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灾难于君主是天人感应还是君权神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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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灾难于君主是天人感应还是君权神授
天降灾难于君主是天人感应还是君权神授

天降灾难于君主是天人感应还是君权神授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的内容和基本特点是:“天”是以自然为外貌的有意志的至上神.“感应”的方式是“天”监察人的行为,然后通过一系列自然现象来表达自己的意志,对人间的统治者进行告诫和劝赏.
《墨子·尚同中》:“既尚同于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则天灾将犹未止也.故当若天降寒热不节,雪霜雨露不时,五谷不熟,六畜不遂,疾灾戾疫,飘风苦雨,存臻而至者,此天之罚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当人民与天子的意志统一,但天子与上天的意志未统一时,天灾还会发生.墨子在这里强调了天有意志,他认为天是“爱民”的,“天”与“人”之间的感应非直接交流,而是“天”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降下的惩罚或奖赏.可见,墨翟的天虽然以自然为外貌,但本质上却是有意志的神,反常的自然现象只是神用来作为告诫人间统治者的.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就系统而言圆满多了,更为突出地强调天有意志.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郊祭》中说:“天者,百神之大君也.”《郊义》中有:“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他相信古代帝王皆是神的化身,对简狄吞玄鸟卵生契,履大人迹生后稷等说法深信不疑,他“屈君而伸天”,要借天的权威对君权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又以君权天授,借天的权威来强化君权.他的学说本质上是宗教神学.君主受天约束,代天行事,国家社会的安危,实际系于天子一人.天子是天在人世的代表,加强君的权威即加强天的权威.“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董仲舒完成以人世父子关系模拟天和天子的关系.他提倡恢复郊祭,对传统祭神祭天方式,如求雨、止雨等都积极提倡,认为天为养活人类才生出五谷,可见天慈悲为怀,而人们用清酒脯膊或肥牲祭祀苍天是应该的.同时他认为祭祀并非礼仪程序,而是的确有鬼神来享用.
董仲舒认为天是至善的化身.天包覆了万物,对万物一视同仁,以日月风雨,阴阳寒暑养育万物.而圣人之道正是法天的博爱无私而建立,布德施仁,设谊立礼均属对人类一视同仁的表现.天没有偏爱,以仁爱长养万物,使万物生生不息,这都在体现天意,天意至仁,在于养人,而人之仁德取法于天.天的目的是以利活民,使民丰足,所以天的一切活动皆是善的体现.天寒暑易节,按时而动,这对人民的生计有重大影响,在以家立国的封建社会,能将天人关系依此处理,归结出人类的伦理道德,确为贤见!
阴阳旧指两种相反的对立势力.董仲舒也给它加上了封建道德属性.他认为阳暖以生物,阳寒以成物,春秋为阴,并由天崇阳贱阴派生出人世之阳尊阴卑.他还说阳为天德,阴为天刑.认为阴阳对立,必一主一从.
他承认对立的事物必有“合”,而“合”的原则是阳尊阴卑.本来具有辨证的合变为僵死的形式.
“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道貌岸然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
这里的“合”总是下者全于上者,阴总是兼于阳,臣总是被兼于君.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者是处于从属地位,后者依附于前者,这种理论是为适应三纲五常而提出的.
董仲舒为证明天为宇宙最高主宰,王道三纲来源于天,君主必须按天意行事,还提出人副天数的思想,认为人不仅和天具有相同的意志、道德属性,就连人的生理构造也是天的复制品.
“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
“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所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偶天地.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镊,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五脉,川谷之象也.”(《天副人数》)
“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
“天地之象,以要为带.颈以上者精神尊严,明天类之状也;颈而下者,丰厚卑辱,土壤之比也.足布四方,地形之象也.是故礼,带而下者尽为阴,各其分.阳,天气也,阴,地气也.故阴阳之动,使用人足病喉痹起.则地气上为云雨,而象亦应之也.”
他还以同类相动作为天人感应的依据.
“美事招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如马鸣则马应之,牛鸣则牛应之.帝王府井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固以类相招也”.(《同类相动》)
“天将阴雨,人之病故为之先动,是阴相应而起也.天将欲阴雨,又使人欲睡卧者,阴气也.有忧亦使人卧者,是阴相求也;有喜者,使人不欲卧者,是阳相索也.”
他认为自然界感应现象背后有一个无形的主宰,即“天命”.如周代将兴时,赤鸟之瑞便是上天发出天命的征兆.董仲舒借自然现象间的相互感应,证明天人感应,反过来又用天人感应将自然界之间同类相动纳入神学的框架中去.
他还用此来证明人事的好坏会招致天的福佑或惩罚,人要顺天不能逆天.
“王若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
董仲舒将五行顺逆纳入他的论证体系中,借以论证天人感应.
“王者与臣无礼貌,不肃敬,则木不曲直,而夏多暴风.风者,木之气也,其音角也,故应以暴风.……”董仲舒还提出深察名号、讲封建宗法秩序,但不能从逻辑意义上理解,只能从天人感应上理解.即“三纲五常,可求于天”.天地为名的大义,即体现君臣忠孝的原则.这样将名号归为效天地、达天意,名号便具有了神圣的宗教意义.他认为真正的认识,是人的认识和天意相符合.由此,天子诸侯大夫士民上下等级秩序,便由天子之民号成为不可颠倒的了.
董仲舒在西汉建立的天人感应神学体系,成为汉代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他建立的宗教神学,不仅成为王朝的统治理论基础,而且也成了我国整个社会的统治理论基础,对后世影响甚远. 董仲舒提出“君权神授”的命题.他认为皇帝是天的儿子,是奉天之命来统治人世的,人民应该绝对服从他们,凡是君主喜欢的事,老百姓应该无条件去做.君权神授的理论,强调君权的天然合理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这种理论在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