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凡是违法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6 01:32:26
为什么凡是违法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为什么凡是违法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为什么凡是违法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这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一切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同样应当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当行政机关程序违法时如何追究责任,却是一件相当复杂,因而存在众多争议的问题.从实践来看,行政机关的程序违法有几种情况: 一种是:程序违法,实体上也直接损害相对一方的合法权益,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程序违法,实体也违法. 另一种是:程序违法,实体上似乎并未侵害相 .
对一方的合法权益,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程序违法,实体正确.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程序合法,实体违法.对于第一和第三种情况,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撤销,追究实体违法的责任.困难的是第二种情况.根据上面的分析,既然存在独立的程序权利义务,行政机关程序违法,也就应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应该把程序仅仅看成是实体的工具而完全依附于实体,因此,从理论上说,程序违法应该独立追究法律责任.但是,程序违法的情况还有其复杂之处.就程序本身的重要性,即内在价值而言,在程度上还是有区别的.如前例,行政机关在作出对相对一方不利影响的决定前,不听取对方的意见,或法定应该听证而不听证,就属于严重程序违法,因为这一程序缺陷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民主与参与精神;再如,用暴力取得证据,也属于严重程序违法,因为它违反了社会主义社会对人的尊严的尊重,等等.对于这些程序违法,不管实体上是否正确,就应一律予以撤销,不得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但有些程序违法,例如,因疏忽忘了在文件上注明日期,属于程序上的小的瑕疵,可以重新补正.总之,存在独立的程序权利义务,是程序违法应该追究责任的基础.法律在设定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时,则要根据行政违法行为中程序与实体的违法情况和关系,以及程序违法本身的严重程度等具体情况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