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条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8 00:21:05
不平等条约不平等条约不平等条约不平等条约是指在签订条约的国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压等手段,胁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签署的条约,由于缔约双方的谈判地位不对等,导致最后缔结的条约不平等,因此
不平等条约
不平等条约
不平等条约
不平等条约是指在签订条约的国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压等手段,胁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签署的条约,由于缔约双方的谈判地位不对等,导致最后缔结的条约不平等,因此条约通常都会对某一方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产生侵害.不平等条约通常是停战的条件和结果,为了结束战争而签订的条约即为和约.
不平等条约的概念最先在1920年代由中国国民党提出: 不平等条约
1. 1923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国国民党宣言》,其中有“与各国立不平等之条约.至今清廷虽覆,而我竟陷于为列强殖民地之地位矣.” 2. 1924年1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订了政纲,在对对外政策方面,提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偿还外债”的政策. 3. 1924年8月,中国共产党发表《第四次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了“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主张. 4. 1924年9月18日,发表《中国国民党北伐宣言》,其中包括“要求从新审订一切不平等之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