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汉代立法思想的理解及评价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来的,要详细一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3 08:28:02
对汉代立法思想的理解及评价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来的,要详细一点
对汉代立法思想的理解及评价 中国法制史
论述题来的,要详细一点
对汉代立法思想的理解及评价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来的,要详细一点
统治阶级虽然贯彻“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实际上奉行的却是儒法道结合即“霸王道杂之”的思想.
在“霸王道杂之思想”的指导下,在汉武帝时期,统治集团一方面鲜明地树起了儒家思想的旗帜,以“行仁义”相标榜;另一方面又加强了严刑酷法的统治.汉政府根据形势的需要,对汉律进行了重大的修改补充,制定了一系列新律令,主要包括:《推恩令》、《酎禁律》、《左官律》、《阿党附益法》、《越宫旅》、《朝律》、《沈命法》等.总之,汉武帝新修的律令,其锋芒所向,一是进一步削弱和打击诸侯王列侯的势力,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皇帝对各级官吏的控制,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起义的镇压.事实上,这些法律确实起到了这些作用.毫无疑问,汉武帝时的立法对大一统局面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意义.至此西汉立法就渐渐成熟.而这种霸王道杂之的综合性的治国立法思想对以后的王朝有着深远的影响.
综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关于立法思想方面的结论:
一:法家思想崇法制而贱礼仪,在动荡、分裂的时期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统一,但只能在“打天下”是大规模的采用,却不适合在稳定的社会里即“治天下”时大规模的实施;
二:道家思想主张清静无为,与民休养生息,适合在社会动乱结束后缓和阶级矛盾,恢复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过度的采用容易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三:儒家思想(新儒学)不仅坚持自己的优秀理论,而且大胆的吸收了法家道家思想的优秀成分.儒家思想主张德主刑辅,立法并用,重视规范社会秩序,注重教化,容易从思想上控制百姓,有助于从根本上维护封建统治,也最受后世的统治者欢迎,最终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
四:这三种思想不断地交融,相互借鉴和吸收,使得这些治国立法思想不断的成熟,促进了我国古代思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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