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的几个问题,1、1998年6月14日,李某驾驶“东风”牌卡车为其岳父拉木材,在出某单位大门时,因手续不符合规定,该单位保卫人员贾某不让李某将木材拉走.李某强行开车,企图将木材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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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例的几个问题,1、1998年6月14日,李某驾驶“东风”牌卡车为其岳父拉木材,在出某单位大门时,因手续不符合规定,该单位保卫人员贾某不让李某将木材拉走.李某强行开车,企图将木材拉走.
刑法案例的几个问题,
1、1998年6月14日,李某驾驶“东风”牌卡车为其岳父拉木材,在出某单位大门时,因手续不符合规定,该单位保卫人员贾某不让李某将木材拉走.李某强行开车,企图将木材拉走.贾某赶来制止,李某一意孤行,仍继续开车出大门,将车前面的贾某推挤到墙根处,贾某顺势爬上汽车保险杠,令其停车.可李某不但不停车,反倒加速行驶,中途两次急刹车,将贾某摔下.李某见贾某被摔后,不仅不停车,反而驾驶车离开现场.贾某被摔成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请问:对李某的行为在犯罪主观方面如何认定?为什么?
(提示:必须具体说明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四种类型中的哪一种,如笼统地答犯罪故意或犯罪过失,将不得分)
2、吴某,男,20岁,宋某,男,25岁,二人均为农民.因缺钱花,二人商定去抢赌场.2006年10月29日晚10时许,吴某手持菜刀,宋某手持铁榔头,窜至甲村准备抢赌场,恰因赌博的人都不在赌场而未抢成.11月2日晚11时,二人又手持凶器,来到乙村,打算抢乙村的赌场,因当晚未设赌局,又未抢成.11月6日凌晨2点,二人又持凶器窜至丙村,因赌场已收场,人员已散,也未抢成.后二人被村民揭发,被抓获归案.
问:吴某与宋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形态?为什么?
3、刘某(女,20岁)于某日回家,在小荒山上与身高力强的搬运工人郑某(男,25岁)相遇,郑见刘后即起淫心,刘一边应付,一边向前走,走到山脚,刘见前面有一堵墙,下面有一个很大的粪池,便说到墙那边去吧.到了粪池边,郑要刘先脱下衣服,然后自己脱裤子,当郑一只脚着地,一只脚抬起脱裤子时,刘乘机将郑推入粪池,粪水淹没郑的头顶.郑不会游泳,大喊饶命,几次用手抓住粪池边沿想挣扎着上来,均被刘掰开手推下.刘一面不让郑抓上来,一面大喊“抓坏人”.由于正值中午,路上没有行人,直到郑无力再抓时,刘才穿上衣服,拼命地跑到前村告诉村民,并带村民返回粪池捉人,当赶到现场时,郑已淹死在池内.
试结4、纪某(男,1987年6月5日出生).2001年6月3日,纪某被几个朋友邀请到一酒店吃饭,席间纪某等大声喧哗导致邻座几个客人(也是年轻人)不满,双方遂争吵,纪某一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对方为首的一个小青年猛刺两刀,将对方刺倒在血泊之中,对方当场死亡.纪某见此情景,想杀人偿命这是自古规律,立即外逃.
当天夜里,在回家准备外逃物品的路上,纪某看到一个大款模样的人手提皮包,一边走一边打手机,心想该人肯定有钱,随即掏出匕首威逼持包人交出财物,把包和手机抢走,包内有现金5000余元等物.
纪某到乡下外婆家躲避了一年多,感觉风声已过,胆子又变得大了起来.2002 年8 月至2003 年3 月,纪某多次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40000余元.2003年6月27日纪某被抓捕.
请问:纪某对上述三种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请分别说明理由.
合上述案件分析以下问题: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为什么?
刑法案例的几个问题,1、1998年6月14日,李某驾驶“东风”牌卡车为其岳父拉木材,在出某单位大门时,因手续不符合规定,该单位保卫人员贾某不让李某将木材拉走.李某强行开车,企图将木材拉走.
1,间接故意 明知他的行为会造成贾某的死亡,而放任,所以是间接故意.他肯定是不想杀死贾某的.
2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他去赌场了,说明已经着手了,赌场未开,是他意志以外的原因.简要的说是:欲达目的而不能,为犯罪未遂
3正当防卫
4 不承担
第一个和第二个案件发生时不满14,无刑事责任能力
第三个案件发生时不满16,只对行凶,杀人,抢劫,等恶劣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