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治关系领域的新现实主义的定义?不知哪位知道,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3 17:43:14
国际政治关系领域的新现实主义的定义?不知哪位知道,
国际政治关系领域的新现实主义的定义?不知哪位知道,
国际政治关系领域的新现实主义的定义?不知哪位知道,
我今年考得辽宁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研究生,有一道题就是比较新现实主义和现实主义的.
新现实主义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正值美国的霸权地位衰落和第三世界异军突起之际.1973年的石油斗争震撼了整个西方世界,经济危机、能源短缺、人口爆炸,一系列全球性重大问题 困扰着世界各个国家.战后一直在西方国际政治学理论中占据统治地位的现实主义权利政治理论,已经无法充分解释和说明国际社会的现实.此外,在国际关系研究方法论上的传统主义与行为主义之间的论战也接近尾声,传统主义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行为主义过于复杂玄妙、晦涩难懂,也不能有效解释现实问题.在这种背景下,西方一批学者开始对传统的现实主义理论进行修正、改造和补救,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新现实主义学派.肯尼思·沃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1979)是现实主义理论的巅峰之作,因其强调国际体系的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制约作用,新现实主义有时也被称为“结构现实主义”.
沃尔兹对汉斯·摩根索为代表的传统现实主义理论做了三个重大修正:
(1)摩根索把国际政治的第一推动归为人性,即“政治法则的原则是人性”.沃尔兹认为,按照科学哲学的要求,人性是难以验证的东西.传统现实主义的性恶论将国际冲突追溯根源到人性,虽然看到人性中恶的一面引发了冲突,却忽视了人性中善的一面在相反的方面遏制了冲突.此外,将国际冲突追溯根源到人性的观念不能说明战争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发生的变化:如果人性一成不变,那么战争为什么不能同样一成不变呢?沃尔兹认为,国际冲突的根本原因不是人性,而是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
(2)摩根索认为“理性”的政治家就是孜孜不倦的积累越来越多的权利,权利被视为目的本身.而沃尔兹把权力看做一种使用的手段,国家拥有的权力太大或太小都会有风险.力量软弱会招致攻击,力量强大则会是对手不敢发动进攻,而力量过于强大则会刺激别的国家,使它们增加军备并联合起来对付它,因此明智的政治家总是力图拥有适度的权利.沃尔兹认为,在紧要关头,国家所最终关心的并不是权利,而是安全.
(3)传统现实主义 将因果关系看作是单向的,即主要从处于相互作用的个人或国家那里寻找原因.沃尔兹承认,某些国际后果的原因存在与相互作用的单位层次上,但是还有某些原因存在与结构层次上,存在于单位层次上的原因与存在与结构层次上的原因相互作用,因此仅仅从单位层次上理解会把人引入歧途,如果人们在研究方法上既注重单位层次,又注重结构层次,就能够全面地把握国际体系内的变化与延续.
结构是新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沃尔兹确定了有三部分组成的结构定义:排列原则、单元的特点和能力的分配.按照这一定义,国际政治体系具有以下结构特征:(1)主权国家之间的无政府状态;(2)行为体之间最小限度的功能差异;(3)国家间能力的分配.在他看来,前两个特征是不变的,否则国际政治体系与国内政治体系的区别也就消失了.这样,结构的变化是第三个特征——各单位实力对比的变化所造成的,或者更简单地说,是有大国数量的变化造成的.结构通过社会化过程和竞争过程给行为主体设定了一系列限制条件,来“鼓励国家的某些行为,惩罚那些不响应鼓励的行为”(【美】肯尼思·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126页,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因此结构的变化会引起国家行为的变化.
沃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借鉴了科学哲学、结构—功能主义以及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成果,为新现实主义建立了高度简约的“理论模型”,差不多具备了国际政治理论的“最好外壳”.除了沃尔兹以外,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还有罗伯特·吉尔平、A.F.K.奥根斯基、布诺伊·德·梅斯奎塔和约瑟夫·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