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陈水扁提出的"主权在民"?台湾民众有权力用公民投票行驶民族自决权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6 09:14:39
如何理解陈水扁提出的"主权在民"?台湾民众有权力用公民投票行驶民族自决权吗?
如何理解陈水扁提出的"主权在民"?台湾民众有权力用公民投票行驶民族自决权吗?
如何理解陈水扁提出的"主权在民"?台湾民众有权力用公民投票行驶民族自决权吗?
你好,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立场不同,所得出的答案也不同.
主权在民,这是理所当然的.国家是属于全体国民的,而不是属于一个政党的.台湾和大陆在这点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台湾问题太复杂了,知友“岛上大人”是站在民族立场上来谈论这个问题的.但现在国际上,台湾地位未定论很流行,以下给出原因.
一、《开罗宣言》中,是提到把台湾交换给中华民国,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旧金山和约》中,日本放弃台湾,但没有提到台湾交还给谁.三、《联合国2758号决议》解决的是中国代表问题,文本里只字没有提到台湾.
世界上,还没有全球性立法机构,民族自决权适用范围每个国家都有不同见解.我个人觉得可以适用在台湾,因为台湾脱离大陆太久了,事实上,文化经济已经和大陆区别很大了.
不过独立与统一,需要形式和实际两个方面.即使台湾公投成功了,也只是形式,必将引发战争,没有获得实际意义;大陆即使武力统一了,也只有形式意义,台湾人自己不认同,没有任何意义,反而会导致中国内部矛盾更尖锐.
所以一开始,这就不是一个法理问题.
谢谢 望采纳
陈水扁提出什么“主权在民”还早10000年呢......而且世界上没有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真正实现了,都是利益集团或者某些政客在控制国家,所谓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经过几百年的历史检验证明是虚伪的。
根据国际法中关于现代领土变更方式中规定,民族自决原则适用于一切处于外国殖民统治,外国占领和外国奴役下的民族,也就是只适用于殖民地区。另外,全民公决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有正当和合法的理由;第二,没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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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提出什么“主权在民”还早10000年呢......而且世界上没有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真正实现了,都是利益集团或者某些政客在控制国家,所谓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经过几百年的历史检验证明是虚伪的。
根据国际法中关于现代领土变更方式中规定,民族自决原则适用于一切处于外国殖民统治,外国占领和外国奴役下的民族,也就是只适用于殖民地区。另外,全民公决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有正当和合法的理由;第二,没有外国的干涉威胁操纵;第三,应由联合国监督投票。
首先台湾不是无主地,清朝作为福建的一部分后来成为行省,也不是殖民地,1945年日本战败,台湾主权重归中国,并作为当时中华民国35省的一个。至今台湾没有宣布独立,仍在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框架下管治着。台湾不适用“民族自决”原则。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1943年,世界反法西斯主要国家在埃及开罗召开会议,史称“开罗会议”,当时中国作为反法西斯主要的五大国家之一也参加了会议,会议签署了《开罗宣言》,《宣言》中关于我国的部分中提到了日本必须在战后归还之前所占领的包括台湾岛、澎湖列岛以及其他附属岛屿在内的“中国领土”,《开罗宣言》重新为台湾确立了法律地位——中国的领土。
公民公决原则台湾也不适用,联合国坚持“一个中国”(阿扁还在当领导人时三番几次地去信联大要求以台湾以TAIWAN 名义入联都遭拒绝)根本不会配合监督什么投票;理由也不会正当和合法,台湾搞公决就是在分裂国家,“违宪”的;外国干涉也没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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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