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唯物辩证法论述《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十一条观点中的任意一条同上,要完整速度的,不需要雷同.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8 04:05:57
用唯物辩证法论述《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十一条观点中的任意一条同上,要完整速度的,不需要雷同.
用唯物辩证法论述《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十一条观点中的任意一条
同上,要完整速度的,不需要雷同.
用唯物辩证法论述《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十一条观点中的任意一条同上,要完整速度的,不需要雷同.
我个人最喜欢的数字是”6”,所以我就论述一下其中的第六条: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费尔巴哈不是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所以他不得不∶
(1)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
(2)所以,他只能把人类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连系起来的共同性
第一句说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而最后他”把人类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连系起来的共同性”.他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这是在孤立地看待事物,“抛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认为人的本质是内在,孤立而并不与外界发生关系的“所固有的抽象物”.因此他的观点是一种行而上的世界观,是“抛开运动谈事物”的世界观,在这里当然受到了批判.
第二,费尔巴哈“不是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而他自然“不得不”建立起在现实本质之外的另一种世界观.他没有认识到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是“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连系起来的共同性”,“假定出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用静止的,片面的,机械的眼光观察他所观察的世界,由此而建立了不够全面的和缺乏生命力的观点.
最后他是把宗教的本质理解为由人的本质构成的本质,而其实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自身的内容并不足以构成宗教的感情,究其本质,能够构成宗教感情的只有社会感情,而人也只是这社会本身的一个部分,并且每时每刻都在受其影响而发生转变.所以宗教的本质最终只能是社会的本质而并不是一些人“构成”的本质.
就是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