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的一个题目甲、乙、丙、丁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作价7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3 15:23:37
关于公司法的一个题目甲、乙、丙、丁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作价7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
关于公司法的一个题目
甲、乙、丙、丁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作价7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银行贷款100万元不能偿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成立独资的保健品公司.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公司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大南公司货款400万元.
50.若保健品公司资不抵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的主体有(ACD) A.大南公司 B.饮料公司 C.保健品公司 D.大北公司
我看了几个参考答案都是 ACD
50.【解析】ACD.《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可见,申请企业破产的主体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权人.大南公司和大北公司都是保健品公司的债权人,有权申请破产;保健品公司作为债务人也可以申请破产.因此选ACD.
求教大北公司为什么是债权人?
关于公司法的一个题目甲、乙、丙、丁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作价7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
大北公司不是公司的债权人,从题目中可知,大北公司与饮料公司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因为饮料公司增资扩股时,公司股东乙将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所以大北公司为饮料公司的股东.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在法定情形下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故本题目中,大北公司是以公司股东的身份申请破产的,而不是债权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