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一条鞭法部分废除了人头税,摊丁入亩彻底废除了人头税?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08 12:03:13
为什么说一条鞭法部分废除了人头税,摊丁入亩彻底废除了人头税?
为什么说一条鞭法部分废除了人头税,摊丁入亩彻底废除了人头税?
为什么说一条鞭法部分废除了人头税,摊丁入亩彻底废除了人头税?
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源于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此后中国人口迅速增长,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
摊丁入亩的做法:
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所以无地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地主的赋税负担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土地兼并;而少地农民的负担则相对减轻.
同时,政府也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的进步.
明代行一条鞭法,清代继续施行,部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到乾隆时通行全国,摊丁入亩后,地丁合一,丁银和田赋统一以田亩为征税对象,简化了税收和稽征手续.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次赋役制度改革的“摊丁入亩”,是当前史学界讨论得十分热烈的一个问题.许多论者认为:“‘摊丁入亩”废除了编审制度,解除了许多世纪以来加在农民身上的一条锁链;政权通过赋役制度实现的人身控制削弱了;数千年的人头税至今基本废除”.言下之意是说:“推丁入亩”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笔者不敢苟同.本文试就几个根本性的问题谈些粗浅的认识.
一、土地兼并是实行“摊丁入亩”的催化剂
“摊丁入亩”是清统治者用以缓和土地兼并的一项政策.早在满清入关之初,他们的皇室、贵戚和大大小小的官吏就疯狂地圈占汉人土地,土地兼并由此一发而不可遏止.后来随着地主经济的复苏,他们对土地的兼并更加狂妄之极.或购买、或奏讨、或投献,手段多种多样.尤其是在那样一个商品经济有了一定发展的时代,土地也被纳入商品的范畴进行交易,地权转移因土地买卖而加速,“千年田八百主”.土地集中已达无可复加的地步.于是农村里分化出大批无业光丁.
其次,丁役负担的严重不均.封建国家征收赋役的原则是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的,人口大量流亡势必引起丁役负担不均.
最后,人丁逃亡和丁役不均又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危及到清政府的统治.第一,“以田为经,以丁为纬”征收赋役会影响政府收入.因为“丁额无定,丁银难征”造成不少的钱粮亏空.从康熙五十年到雍正四年之间,大多数省份,百年积欠钱粮都达几十万至儿百万.第二,丁役负担沉重地压在无地少地的农民身上,造成阶级矛盾的尖锐化,当时结成党类围攻城府的事件时有发生.
以上的论述说明,“摊丁入亩”的推行最终是由于土地兼并的危害性威胁到清政府的统治.有的论者把丁役不均说成是“摊丁入亩”最主要的催化剂,恐怕失之偏颇.
“摊丁入田”以后,地主的利益不象明代以前那样优厚,土地的负担大幅度加重.“摊丁入亩”的原则是“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而地主田多丁少,农民田少了多,于是“富户也困于役,而置产困也.”当然,地主政权的这种作法,并非超脱于他们的阶级利益之上,恰恰是为了挽救其临近灭亡的命运,才如此破釜沉舟的.
二、“摊丁入亩”使人身控制进一步加强
中国的农民同土地有着一种天然的联系.农民呢?只会固守土地.那些“舍本逐末”的农民完全是在破产和失业的威迫下采取的无可奈何的行动.
其实,一种被强化了的人身控制政策实行起来了.保甲制度在许多方面比以前的禁令严格多了:凡天下之人“出注所往,入注所来”,“稽察盗贼、逃人、奸究、窃发事例.”那么,“摊丁入亩”后的人身控制之严就略见一斑了.
“摊丁入亩”使得农民更牢固地束缚于土地,也就稳定了地主经济,强化了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体系,成为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一道障碍.
三、“摊丁入亩”以后的某些情况
“摊丁入亩”以后,社会生产力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其中自然有生产力发展的惯性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时生产力的发展,“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增加”而不是质的飞跃.农业上只是耕地面积和劳动力的增加,这正好说明农村控制了比以前更多的人口.手工业上只是工艺和专业化方面的某些改进.作为生产力诸因素中较重要的一环——生产工具却没较大突破.可见这时生产力的发展是十分有限的.
“摊丁入亩”对土地兼并的抑制,使大量自耕农生存下来,为清朝的统治注入了强心剂.自耕农对封建制度有很大的适应力,对资本主义关系有较大的排斥性.首先,自耕农是封建政权各种赋税和徭役的主要承担者,其数量的增长对封建国家政权起了稳固的作用.正如马克思说的:“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是捐税”.在封建社会里农业人口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中自耕农人口的多少,往往被看作是封设经济稳定程度的晴雨表.正因为这样,历代地主阶级改革者,总是主张用“均田”和“限田”一类办法来保护自耕农的大量存在.“摊丁入亩”的目的理应是有这层意思的,既然自耕农对封建经济有很大适应性,那么就无法与资本主义相并存了.实际上,新的资本主义萌芽所需的条件不能在自耕农中形成.因为自耕农生产规模狭小,其手工业处于服从地位,社会分工极难发展.其土地只是零星小块,能成为自己生活的有限条件就不错了,根本谈不上成为剥削他人劳动的手段.
“摊丁入亩”后,农民的赋役负担大致普遍均衡起来,人为地阻碍了小生产者的分化.而这些被置于相同处境上的农民,其生活是相当痛苦的.
“摊丁入亩”对丁徭的取消助长了人口的增殖.以湖北为例,这以前每年人口的增长数字极小,甚至逐年下降.《黄冈县志》第四卷载黄冈县从康熙十年至五十年期间,平均每年只增一个半丁.这以后就绝然不同了,人口增长达到前所未有的指标.人口的急增不但不能反映生产力的提高,反而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因为生产资料的增长赶不上人口的增长,就必然造成大多数人口忙于生活消费资料的生产,农产品中的商品部分就必然降低.
当然,“摊丁入亩”作为一项地主阶级的改良措施,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浙江《嘉兴府志》评价说:“田亩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不少,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从康熙五十年到光绪九年长达半个世纪的漫长岁月里,“摊丁入亩”在遇到各种非议和斗争之后,还是最终推行于天下,想必于统治阶级说来是得利无穷的.那么,“摊丁入亩”对资本主义萌芽有利无利不是一目了然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