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行政裁量权的综合控制模式.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2 10:41:10
试论行政裁量权的综合控制模式.
试论行政裁量权的综合控制模式.
试论行政裁量权的综合控制模式.
长期以来,“钓鱼执法”、“放水养鱼”、“顶格罚款”等行政执法中的“顽疾”备受公众诟病.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行政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在行政执法中出现随意裁量、消极裁量和越界裁量等行为,导致“合法不合理”、“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等现象.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0年4月17日起施行.规范行政裁量权从制度上、根本上、长远上保障行政机关公平公正处理行政事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省级政府规章.
《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认真总结分析实践经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确定了采取“综合控制模式”来规范行政裁量权,这是《办法》的重要制度创新.
“综合控制模式”即采取控制源头、建立规则、完善程序、制定基准、发布案例“五个基本制度”,对行政裁量权进行全面规范.
制度一:源头控制.主要规定行政机关起草地方性法规、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体现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严格控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管理措施;已经设定且不合理的,要及时清理.
制度二:规则控制.主要规定了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事务,要遵循平等对待原则、排除干扰原则、比例原则、先例原则等一般规则.同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方面,分类规定了特别规则.
制度三:程序控制.主要强调行政机关要遵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
制度四:基准控制.主要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事务中有裁量权的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制定裁量权基准,减少裁量空间.
制度五:案例控制.主要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所属工作部门行使行政裁量权工作
行政权力“滥用”和行政裁量权的“失范”,最终将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湖南提出“综合控制”的模式,采取“组合拳”的方式,而不只是单一的裁量基准的具体条款,避免了某一种制度很难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