环境稳定,社会经济得到发展,为以后的繁荣奠定了基础,是日本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标志.
编辑本段评价
关于大化改新后的社会性质,史学界主张不一.日本学者大都认为改新后的律令社会是奴隶社会的继续.因为大化改新后阶级关系没有没生变化,公民的沉重徭役负担,其性质与部民的负担并无不同.中国学者除少数人赞成日本学者的观点者外,大多认为大化改新是确立封建制度的改革. 日本的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是参照隋唐均田制和租庸调制而制定的.性质基本一致,都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下的土地分配制度和租税制度.改新后国家对农民的关系是土地所有者对农民的剥削关系.国家占有生产资料——土地,并以租庸调的形式向公民征收国税和课以徭役,公民被束缚在口分田上,以臣属关系依附于国家.这种生产者对土地所有者的依附关系是封建生产关系的重要特征,是有别于奴隶制的关键所在.班田农民除了有终身使用权的口分田外,还拥有对山林池沼的使用权,每年除了交纳固定的租税和徭役外,交租后剩余的产品可以占为己有.由此及见他们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大化改新后,虽然奴婢仍然存在,但其数量占当时人口的1/10左右,大部分集中在畿内.奴婢在社会生产中已不起主导作用,多数从事非生产性的家庭杂务.当时社会生产者的主要担当者是班田农民. 大化改新是在日本历史上发生的一次重大变革运动.它促进了新的生产关系,即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发展;它为日本历史开创了不发动大规模流血事件而进行社会改革的先例;它维护了主权,防止了社会的分裂;它使日本从东亚的后发展国家,迅速成为东亚强国.
编辑本段改新后的发展
大化改新后,大和正式改名日本国,意为“日出之处的国家”.它仿照唐朝教育制度,在中央设太学,地方设国学;佛教经中国、朝鲜传入日本后,发展很快;日本积极汲取中国文化,中国的唐诗和书法在日本很受欢迎.后来,由于地方杂税和徭役过重,农民不堪重负,有的弃地逃亡,有的依附于豪强地主、贵族和寺院,成为依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