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客观全面的评价一下王安石变法?请尽量客观 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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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帮了腐败的忙---读《宋史》
一 改革迫在眉睫
事实上当时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据清人赵翼《廿二史扎记》引卢策所言,宋仁宗皇佑年间,国家财政收入三千九百万,支出一千三百万,占收入的三分之一.宋英宗治平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四千四百万,支出八百八十万,占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到了神宗的熙宁年间,收入虽达五千零六十万,但支出也是五千零六十万,竟占收入的百分之百.如此说来,赵顼的国库,岂不等于是空的?
支出增长的原因很多.按照《宋史·食货志》的说法,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辽夏威胁,长期作战,岁费弥加.这一条其实包括两项,即“军费”和“岁费”.所谓“岁费”,就是大宋每年送给辽国和西夏用来购买和平的钱.这些钱,不但年年要给,而且不断增加.这是没有办法的事,除非能把辽国和西夏灭了.不过宋王朝显然没有这个能耐,不被他们灭掉就是万幸.但买来的和平并不可靠,所以军费和岁费一样,也是有增无减.
二是募兵益广,宗室蕃衍,吏员岁增.这同样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你不可能不让人口增长,更不能不让皇亲国戚、凤子龙孙们生儿育女.于是只好相应增加管理的人员和机构,增加职务和官位.结果“禄廪奉赐,从而增广”.
其三就是制度问题了.宋代实行的,是中书、枢密、三司各自为政的制度.中书就是中书省,管行政;枢密就是枢密院,管军事;三司就是户部、度支、盐铁,管财政.据《宋史·食货志》记载,早在宋仁宗至和年间,谏官范镇就看出了这个制度的问题.范镇上疏说:“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结果,国库早已空虚,枢密院却还在招兵买马(财已匮,而枢密院益兵不已);人民早已贫穷,财政部还在横征暴敛(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中书省知道民众的情况,却无法制止枢密院的征兵和财政部的聚敛.当然没有办法的.因为这种制度,原本就是为了削减相权加强皇权,哪个皇帝肯改?
实际上,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本身就有问题.从皇佑到熙宁,不过二十年光景,财政收入就增加了百分之十二以上.在当时的条件下,经济增长哪有这样的速度?显而易见是加重人民负担所致.支出的增长速度就更成问题,竟达百分之三十八以上!如此入不敷出,王朝哪里还能支持得住?
何况神宗还是个志向非凡的人.他自幼便痛心于对辽国和西夏的屈辱退让,焦心于国家的财政紧蹙和朝廷的萎靡不振,恨不得一夜之间就让自己的王朝振作强大起来.他多次对臣僚说:“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又说“国之要者,理财为先,人才为本”.问题是,到哪里去找既敢于改革又善于理财的人呢?
他想到了王安石.
二 时势造英雄

王安石没有说假话.只要不带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就不难看出他的新法不但有道理,而且也是可行的.王安石的新法可分为四类.一是救济农村的,如青苗法、水利法;二是治理财政的,如方田法、均税法;三是二者兼顾的,如免役法、市易法、均输法;四是整饬军备的,如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这些新法,如果不走样地得到实行,神宗皇帝朝思暮想的富国强兵、重振朝纲,就不再是梦想.
就说免役法.
免役法是针对差役法的改革.差役也叫力役、徭役、公役,其实就是义务劳动.这是税收(钱粮)以外的征收,本意可能是为了弥补低税制的不足,也可能是考虑到民众出不起那么多钱粮,便以其劳力代之.但这样一来,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老百姓就不但要出钱(赋税),还要出力(徭役),实在是不堪重负.事实上宋代的力役,种类也实在太多.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赋税之役,有追捕盗贼之役,有传递命令之役,不胜枚举,人民群众自然也就不胜其烦.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麻烦在于,正如《宋史·食货志》所说,“役有轻重劳逸之不齐,人有贫富强弱之不一”,因此承平日久,便“奸伪滋生”.有钱有势的缙绅人家服轻役或不服役,沉重的负担全部落在孤苦无告的贫民身上.这些人平时都有终日忙碌的生产劳动,服役太多,则生计无着.于是,为了规避重役,一般民众“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怕评为大户人家);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怕评为人多之户)”.他们“或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单丁免役)”;甚至铤而走险,“不得已而为盗贼”.这对于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定当然都十分不利.
王安石的办法是改“派役”为“雇役”,即民众将其应服之役折合成“免役钱”交给官府,由官府雇人服役.这样做有三个好处.第一,农民出钱不出力,不耽误生产;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钱(原来不服役的官户、寺观出一半,叫“助役钱”),比较公道;第三,忙不过来的人腾出了时间,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则多了一条生路,两全其美.所以,后来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时,就连所谓“旧党”中人也不以为然.苏轼就说,免役、差役,各有利弊.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怕不容易.范纯仁也说,差役一事,应当缓行.可见此法是得人心的.
其实免役法是当时所能想出的最好办法.当然,治本之法是彻底免除力役.但这并不可能做到,而能够想到以雇役代派役,以免役钱代服劳役,我们已经不得不惊叹王安石观念的超前了.因为这种办法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货币化服役”,类似于今天的“货币化分房”,只不过两者的目的不同而已,但思路却有着惊人的一致.
看来,王安石的变法方案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它相当科学,而且至少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最高当局的决心也很大,并为此专门设立了类似于“国家体改委”的变法领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未几,均输、青苗、水利、免役、市易、方田、均税、保甲、保马诸法相继出台,一场关乎国运兴衰、民心顺逆的重大改革运动在全国铺开.
但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没有想到,这次改革,不但阻力重重,而且一败涂地.
三 针锋相对
反对变法的头号人物是司马光.
司马光也不是等闲人物.他的文章道德,都足以和王安石相抗衡.王安石生活简朴,司马光不喜奢靡(闻喜宴独不戴花);王安石才高八斗,司马光学富五车(著有《资治通鉴》);王安石忠心耿耿,司马光忧国忧民;王安石勇于任事,司马光敢于直言;王安石上过万言书,司马光也上过“三扎子”(一论君德,二论御臣,三论拣军).可见司马光和王安石一样,也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国家的命运与前途.还有一点也很相同,即他们都不是空头理论家,也都不是书呆子.在处理具体政治事务时,都能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来.宋仁宗宝元年间,枢密副使庞籍出知并州,任司马光为通判.当时,河西良田常常为西夏蚕食,并构成对河东的威胁.司马光便建议在麟州筑堡防御,同时招募农民耕种这些良田.这样,不但无地的农民获得了土地,国家的边防也得到了加强.种地的农民多了,粮价就会下跌,这又能平抑河东的物价,也免得要从远处运送军粮,正可谓一箭四雕.这样一种“屯垦戍边”的方案,也是可以和王安石的某些新法相比美的.所以,司马光和王安石,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他们两个相对抗,那可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但这只是就所谓新旧两党的领袖人物而言.要说他们的“党羽”,就不成比例了.王安石这边多为小人,比如他的得力干将吕惠卿就是.吕惠卿是王安石着力培养提拔的人,变法伊始就在“制置三司条例司”担任实际工作,是这个“国家体改委”的“常委”甚至“常务副主任”,以后又和另一个新党重要人物韩绛并为王安石的“哼哈二将”,时人称韩绛为新法的“传法沙门”,称吕惠卿为新法的“护法善神”.但就是这个吕惠卿,为了自己能够大权独揽,居然在王安石遇到麻烦时落井下石,诬陷王安石参与谋反.可惜这个罪名实在太过荒谬,因此王安石罢相以后又恢复了相位.吕惠卿贼心不死,又将王安石写给自己的一些私人信件抛出.写这些信的时候,王安石出于对吕惠卿的信任,写了“不要让皇上知道”(无使上知)的字样.这是有欺君嫌疑的,比胡风的那些私人信件性质还严重.王安石知道自己在京城呆不下去了,于是辞去官职,并从此告别政坛.这个吕惠卿,难道不是小人?
旧党这边却是人才济济.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个个都是重量级人物.其余如文彦博、韩琦、范纯仁,亦均为一时之选.更重要的是,他们原本也都是改革派.比如枢密使文彦博,就曾与司马光的恩师庞籍一起冒死进行过军事制度的改革;韩琦则和范纯仁的父亲范仲淹一起,在宋仁宗庆历年间实行过“新政”.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范仲淹的新政正是王安石变法的前奏.事实上正如南宋陈亮所言,那个时期的名士们“常患法之不变”,没有什么人是保守派.只不过,王安石一当政,他们就做不成改革派了,只好去做保守派.
那么,原本同为改革派且都想刷新政治的新旧两党,他们分歧究竟在哪里呢?
在动机与效果.
王安石是一个动机至上主义者.在他看来,只要有一个好的动机,并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有一个好的效果.因此,面对朝中大臣一次又一次的诘难,王安石咬紧牙关不松口:“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这就是他有名的“三不主义”.王安石甚至扬言:“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有此信念,他理直气壮,他信心百倍,他无所畏惧.
的确,王安石的变法具有独断专行不计后果的特征.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开封知府韩维报告说,境内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断腕者”.宋神宗问王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顾地回答说,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这话连神宗听了都觉得过分,便委婉地说:“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但王安石显然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就连士大夫的意见,也都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什么民意民心之类,就更加无足挂齿!即便民众的利益受到一些损失,那也只是改革的成本.这些成本是必须付出的,因此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实行青苗法所需的经费,也不成问题.因为各地都有常平仓和广惠仓.我们知道,农业帝国以农为本,以粮为纲,而农业生产靠天吃饭,每年的收成并不一样.丰年谷贱伤农,灾年谷贵伤民,这就要靠政府来平抑物价.也就是说,丰年谷贱,政府必须拿一笔钱出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于官方粮库,等到灾年谷贵时,再平价卖给百姓.这样就能防止富户奸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做到“物价常平,公私两利”.这个办法,就叫常平法;专门用来储存平抑物价之粮食的仓库,就叫常平仓.在现代,是属于粮食部门和物价部门主管的事情.
至于广惠仓,则是用于防灾救济的国家储备粮库,始建于宋仁宗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当时,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这些土地,历来由官府自行出售.枢密使韩琦却建议将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种,所得田租专款专用,专门用来救济境内老弱病残和救灾.这就是广惠仓.在现代,是属于民政部门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常平法”为“青苗法”,即将常平仓和广惠仓卖出陈米的钱用来做青黄不接时的“抵押贷款”.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黄不接时,粮价飞涨,卖出仓内陈谷,可以平抑物价,此其一;卖粮所得之资可以用于贷款,此其二;平价粮食和抵押贷款都能救济农民,此其三;国家凭此贷款可以获得利息,此其四.当然,奸商富豪受到抑制,农民负担得以减轻,也是好处之一.总之,青苗贷款利息较低,农民负担得起;所卖原本库中陈粮,国家负担不重.何况官府借出余粮,可解农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国库之资.这难道不是公私两利?难怪王安石会夸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赋税也能增加国库收入(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然而实际操作下来的结果却极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这其实已经很高了,而各地还要加码.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春季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
利息高不说,手续还麻烦.过去,农民向地主贷款,双方讲好价钱即可成交.现在向官府贷款,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道道手续,都要求人,托请,给胥吏衙役交“好处费”.每过一道程序,就被贪官污吏敲诈勒索从中盘剥一回.这还是手续简便的.如果繁琐一点,则不知要交费几何!农民身上有多少毛,经得起他们这样拔?
更可怕的是,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这样一来,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摊派了.当然,层层摊派的同时,还照例有层层加码.于是,不但贫下中农,就连富裕中农和富农、地主,也得“奉旨贷款”.不贷是不行的,因为贷款已然“立法”.你不贷款,就是犯法!
结果,老百姓增加了负担,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们的寻租又多了一个旗号,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败之实了.改革帮了腐败的忙,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不要以为贪官污吏害怕改革.不,他们不害怕改革,也不害怕不改革,只害怕什么事情都没有,什么事情都不做,无为而治.如果无为而治,他们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捞钱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动作,他们就有办法,倒不在乎这动作是改革还是别的什么.比方说,朝廷要征兵,他们就收征兵费;要扫黄,他们就收扫黄费;要办学,他们就收办学费;要剿匪,他们就收剿匪费.反正只要上面一声令下,他们就趁机雁过拔毛!
何况这次改革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这样一种改革,说得好听叫理财,说得不好听就只能叫聚敛.我们知道,在当时的条件下,国民生产总值基本上是一个常数.财富不藏于国,即藏于民.国库里的钱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钱就少了.变法以后,神宗新建的32座内殿库房堆满绢段,只好再造库房.但这些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吗?显然不是.正如司马光所言,“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也许,这便正是所谓保守派主张渐进式改革甚至暂不改革的原因之一.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在变法之初,司马光就对神宗皇帝明确指出:“国用不足,在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显然,这都是政治问题,不是经济问题,更不是技术问题.因此改革必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当然只能从长计议(甚至在我们看来,这些问题根本就解决不了).难怪司马光要说:“必须陛下与两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术,磨以岁月,庶几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减.”像王安石那样蛮干,岂有不失败的道理?
六 改革为什么会帮了腐败的忙
前面说过,王安石许多新法的本意,是要“公私两利”的.青苗法如此,市易法和均输法也一样.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一个名叫魏继宗的平民上书说,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富户奸商便趁机进行控制,牟取暴利,吃亏的自然是老百姓.因此他建议设置“常平市易司”来管理市场,物价低时增价收购,物价高时减价出售,则“商旅以通,国用以足”.这就是市易法的起因.具体办法,是由朝廷设立“市易司”,拨款一百万贯为本,控制商业贸易.这个办法,和常平法一样,也是动用国家力量来平抑物价.当然“市易司”也不是专做亏本生意,也是要赢利的,只不过并不牟取暴利而已.比方说富户奸商一文钱买进二文钱卖出,“市易司”则一文钱买进一文半卖出.赢利虽不算多,也能充盈国库.再加上官府财大气粗,控制了市场,物价的波动就不会太大.
均输法的用意也是好的.我们知道,在王朝时代,地方上每年都要向中央运送财物,以供国家必要之需,这就是所谓“输”.输送的品种和数量,当然也都有一定之规.这就有弊病.比如同一个地方,有时年成好,有时不好;同一种东西,有的地方贵,有的地方不贵.这原本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按照老办法,则不管丰年灾年,价贵价贱,输送的品种和数量都不准改变,当然并不合理.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发运”为“均输”,即拨款五百万贯(另加三百万石米)为本,由朝廷任命的“发运使”来统筹上供之事,以便“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也就是哪里的东西便宜就在哪里购买.国库里面剩余的物资,则由“发运使”卖到物价高的地区去.这样两头都有差价,多出来的钱,就成为国家财政的又一项收入.
这个办法,也可以说就是变“地方贡奉”为“中央采购”,观念也够超前的.但这样一来,所谓“发运使衙门”就变成了一家最大的国营企业,而且是垄断企业了.其实青苗、市易两法的问题也正在于此.青苗法是衙门做银行,市易法则是衙门做商店,兼做银行.因为“市易司”不但做买卖,还兼做贷款.商人以产业为抵押,五人互保,可以向“市易司”借钱或赊物,年息二分.于是市易司和发运使衙门,还有发放青苗贷款的州府县府,便都既是衙门,又是企业(公司或银行).
我们现在几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政府部门办企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何况王安石的办法还不是政府部门办企业,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结果自然只能是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当时代理开封府推官的苏轼就说均输法弊端甚多:“簿书廪禄,为费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此其二.于是,“官买之价,必贵于民.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因此他断言:朝廷只怕连本钱都收不回!就算“薄有所获”,也不会比向商人征税来得多.
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我们比谁都清楚“官倒”是怎么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或国企)采购是怎么回事.那可真是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没有回扣不买(非贿不行).所以官方采购贵于民间采购,也就不足为奇.至于官方经商,就更是有百弊无一利.事实上所谓“市易司”,后来就变成了最大的投机倒把商.他们的任务,原本是购买滞销商品,但实际上却专门抢购紧俏物资.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完成朝廷下达的利润指标,也才能从中渔利,中饱私囊.显然,在这一点上,所谓“保守派”的意见其实是对的:商业贸易只能是民间的事.官方经商,必定祸国殃民.
青苗法的问题同样如此.青苗法不是办法不好,而是不该由官方贷款.不难设想,当时如果有多家可以竞争的商业银行来发放贷款,又有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来解决经济纠纷,朝廷不过进行宏观控制(比如规定利息不得超过二分),则青苗法的实施就决不会弄得天下汹汹,民怨沸腾,贪官污吏也就无法将改革变成腐败的良机.
其实,不但贷款,而且税收也可以照此办理.中国历代王朝即便实行低税制度,但因人口众多,集腋成裘,也很可观.这些税收有银钱,也有实物,但取之于民,却未必能够用之于民,甚至未必能够用之于朝廷.西汉景帝末年,朝廷所藏的铜钱,积累到几百万万,串钱的绳子腐烂,散钱遍地无人收拾.朝廷所藏的粮食,新旧累积,无处堆放,只好任其霉变.宋神宗靠王安石新法富国强兵,32座内殿库房堆满绢段,又再造库房堆积.如此之多的货币,如果交给银行打理,岂不是更可富国?如此之多的粮绢,如果投放市场流通,岂不是更可富民?一旦出现问题,即交由法庭审理,岂不是更有效率,更加省心?
但这完全不可能.因为多家竞争的商业银行和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都只能是商业社会的产物,农业帝国是闻所未闻的,也是不可想象的.这就像朝野两党轮流坐庄、互相监督的共和制度不可想象一样.因此,原本是好朋友的王安石和司马光,便只好变成你死我活势不两立的死对头,在既无休止又无效益的争论中同归于尽,一个戴上“熙丰小人”的帽子被千夫所指,一个背上“元佑奸党”的罪名被后世唾骂.
和王安石、司马光一起同归于尽的还有大宋王朝.宋神宗和王安石去世后(公元1085年和1086年)没多久,就发生了“靖康之难”(公元1127年初),正所谓“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从熙宁变法,到北宋亡国,前前后后也不过五六十年光景.宋神宗和王安石不但未能挽回王朝的颓势,反倒加速了它的灭亡.
其实更具悲剧性的可能还是司马光.因为王安石虽然“出师未捷身先死”,毕竟还能“长使英雄泪满襟”.司马光却只能背上“保守派”和“顽固派”的骂名,甚至被骂作“最没有头脑的人”.不错,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司马迁的《史记》确实不可同日而语,此司马也不是彼司马.但司马光决非没有头脑,甚至也未必就是“保守派”和“顽固派”.就算是吧,如果能让他作为在野党和反对派在台下对王安石进行批评和监督,不也可以纠正王安石的一些错误吗?实际上,王安石的改革如果能够稳健一些,不是也不至于弄得那样民怨沸腾吗?杜牧的《阿房宫赋》最后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同样,如果我们今天仍然只知道以政治态度(改革与否)划线,对历史和历史人物进行道德层面上的批评,却不知道将九百多年前那次改革的成败得失引以为戒,那才真是哀莫大焉呐!

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

全部展开

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收起

理论是美好的
现实是残酷的
王安石的改革理论从字面上是不错
不过实施的时候不倒位,又缺乏实际

想法很好,能力有限,阻力太大,自取其辱

请看黄仁宇的《大历史》
总体来说是推动社会的一个大发展
最重要的是他将金融作为一种国家控制,维护自身发展的重要工具,这个在全球都是第一次,十分领先。如果不是蒙古人,那世界会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