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长子继承制下,如果正妻没生儿子生了女儿,侧室生了儿子,那么继承者是谁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9 11:22:14
嫡长子继承制下,如果正妻没生儿子生了女儿,侧室生了儿子,那么继承者是谁
嫡长子继承制下,如果正妻没生儿子生了女儿,侧室生了儿子,那么继承者是谁
嫡长子继承制下,如果正妻没生儿子生了女儿,侧室生了儿子,那么继承者是谁
立嫡以长.
就是在嫡子中选择最大的,没有嫡子在庶子中选择最大的.
你说的情况是在侧室里面立最大的。无嫡则立长
中国古代是诸子均分,每个儿子的财产是平均分,一样的。 皇帝皇位继承除外。 还有正妻就算没有生儿子,她还是正妻, 除非违反了 “七出三不弃”,否则正妻地位是不会动摇的,妾永远是妾,就算正妻死了,妾也不能升级为妻。 因为妻子是聘来的,妾不是。 你说正妻生了女儿,妾生了儿子,那他们财产分配的原则是, 未出嫁的女儿和儿子同样拥有财产的继承权,未出嫁的女儿和儿子一人一半。 如果是出嫁的女儿,则不能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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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是诸子均分,每个儿子的财产是平均分,一样的。 皇帝皇位继承除外。 还有正妻就算没有生儿子,她还是正妻, 除非违反了 “七出三不弃”,否则正妻地位是不会动摇的,妾永远是妾,就算正妻死了,妾也不能升级为妻。 因为妻子是聘来的,妾不是。 你说正妻生了女儿,妾生了儿子,那他们财产分配的原则是, 未出嫁的女儿和儿子同样拥有财产的继承权,未出嫁的女儿和儿子一人一半。 如果是出嫁的女儿,则不能继承财产。
如果这家人,没有儿子,但有一养子和一未出嫁的女儿, 则财产分为三份,国家一份,养子一份,未出嫁女儿一份。 如果只有已出嫁的女儿,没有儿子,则财产全部收入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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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首先 将侧室生的儿子过继给正妻,庶子就会叫正妻母亲,就由庶子成为嫡子,成为了本家的继承者。
还有种情况 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 ,正妻因为没有后 ,就会被休,丈夫会再娶妻,所生之子就会成为继承者。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庶以贵不以长。”意思是说,通常情况下是正妻所生的大儿子继承。如果正妻无子,那么就选侧室,一般是侧室的大儿子。但是如果侧室不止一个人,而是有很多小老婆的话,就优先选择出身最高贵的那个侧室,然后立她最大的那个儿子(而不是在所有侧室所生的儿子中选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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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庶以贵不以长。”意思是说,通常情况下是正妻所生的大儿子继承。如果正妻无子,那么就选侧室,一般是侧室的大儿子。但是如果侧室不止一个人,而是有很多小老婆的话,就优先选择出身最高贵的那个侧室,然后立她最大的那个儿子(而不是在所有侧室所生的儿子中选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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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是侧室的儿子。嫡长子继承制的继承原则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另外,“母以子为贵”没有儿子的皇后或正妻的地位是不稳固的。就像唐高宗的第一个皇后王氏,无子,而武则天生了儿子。所以王氏被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此。再说一句,中国古代女子没有地位。就是家中无子,家长会把家产让与侄子也不会给过了们的女儿。
PS:关于“七出三不弃”:古人注重孝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子就是最大的罪过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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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是侧室的儿子。嫡长子继承制的继承原则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另外,“母以子为贵”没有儿子的皇后或正妻的地位是不稳固的。就像唐高宗的第一个皇后王氏,无子,而武则天生了儿子。所以王氏被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此。再说一句,中国古代女子没有地位。就是家中无子,家长会把家产让与侄子也不会给过了们的女儿。
PS:关于“七出三不弃”:古人注重孝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子就是最大的罪过了。所以无子的正妻地位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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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那个最大的侧室儿子。。。。
西方立正室女儿~因为私生子没有继承权,当然也不叫侧室了,叫情妇。。。咳咳。。
西周时期创立嫡长子继承制,说的是继承权的顺序:先嫡后庶,先长后幼。但都是说男姓继承人,不包括女儿。所以楼主说的情况下,是侧室生的长子,为第一继承人。
此继承制是周代的国家制度,在当时是必须执行的。但在战国时期之后就已经不再是国家的法度,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范。在后来皇帝制度下,还会考虑立贤、立爱。但都不包括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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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创立嫡长子继承制,说的是继承权的顺序:先嫡后庶,先长后幼。但都是说男姓继承人,不包括女儿。所以楼主说的情况下,是侧室生的长子,为第一继承人。
此继承制是周代的国家制度,在当时是必须执行的。但在战国时期之后就已经不再是国家的法度,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范。在后来皇帝制度下,还会考虑立贤、立爱。但都不包括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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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提问者说的这种情况在封建社会中不太可能出现,主要原因是封建社会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即所谓的“七出”),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而“七出”中的第二条就是“无子”,即是只要妻子没有儿子丈夫可以休妻,妻子必须服从。休妻后或者在娶妻或者将妾升为妻,这样就有了所谓的嫡子了。
如果真的出现了正妻无子,即提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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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提问者说的这种情况在封建社会中不太可能出现,主要原因是封建社会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即所谓的“七出”),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而“七出”中的第二条就是“无子”,即是只要妻子没有儿子丈夫可以休妻,妻子必须服从。休妻后或者在娶妻或者将妾升为妻,这样就有了所谓的嫡子了。
如果真的出现了正妻无子,即提问者所说的情况。还有许多变通的做法,如过继,就是将妾的儿子过继给正妻当做其儿子,也就有了嫡子了。这种情况在皇权继承中容易出现,因为皇权继承很神圣,必须有正式的名分,就是孔子所谓的“必也正名乎”。所以大到皇权继承,小到小户人家的财产继承,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当家人”一般都会变通的产生一个嫡子。
如果当真出现了一个没有“遗嘱”的乱摊子,其结果就很明显了。涉及到皇权就是国家大乱,打场大架;小户人家就闹闹纠纷,打点小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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