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民族权利对知识产权的束缚(bundle-of-national-rights’pproach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最近有一个论断:“是跨出属地主义界限的时候了:民族权力对知识产权的束缚是梦幻的,它不再反映社会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9 12:48:17
打破民族权利对知识产权的束缚(bundle-of-national-rights’pproach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最近有一个论断:“是跨出属地主义界限的时候了:民族权力对知识产权的束缚是梦幻的,它不再反映社会
打破民族权利对知识产权的束缚(bundle-of-national-rights’pproach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最近有一个论断:“是跨出属地主义界限的时候了:民族权力对知识产权的束缚是梦幻的,它不再反映社会结合的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知识产权的利用、授权、甚至侵犯的方式,我们需要一些新的东西了.”
为什么呢?
有什么办法可以做到这样?
这样做会有什么风险?
民族权利原文是National rights
打破民族权利对知识产权的束缚(bundle-of-national-rights’pproach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最近有一个论断:“是跨出属地主义界限的时候了:民族权力对知识产权的束缚是梦幻的,它不再反映社会
首先,当代是一个国际贸易,大部分国家都参与了TWO(里面包括TRIPS)、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保护知识产权的公约,这些公约都对保护知识产权作了一些最低的限制,参与其公约的国家都有义务制定本国法律与其接轨,当不与其接轨时,其他成员国将对不履行义务国家的知识产权不受到保护,或对不履行义务的国家进行不公平的待遇.最著名的是美国的311 314条例,当哪一国家触犯其条例,美国将限制其产品进入美国或征收高额的关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社会科学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经济贸易 政治往来越来越紧密,国家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再也不是一个封闭的社会.这样做也有一定的风险,在制定国际公约的时候,就是各种力量的博弈,现在就是欧盟 美国 及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三种力量的博弈,如果这博弈中我们输了,有些我们认为该保护的(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没得到保护,那将是我国的一笔损失,如制定保护的门槛 要求很高的话,不利于我们社会的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样会导致同一个标准,对待不同国情的国家,不利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