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宰相制度宋朝的宰相应该有这些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枢密使、参政政事、三司使.这几个宰执职务依地位品级排一下名.另外参知政事在同一个时期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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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宰相制度宋朝的宰相应该有这些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枢密使、参政政事、三司使.这几个宰执职务依地位品级排一下名.另外参知政事在同一个时期可以有
宋朝宰相制度
宋朝的宰相应该有这些人.
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枢密使、参政政事、三司使.这几个宰执职务依地位品级排一下名.另外参知政事在同一个时期可以有几个人同时担任
宋朝宰相制度宋朝的宰相应该有这些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枢密使、参政政事、三司使.这几个宰执职务依地位品级排一下名.另外参知政事在同一个时期可以有
概而言之,宋代宰相制度大体有五次变动.
第一次是北宋初,宋神宗元丰以前.如上所述,就是这时期的变化情况.名义上与唐代没有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却有很大区别.主要在于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宰相之权既已分削,又设参知政事互为牵制,相权益弱,而皇权却由此加强.另一方面的变化是,中枢机构中三省制已进入衰落荒废的阶段.职权的转移,是三省制消亡的先声.
第二次是宋神宗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开始的官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元丰改制撤销中书门下,恢复唐初三省制度,置三省长官——尚书令、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不过,这三个官位只是虚设,从不授人.又仿照唐制,用尚书左仆射、右仆射代行尚书省的职权;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行中书令的职权,他们是正宰相.这时,参知政事的名称被取销,而增设了四名副宰相,即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
第三次是宋徽宗政和年间(公元1111——1118年),蔡京任宰相,自称“太师”,总领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之事,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由太宰兼门下侍郎,少宰兼中书侍郎.钦宗靖康年间,又废除太宰和少宰,改为尚书左仆射和右仆射.
第四次是南宋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正式以左仆射和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正宰相,又将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改为参知政事,为副宰相.还取消尚书左、右丞的官称,大体上恢复了宋初的制度.
第五次是孝宗乾道八年(公元1172年),又改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照旧.除去中书令、侍中、尚书令的虚称.门下并入中书,称中书门下.左右宰相主中书事,兼尚书省之长,六部直属于宰相,尚书省之制已废于无形,实际上这也是三省合一.从此,左右宰相成为全国最高的行政长官,尚书省只掌握六部,奉命执行政务.当时大臣虞允文、梁克家为首任左、右宰相并兼枢密使.
除宰相之外,尚有“平章军国重事”一职.《宋史·职官志一》说,哲宗元佑中,置平章军国重事,以文彦博、吕公著相继任之.其位在宰相之上,专以处高德老臣,以示宠幸,五日或两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政事堂).但这一官职只是一种最高荣誉职位,并没有多少“军国重事”可管.南宋时,情况有些变化,宁宗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韩侂胄任平章军国重事,“所预者广”,“所任者专”,独擅朝政.理宗时,权奸贾似道也升任“太师,平章军国重事”,窃位日久,恩宠日隆,位在丞相之上.于是,“平章军国重事”便独揽军、政大权,出现了军政合一的定制,而宰相则屈居于副职的地位.
宋初的宰相称为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是沿袭唐代的,中书门下的长官编制不固定,大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参知政事同时不超过五人.或三相一参,或三相而无一参.太宗以后,以三相二参或二相二参居多.
唐代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在政事堂办公.政事堂先设于门下省,后迁至中书省,最后干脆就改称为“中书门下”.宋初虽门下、中书、尚书三省的名称照旧,但这些与唐代之制已大不相同.首先是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其次是三省的职权已转移.唐代三省分掌定策、封驳和执行之权.但宋代三省的权力被削弱.这个削弱,与“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有关.《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就记载了元丰改革官制以前,三省权力旁落,官署冷清的情形:“中书省、门下省者,存其名,列皇城外两庑、官舍各数楹.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账,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报版、流外、考校诸司附奏挟名而已.”至于尚书省,实际上自唐末五代就已经逐渐荒废了,至宋代就更是名存实亡.
因此,北宋前期经常有大臣建议恢复尚书省的地位.例如宋太宗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九月,右谏议大夫王化基上疏言五事,其一便是“复尚书省”.他建议“废三司,止于尚书省设六尚书分掌其事.”唐代的尚书省分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掌握行政、财政、司法、仪礼的大权.至宋代,官吏的选用,另设审官院,“除授者皆出中书,不复由吏部”.户部则归于三司.这样,行政权归于政事堂,财政权移归三司.三司的设立,是宋太祖收回财政权的重要措施之一.王化基废“三司以实尚书省”的建议,自然不被采纳.
但是为了搪塞众议,宋太宗对尚书省长官的地位也给予某些提高.淳化三年(公元992年)升尚书令于三师之上.然而,这并没有提高尚书令的职权,何况尚书令又很少授人.因此,到至道、大中、祥符年间(公元995年—1061年),不断有大臣提出恢复尚书省制的问题,但均未有结果,这个问题至神宗元丰改制以前,一直争论不休.实际上,尚书省职权之分割,是宋代分散中枢机构的权力而强化皇权的反映.正是这种变化,在其后促成了三省制的消亡而演进为一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