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权和皇权的关系、唐太宗、宋太祖分别采取了哪些措施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5 06:42:04
相权和皇权的关系、唐太宗、宋太祖分别采取了哪些措施
相权和皇权的关系、唐太宗、宋太祖分别采取了哪些措施
相权和皇权的关系、唐太宗、宋太祖分别采取了哪些措施
封建社会是君权与相权相互争斗,并且君权逐渐高度集中的过程.唐太宗为防范相权过重的威胁,采取了三省(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制度相权三分,防止权臣独揽大权的同时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唐初,以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共议国政,行使宰相的职务.因李世民即位前曾任尚书令,以后此职虽设而不任人,左、右仆射遂为实际的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同为宰相.后因三省长官品位崇高,不轻易授人,中书令、侍中也不再常设.官虽不设,宰相却不可缺员,唐太宗特置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号,高宗以后这些名号逐渐统一、固定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凡以本官加带此类头衔的官员,即为宰相.但这些作宰相的人本官品位都不高,因而进退较易,在使用上显得便利.这既有利于发挥臣下才智,又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宋太祖削弱相权的方法:
一是设置副相削弱宰相政权.即在宰相之外,又设置一个参知政事,即相当于副宰相.开始时参知政事只是一个陪衬,并没有什么权力,不用押班、知印,也不设政事堂.后来太祖见宰相赵普专权过重,开始给副相以押班、知印、升政事堂的权力,与宰相轮流充任,使副相地位大大提高.与此同时,宋太祖又采取灵活方式,降低宰相的待遇.在他刚登皇位时,宰相上殿奏事,太祖都让座献茶,商谈国事.后来宰相范质上殿奏事,太祖照例赐座,可开始奏事时,太祖说:“我最近眼睛有些昏沉,请把奏章拿近来我看.”范质便离开自己座位,走近太祖,太祖暗中吩咐宦官,把宰相的座位撤去.从此以后宰相见,也只能站着和皇帝说话了.
二是设置“二府”,分割宰相兵权.二府,指宰相府之外,又有一个枢密院,形成宰相府和枢密院两府牵制局面.在五代时期,枢密院的权力都在宰相之上,是宰相之外复有宰相.宋太祖时,将枢密院权力改为执掌调兵大权,凡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等政令,都由枢密使主持,和宰相对峙.太祖设制,每逢入朝奏事,两府错开,互不相见,各说各的.这样就使皇帝能在双方的奏情中对比分析,掌握实情.从此,分割了宰相的兵权.
三是设置“计相”,分割宰相的财权.旧制时,宰相统辖军、政、财权.宋太祖时,设三司使,夺其财权.三司原属旧制官职,负责盐铁、度支、户部,平衡全国的财政收支.太祖有意提高三司的地位,号称“计省”.由三司使主持三司政务,其地位仅次于宰相,人称“计相”.这样就剥夺了宰相的财权.
另外,宋太祖还采取“官职分离”、“名实不一”的方法,干扰相权,使宰相无法行使统率百官的权力.如侍郎和给事中,并不负责本省的政务.司谏官如果没有皇帝的特旨,也不能过问谏诤之事.连中央政府的三省主官,也只有奉旨才能行使本部的范围之权.即所谓“官无定员,员无专职”,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而不知其职者,更是常有的事.在这一制度下,“官”、“职”和“差遣”是有明确区分的.“官”,是品位的一种名称,并无实际的权力,如中书令、尚书令,官位很高,但无权参与朝政.“职”,是具有某种权力的标记,某一职位,具有什么样的权力,但并无固定人员,无论你是什么“官”,只要让你担任此“职”,便具有此“职”的权力.“差遣”,指受到指派,某人可以行使何种职权,这就是具有了实际权力,可以“治内外之事”.如中书令、侍中都是“官”,只有带有上级的“差遣令”,方能担任宰相或行使其他实际权力.“差遣”的变动性很大,一个官员要随时听从“差遣”,接受新职.宋太祖就是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削弱宰相的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