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5/02/02 01:26:26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5).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
有限公司中,劳务不能出资,专利一般不超过20%,但也有到35%的情况.
组织设置应该没有问题,很多公司都这么设置.
保健品厂要看新的股东组成是什么情况.如果以原公司为全资股东,那就由原公司承担责任.
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原公司承担.
转让时需由股东会议通过,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讨债最好是法院诉讼,而且要快,避免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