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与我男友开始谈恋爱 我是上海人 他是安徽人 他上头有二个姐姐 都已经成家并且有了孩子了 他与父母同住 05年的时候 大姐付了首付20万不到 在九亭买了二房二厅 在88平方左右 当时是50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7 06:34:50
08年与我男友开始谈恋爱 我是上海人 他是安徽人 他上头有二个姐姐 都已经成家并且有了孩子了 他与父母同住 05年的时候 大姐付了首付20万不到 在九亭买了二房二厅 在88平方左右 当时是50
08年与我男友开始谈恋爱 我是上海人 他是安徽人 他上头有二个姐姐 都已经成家并且有了孩子了 他与父母同住 05年的时候 大姐付了首付20万不到 在九亭买了二房二厅 在88平方左右 当时是50万不到买下的 贷20年 每月差不多付2000多点 那时男友不能贷款 所以只能大姐贷 房产证上自然有了 男友及大姐的名字 其它家人的名字都没有 可能外地比较传统 一般都是给儿子买房结婚的 他们家庭准备是常住上海 不回老家的.
现在谈到结婚的事了 我父母提出 把他大姐名字去掉 可以改成他妈妈 他大姐不同意 说这样一弄要支出的费用很多 说去公证 公证给妈妈
我想问 公证给妈妈 房产证上还是有大姐的名字 如果哪天要卖房 也是需要大姐同意才行的对吗?并且有居住权的是吗?或者过十几年后大姐突然想把房子过户给其儿子了 或公证给其儿子 也是可以的对吗?
因为我理解的是公证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万一有什么变化 法律还是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来操作的.
现在九亭这套房子卖出的话大概在140万左右 如果是去名再加名 大概要支出多少费用 如果是公证费用又是怎么算的?
婚后我是跟他一起还房贷的 如果我要求把我的名字也写上去 你觉得我这样要求合情合理吗?算不算过分?
另外:这房子是大姐婚前买的 那跟男友的姐夫有关系吗 这应该是属于大姐的婚前财产吧 姐夫有权干涉吗?
08年与我男友开始谈恋爱 我是上海人 他是安徽人 他上头有二个姐姐 都已经成家并且有了孩子了 他与父母同住 05年的时候 大姐付了首付20万不到 在九亭买了二房二厅 在88平方左右 当时是50
首先我们先明确一些事实问题:
1.房子88平,现价140万,当初价值50万,大姐出了20万 你老公贷款出了30万
2.现在产证上有你老公和他姐姐两人的名字
3.现在你想去掉产证上他姐姐的名字
4.这个房子是大姐婚前出钱购买的房产
下面我根据上面的事实来为你解答你的有关问题:
1.首先,“公证给妈妈”应该理解为一、办理赠与公证 二、办理遗嘱公证 这两个方式是想通过公证方式给妈妈的两个途径,先说遗嘱公证,就是大姐立个遗嘱,死后房子留给妈妈,我想这个不太可能,或者说是比较荒唐的,而且遗嘱以后还可以随时改动,并不可靠.所以“公证给妈妈”应该理解为,让大姐办理赠与公证,将她二分之一的产权赠送给她的妈妈.这样你第一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如果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产证就会变成你老公和他妈妈的两个人的名字,大姐的名字就没有了,通俗的讲,就是她以后和这个房子就无关了,以后卖房子只要你老公和他妈妈同意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你大姐同意.她有没有居住权要看她的户口是不是在这个房子里,如果有而且她其他地方也没有房子居住,那她就有居住权否则其他情况她都没有居住权.既然她已经把她的产权份额送给她妈妈了,那她自然不能再处分这个房子,是不能通过任何方式给她儿子的,
2.你说的去名再加名就是我上述的“赠与公证”,费用确实蛮高的,公证费是赠与部分房产市场价的2% 去房产交易中心还要交赠与部分房产市场价的3.5% 再加上一些契税,一般下来你要最终完成这件事一共需要支付赠与部分房产市场价的6%.按你140万来算,赠与部分房产市场价就是70万,70*0.06=4.2万 也就是说总共费用是4.2万元.
3,你作为你老公的妻子,如果还没有赠与,则要你大姐和老公同意,如果办了赠与,则要你老公和你婆婆同意 加名字只要80元人名币.你还了部分房贷,加名字是合理的.
4.既然房子是你大姐婚前购买的,之后以你大姐名字还贷又是你老公还得,那你姐夫就无权干涉了,但必须保留好你老公还贷的相关凭证,比如每个月的扣款单什么的.以防止你姐夫姐姐赖账.
最后,从你的权益角度出发,我建议是协助你大姐办理公证给她妈妈,公证费你出,然后一旦更名,就马上让她妈妈和你老公把房子卖了,重新再买,之后你老公和你的名字,这是对你最大利益的保护了,否则,即便过户她的妈妈,将来万一她去世了,则你两个姐姐都有份了,那就更麻烦了,如果让他妈妈办遗嘱,以后也还是可以改的,都不稳妥.只有卖了再买重新写名字才是上上策,)满意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