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贵粟疏的翻译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4 14:59:18
论贵粟疏的翻译
论贵粟疏的翻译
论贵粟疏的翻译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1),织而衣之也(2),为开其资财之道也(3).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无捐瘠者(4),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5),加以无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6),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7),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8),趋利如水走下,四方无择也.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9),中人弗胜(10),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署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11).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12),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13).当具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14);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15),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16),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17).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18),履丝曳缟(19).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20),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21),得以拜爵(22),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23).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24),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25),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26),政之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27),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28),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选自中华书局标点本《汉书·食货志》
在圣明的君王统治下,百姓不挨饿受冻,这并非是因为君王能亲自种粮食给他们吃,织布匹给他们穿,而是由于他能给人民开辟财源.所以尽管唐尧、夏禹之时有过九年的水灾,商汤之时有过七年的旱灾,但那时没有因饿死而被抛弃和饿瘦的人,这是因为贮藏积蓄的东西多,事先早已作好了准备.现在全国统一,土地之大,人口之多,不亚于汤、禹之时,又没有连年的水旱灾害,但积蓄却不如汤、禹之时,这是什么道理呢?原因在于土地还有潜力,百姓还有余力,能长谷物的土地还没全部开垦,山林湖沼的资源尚未完全开发,游手好闲之徒还没全都回乡务农.
百姓生活贫困了,就会去做邪恶的事.贫困是由于不富足,不富足是由于不务农,不从事农业就不能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不能定居就会离开乡土,轻视家园,象鸟兽一样四处奔散.这样的话,国家即使有高大的城墙,深险的护城河,严厉的法令,残酷的刑罚,还是不能禁止他们.人在寒冷的时候,不会等有了轻暖的皮衣才穿;饥饿的时候,也不会等有了美味才吃;饥寒交迫,就顾不上廉耻了.人之常情是:一天不吃两顿饭就要挨饿,整年不做衣服穿就会受冻.那么,肚子饿了没饭吃,身上冷了无衣穿,即使是慈母也不能留住她的儿子,国君又怎能保有他的百姓呢?贤明的君主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让人民从事农业生产,减轻他们的赋税,大量贮备粮食,以便充实仓库,防备水旱灾荒,因此也就能够拥有人民.
百姓呢,在于君主用什么办法来管理他们,他们追逐利益就象水往低处流一样,不管东南西北.珠玉金银这些东西,饿了不能当饭吃,冷了不能当衣穿;然而人们还是看重它,这是因为君主需要它的缘故.珠玉金银这些物品,轻便小巧,容易收藏,拿在手里,可以周游全国而无饥寒的威胁.这就会使臣子轻易地背弃他的君主,而百姓也随便地离开家乡,盗贼受到了鼓励,犯法逃亡的人有了便于携带的财物.粟米和布帛的原料生在地里,在一定的季节里成长,收获也需要人力,并非短时间内可以成事.几石重的粮食,一般人拿不动它,也不为奸邪的人所贪图;可是这些东西一天得不到就要挨饿受冻.因此,贤明的君主重视五谷而轻视金玉.
现在农夫中的五口之家,家里可以参加劳作的不少于二人,能够耕种的土地不超过百亩,百亩的收成,不超过百石.他们春天耕地,夏天耘田,秋天收获,冬天储藏,还得砍木柴,修理官府的房舍,服劳役;春天不能避风尘,夏天不能避署热,秋天不能避阴雨,冬天不能避寒冻,一年四季,没有一天休息;在私人方面,又要交际往来,吊唁死者,看望病人,抚养孤老,养育幼儿,一切费用都要从农业收入中开支.农民如此辛苦,还要遭受水旱灾害,官府又要急征暴敛,随时摊派,早晨发命令,晚上就要交纳.交赋税的时候,有粮食的人,半价贱卖后完税;没有粮食的人,只好以加倍的利息借债纳税;于是就出现了卖田地房屋、卖子孙来还债的事情.而那些商人们,大的囤积货物,获取加倍的利息;小的开设店铺,贩卖货物,牟取利润.他们每日都去集市游逛,趁政府急需货物的机会,所卖物品的价格就成倍抬高.所以商人家中男的不必耕地耘田,女的不用养蚕织布,穿的必定是华美的衣服,吃的必定是上等米和肉;没有农夫的劳苦,却占有农桑的收获.依仗自己富厚的钱财,与王侯接交,势力超过官吏,凭借资产相互倾轧;他们遨游各地,车乘络绎不绝,乘着坚固的车,赶着壮实的马,脚穿丝鞋,身披绸衣.这就是商人兼并农民土地,农民流亡在外的原因.当今虽然法律轻视商人,而商人实际上已经富贵了;法律尊重农民,而农民事实上却已贫贱了.所以一般俗人所看重的,正是君主所轻贱的;一般官吏所鄙视的,正是法律所尊重的.上下相反,好恶颠倒,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国家富裕,法令实施,那是不可能的.
当今的迫切任务,没有比使人民务农更为重要的了.而要想使百姓从事农业,关键在于抬高粮价;抬高粮价的办法,在于让百姓拿粮食来求赏或免罚.现在应该号召天下百姓交粮给政府,纳粮的可以封爵,或赎罪;这样,富人就可以得到爵位,农民就可以得到钱财,粮食就不会囤积而得到流通.那些能交纳粮食得到爵位的,都是富有产业的人.从富有的人那里得到货物来供政府用,那么贫苦百姓所担负的赋税就可以减轻,这就叫做拿富有的去补不足的,法令一颁布百姓就能够得益.依顺百姓心愿,有三个好处:一是君主需要的东西充足,二是百姓的赋税减少,三是鼓励从事农业生产.按现行法令,民间能输送一匹战马的,就可以免去三个人的兵役.战马是国家战备所用,所以可以使人免除兵役.神农氏曾教导说:“有七八丈高的石砌城墙,有百步之宽贮满沸水的护城河,上百万全副武装的兵士,然而没有粮食,那是守不住的.”这样看来,粮食是君王最需要的资财,是国家最根本的政务.现在让百姓交粮买爵,封到五大夫以上,才免除一个人的兵役,这与一匹战马的功用相比差得太远了.赐封爵位,是皇上专有的权力,只要一开口,就可以无穷无尽地封给别人;粮食,是百姓种出来的,生长在土地中而不会缺乏.能够封爵与赎罪,是人们十分向往的.假如叫天下百姓都献纳粮食,用于边塞,以此换取爵位或赎罪,那么不用三年,边地粮食必定会多起来.
(宋心昌)
【注 释】
(1)食(sì寺)之:给他们吃.“食”作动词用. (2)衣(yì益)之:给他们穿.“衣”作动词用. (3)道:途径. (4)捐瘠(jí吉):被遗弃和瘦弱的人.捐,抛弃;瘠,瘦. (5)不避:不让,不次于. (6)地著(zhuó着):定居一地.《汉书·食货志》:“理民之道,地著为本.”颜师古注:“地著,谓安土也.” (7)廪(lǐn凛):米仓. (8)牧:养,引申为统治、管理. (9)石:重量单位.汉制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10)弗胜:不能胜任,指拿不动. (11)长(zhǎng掌):养育. (12)政:同“征”.虐:王念孙以为当作“赋”. (13)改:王念孙以为本作“得”. (14)倍称(chèn衬)之息:加倍的利息.称,相等,相当. (15)贾(gǔ古):商人. (16)奇(jī基)赢:利润.奇,指余物;赢:指余利. (17)阡陌(qiānmò千莫)之得:指田地的收获.阡陌,田间小路,此代田地. (18)乘坚策肥:乘坚车,策肥马.策,用鞭子赶马. (19)履丝曳(yè业)缟(gǎo搞):脚穿丝鞋,身披绸衣.曳,拖着.缟,一种精致洁白的丝织品. (20)乖迕(wǔ午):相违背. (21)县官:汉代对官府的通称. (22)拜爵:封爵位. (23)渫(xiè谢):散出. (24)损:减. (25)车骑马:指战马. (26)大用:最需要的东西. (27)五大夫:汉代的一种爵位,在侯以下二十级中属第九级.凡纳粟四千石,即可封赐. (28)擅: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