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兰克王国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5 04:48:20
简述法兰克王国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简述法兰克王国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简述法兰克王国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1.在国家发展、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法兰克王国封建生产关系逐步产生和发展.随着社会发展

简述法兰克王国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简述法兰克王国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简述法兰克王国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1.在国家发展、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法兰克王国封建生产关系逐步产生和发展.随着社会发展,法兰克人地主与罗马人地主逐渐合一,成为大土地所有者阶级.而奴隶、隶农和沦为破产的法兰克公社成员成为依附的农民阶级.大土地所有者与依附农民之间结成一种新型关系---封建生产关系.与此同时,普通的法兰克公社成员与“纳税的罗马人”相结合,形成自由小农阶层.由于天灾人祸、国家赋役沉重和大封建主的兼并,自由小农阶级逐渐丧失土地和人身自由,沦为依附农民,加入到封建生产关系之中.
2.在社会封建化的过程中,国家通过各种法令、政策及国家行为,确立法兰克封建制度形式.8世纪上半叶,查理马特实行采邑改革,使其成为当时封建制度的核心.到9世纪上半叶时,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和普及:一是国家官职和高级教职采邑化;二是君王的封臣也将自己的土地再作为采邑分封给属下,再生产出下一层次的封君封臣关系;三是终身占有的采邑逐渐成为世袭拥有的领地,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关系都被纳入以皇帝为最高封主、封建领主层层分封的封建等级结构之中.

法兰克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封建化形成的标志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封建主阶级,农奴阶级的出现.
法兰克人是蛮族世界中最落后的一支,三世纪以后才开始由氏族公社向以地域联系为纽带的农村公社(马尔克)过渡,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当时在农村公社里,公有制与私有制并存,公社占据的土地全归公社所有,只有宅旁属地归个人所有.五到六世纪,随着法兰克王国对高卢的征服,新占领的无主土地归公社,其...

全部展开

法兰克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封建化形成的标志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封建主阶级,农奴阶级的出现.
法兰克人是蛮族世界中最落后的一支,三世纪以后才开始由氏族公社向以地域联系为纽带的农村公社(马尔克)过渡,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当时在农村公社里,公有制与私有制并存,公社占据的土地全归公社所有,只有宅旁属地归个人所有.五到六世纪,随着法兰克王国对高卢的征服,新占领的无主土地归公社,其余归全体法兰克人共有,而国王和贵族则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部下,这样就形成了一批大土地所有者,从而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社会形态,这在《萨利克法典》中有所反映.
《萨利克法典》是法兰克人古代习惯法的汇编,约在六世纪克洛维死后编成,它是研究早期法兰克社会制度的重要文献,它所反映的社会状况基本上是法兰克社会封建化的起点,反映了当时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态:农村公社所有制和王室与地主所有.法典规定,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随意迁入其它村庄,如果强制迁入者要处以罚金,这说明当时存在着公社土地所有制.法典把罗马人分为三种:占有土地的罗马人,与国王同桌共餐的罗马人,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前两种显然是罗马的土地所有者.另外,从法典规定的对各种犯罪的罚金来看,它明显保护贵族特权和王权尊严,国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说明法兰克的等级划分和阶级对立已开始.
当时社会的直接生产者除奴隶外,还有大量法兰克自由农民,但他们的地位很不稳定,从六世纪下半叶开始,由于公社土地变为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的自由财产,于是自由民的分化日益加剧,再加上社会动荡,外族入侵,特别是克洛维的子孙们长期混战,使许多农民倾家荡产,失掉土地的农民不得不投靠教俗大地主,逐渐失去人身自由,变为农奴.拥有土地的农民为躲避官吏,豪强的勒索,被迫把土地交托给教俗贵族,乞求保护,这被称为"委身式",农民一旦委身,便失去土地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沦为农奴.
随着自由民经济的逐渐减少和大地产的不断增长,同时由于国王无条件分赠土地,使王室的权力大大削弱,为了加强王权,查理 马特时期实行了采邑制,他把一些贵族与教会的土地没收后,作为采邑封给将领和官吏,采邑的领受者必须服兵役,受封者被称为"封臣"或"附庸",对封主要承担义务,如不承担义务,封主有权收回采邑,受封者死后,采邑交还给封主,其继承者如果愿继续从前的关系,必须重新履行受封仪式.到九世纪后期,采邑虽然已变成世袭领地,但仍以服兵役为条件.采邑制以土地为纽带建立了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加强了地主阶级内部的联系,领主有责任保护附庸,附庸要宣誓为领主效忠,随时应召为领主作战.后来,国王以下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逐次分封给自己的下属,从而形成了封建贵族的等级制度.同时,采邑改革建立了以中小地主为基础的骑兵制度,提高了法兰克国家的政治军事力量,为日后加洛林帝国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八世纪末九世纪初,采邑分封遍及法兰克全境,法兰克国家的封建制度基本确立.国王,封建主和教会占有国家的大部分土地,他们通过采邑分封逐渐形成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通过这样的联合直接统治和剥削劳动人民,他们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完全的行政,司法,军事,财政等特权,称为"特恩权",国王是最大的封建主,但其权力只限于自己的领地之内.封建主剥削农奴的重要形式是封建庄园,庄园的主人是世俗和教会领主,成员为农奴,庄园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内部所需一切全部自己生产,土地有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之分,农奴在人身上依附领主,主人有权任意处置农奴,农奴的财产死后归主人所有,其后代如要继承,必须缴纳"死手绢"税.由于农奴的处境与奴隶无异,所以他们以逃亡和起义反对封建剥削,这迫使封建主把剥削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版权:张宇晶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