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可以补过的确切意思不要将功补过的意思有没有是从书上找到的答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3 14:26:06
功可以补过的确切意思不要将功补过的意思有没有是从书上找到的答案
功可以补过的确切意思
不要将功补过的意思
有没有是从书上找到的答案
功可以补过的确切意思不要将功补过的意思有没有是从书上找到的答案
就是做好的事情带来的价值,远远超过了过时带来的损失;用功劳来补偿过错
不要因为有功而把犯过的错都填补了
额 就是你犯了错,可以用你立的功去抵补
不要犯错误
这是我放的辩论观点,你可以做以下参考,他和正方向反。
我们说功不可以补过,一是儒学提倡"仁",但仁也有其精华和糟粕.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功可以补过就是其中的糟粕.它不仅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束缚思想,而且会阻碍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成为一块绊脚石.假设你在前进的途中遇到一块绊脚石,你是抱着它走呢 还是扔掉呢
二是"仁"有许多外观手段,但功可以补过却会使我们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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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放的辩论观点,你可以做以下参考,他和正方向反。
我们说功不可以补过,一是儒学提倡"仁",但仁也有其精华和糟粕.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功可以补过就是其中的糟粕.它不仅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束缚思想,而且会阻碍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成为一块绊脚石.假设你在前进的途中遇到一块绊脚石,你是抱着它走呢 还是扔掉呢
二是"仁"有许多外观手段,但功可以补过却会使我们犯妇人之仁.会使我们事非不分,功过不明.如果功可以补过,岂不是林彪,胡长青之流可以无罪释放了吗 只要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可以随心所欲,那这个世界岂不成了一团糟.所以我们应该功过分明,客观看待功与过,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
三是功再大,过再小.都难以改变过存在的事实.前功也好,后功也好,也都无法否认过的存在.秦始皇统一了中国,成为中国第一个皇帝,他多么伟大,可历史仍把他称为暴君.
毛主席带领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他非常伟大,可历史仍称他是功大于过的.
在现实生活中,你的言语曾伤害过你的朋友,虽然你道歉了,他也表示原谅了,但你伤害过他,这个事实仍然存在,仍会在他的心里留下阴影.
四是改"过"有很多方式.清醒地认识"过",从根本上避免"过"的重犯,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但这决不是对"过"的补偿."改"决不是"补".如果"改"是"补",那么犯人的劳改为什么不叫劳补呢.
先来看看您方的逻辑,您方一直强调只要有那么一个功可以补过,您方观点就是成立的,而我方却要列举出所有的不可能,一个都不能少,说不全就是不成立。这公平吗?
既然如此,我们姑且退一步,就勉为其难,来一个一个地看。首先,此时的功不可以补彼时的过。秦始皇焚书坑儒、严刑峻法、骄奢淫逸,致使民不聊生,然而他在前半生兴三军、灭六国,使元元黎民得免于战乱;书同文、车同轨,使封建社会走向和谐;修长城、抗匈奴,使天下百姓共享太平;可谓创千秋之业,立百代之功,如果功可以补过,是不是他说其实不是一个暴君呢?
再退一步说,我们不看这些无法代替的过好不好,就看在同一件事上的过,就可以补了吗?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什么叫做只是当时已惘然呢?马家爵入狱之后,何尝没有痛苦流涕,何尝不想痛改前非,然而即使他做再大的补救,死者的亡灵如何告慰,家属的悲怆如何抚平,社会的恐慌如何消减,而他自己的罪行如何得到免除,他的良心又如何得到安宁呢?
我们再来退一步好不好,不看这些无法挽回的过,就看可以挽回的过,这个过就可以用功来补了吗?我们承认,有些过是可以弥补的,但是弥补这个过的是叫做补救行为呢,还是叫做功呢?我打破了邻居家的花瓶,是不是我陪了应该陪的花瓶,就算是好人好事,邻居还要给我发奖状呢?肇事司机把伤员送到医院,是不是他救了自己撞的人,就算是见义勇为,受害者还要给他送锦旗呢?
可见,功是功,补救行为是补救行为,根本就是两回事。一个人有功,值得肯定,但是有了过,当然还得去施行补救行为才能补过。而如果没有补救行为,即使立再大的功,也是于事无补啊。相反的,任何一个有是非之心、羞耻之念的人,都会在犯了错误之后去补救,这本是份内之事,怎么能说是功呢?如果把立功当作是补过,是不是叫做是非不分!如果把补过当作是立功,是不是叫做善恶不明!
以上我方已经清楚地论证只有补救行为才能补过,而您方的立论充其量只是证明有些过是可以补的,至于功与补过的关系却闭口不谈。我方已经一退再退,退无可退,到底功可不可以补过,相信在座各位自有公论。
谢谢。
功不可以补过,就是说功是功,过是过,要分二论之。否则,功过可以相抵的话,开国那十大元帅,功劳何其大,恐怕建国后杀上十几二十几个人也应该没事吧,也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吧,功过可抵嘛,那社会岂不是要乱套了嘛
需要补充的是,这个辩题讨论的时空限度上,应该是当今的法制民主社会,而不是封建专制社会,个人认为这样对楼主是有利的
不可以补过`!`````
错过了就不可以从来,功和过是两码事。
正所谓的一次不终百次不容,就是这样.
如果说功可以补上过那么我杀一个人再救一个,我就能补上我的罪,我自由了```
有这个可能吗,很显然没有.如果你说功可以补过,那么你就去杀一个人,再就一个人,看法庭判你死罪不???
功过要分明啊!!!
不可以补过`!`````
过失杀人是不是过?
那过失杀人是不是需要你去补
如果对方问你,你故意把一个人杀了,这个过怎么补?用多大的功补?你怎么回答?
毛泽东说过:"一个人,功不盖过,过不掩功."
我一再坚定
功不可以补过,你有了过,然后你又立个功,那不叫功补过而是补救你的错,功是功,补救是补救,这是两个概念
举个例子:刘青山,张子善两个人算是对中国人民有功的人,而且在战争年代也经受住了种种考验,但建国后就成了贪污犯,他们的功是不是可以补过?不可以,因为人民对他们的功劳已经给予了足够的肯定,并给予了他们崇高的荣誉,使他们能够当上市委书记、地委书记。换句话说,他们的功劳已经得到了相应的回报,如果再有过的话,那就应另当别论,而不应该与他们以前的功劳联系起来。
我刚才想了一下,我觉得最难的有两点:对方可能会强调一些不能弥补的事物.如杀死人,人死不能复生,一些具有特别价值的事物被破坏,无法弥补.如你在旅游时由于疏忽不小心把所有的胶卷都暴光了,怎么弥补?(是不是想得太窄了?)
还有一点就是什么样的行为才能称做功?道歉的话,赎罪的行为算功吗?
时间不能倒流,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回到以前的样子,那究竟怎么样才算做补呢?
功不可以补过
功是功,过是过,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秦始皇统一中国,这是功,几千年的沧桑都不变.秦始皇焚书坑儒,这是过,同样几千年之后,它仍就未被弥补掉.从古至今,事情只要发生了,存在了,就永注史册,不会改变了.
衣服的品牌不是衣服,明星的人气不是明星,同样,过的影响也不是过.一个人犯了法,对社会起了负面的影响,但后来又做了许多
好事,被数次赋予人民的楷模称号,对社会又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可见,过的影响可以随功的效益而消除,但犯法那个事实,就不会被消除了.另外,补不是改,补是就以前存在的尚能补救的事物进行弥补,而改则是改掉以前的缺点或习惯,避免今后再发生.倘若补是改的话,那么为什么劳改不叫劳补呢 功和过都是客关存在的事实,不会改变,会变的只是功的效益及过的影响.如果功能补过,是否一个人可以用荣誉作护身符,肆无忌惮的犯罪,如果功能补过,是否《左传》应该考查,《史记》应该改写呢 如果功能补过,是否这个世界上只存在功或只存在过呢 所以我认为,功不可以补过.
法律上的将功补过和减刑是人为设置的规定,但是所犯下的罪行(尤其是造成的损失)未必能够挽回。 另外,有一过又有同等分量的一功这是干了两件事,不能说这个人什么也没做。
如果“功可以抵过”,那么必定会产生“居功自傲”的人
历史上“居功自傲”者的真实案例,非常多,
近的有林彪,
稍远一些有鳌拜,
再远的有韩信
所谓“赏功罚过”,有了错误,必将受到惩罚,这是大家的共识
犯错、受罚,这是一种来自外部的约束力,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是圣人,可以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因此,“有功赏功、有过罚过”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如果“功可以抵过”,那么就等于告诉某些人:你不必受到约束,可以为所欲为……
不受约束的权力,是最可怕的!
于是,我们看到古今中外,多少“功臣”自以为有了“免死金牌”,开始管不住自己了……
一个真实故事:中世纪,欧洲教会对人们的思想控制相当厉害,于是有教会人员利用这个来赚钱,他们出售所谓的“免罪符”,宣称:持有“免罪符”的人,干了坏事将不会受到上天的惩罚
后来的结果是血淋淋的:出售免罪符的教会人员,大量被杀 —— 因为抢劫杀人者先向他们购买“免罪符”,然后放心大胆地杀人抢钱……
如果您觉得荒唐得难以置信,如果觉得那是远在天边的事情,那么,还有这个:
相信您一定听过和珅——清朝第一大贪官——为满足乾隆的私欲,设立了臭名昭著的“议罪银”制度,结果整个清朝官场从此腐烂,康熙时还处于世界之巅的清朝,几十年后迅速没落到任人宰割……
无论是由于什么原因,无论是用钱买,还是用“功劳”抵,其实质都是一样的:某些人失去约束,为所欲为,人性从此开始扭曲,人与人之间开始不平等……
“功可以抵过”,小,只是害了个人,大,将会害了整个国家民族……
拿以前的功来抵现在的过,那袁隆平就别搞研究了,比尔也别开公司了,想干什么就干点什么,杀人都可以免死,抢银行更不用说,法律制裁不了他们,这样以来,世界岂不是乱套?
【谢谢主席,评委大家晚上好!
今天对方辩友旁征博引,文采飞扬,然而华丽的词藻却难掩其中的逻辑错误!
下面,请允许我一一指出。
第一,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过仅仅是指过带来的客观损失,却没有发现过还包括不良的社会影响,以及对“过错人”社会评价的降低等等。而补偿的手段也不仅仅是恢复原貌,还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补偿损失,赔礼道歉等等。所以对方辩友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第二,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某些过所带来的损失是不可补的。其实抛开功不看,什么都不可能补。也就是说对方辩友在论证的是过本身不可以补。而在之前的提问中对方已经承认过是可以补的。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其实今天我们说功可以补过,并不等同于功可以抵过。
要正确的评判功于过的关系就要从社会的角度出发,秉着一颗客观而又公正的心。我们理解受害人难过与无奈的心情。也理解对方辩友情词恳切的辩驳。但我们更应该从全局出发,给有过人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在最大范围内挽回损失,尽可能的减少伤害!所以功可以补过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也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面对功与过,我们应当理智而清醒。冤家宜解不宜结。没有人愿意看到横眉冷目,剑拔弩张。所以当那些曾经有过的人向我们抛来真诚的橄榄枝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接受它呢?
当文革时期的坎树大王,在新时期组成绿化大队。七旬的老者忙碌于荒山之间,变光秃为绿洲。化腐朽为神奇。夕阳下他们沧桑的背影怎能不令人感动?
当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常跪不起。阳光下,纪念碑前这位领导人下跪的侧影显得凝重而庄严。历史向我们证明:一个民族因为它的真诚和勇敢而变的可贵!
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所以我们要用理性之光去照亮浪子回头的路,让他们迷途知返。
用我们的仁爱去寻找人性的真、善、美!
谢谢大家!
我们的问题
1. 不用功,过,可不可以补?
2. 是不是所有的过都可以补?
3. 对于犯罪人来说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是提供重要线索,是不是重大立功表现?
4. 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刑法第68条?
5. 古代有戴罪立功一说,如何理解呢?
6. 现代也有。刑法第449条规定……如何理解?
7. 文学泰斗托尔斯泰少年时也曾酗酒,赌钱。放浪不羁。然而,《战争与和平》和他那简朴的坟墓却给了我太多的财富和太深的印象。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呢?
8. 对方辩友我们判断功能不能补过是不是要考虑到社会公平的因素呢?
9. 对方辩友社会公平包括对有过错人的公平吗?
10. 不是没个人都是十恶不赦,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意犯过,对方辩友为什么不给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呢?
11. 对方辩友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下跪,一跪民恩仇,得到世人的好评与赞誉如何解释呢?
12. 德国帮助以色列在全球范围内抓补战犯,得到全世界人的赞扬。可谓为和平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如何理解?
13. 足球明星范尼因补冷静的言行被主教练排除在国家对名单之外,但事后他诚恳的道歉获得了教练的谅解,并在随后的比赛中建功折服观众,如何理解!
14.毛主席曾对反动派说过:革命不分先后,立功者有赏,放下武器,将功补过吧!如何理解。
15.据美联社报道,曾经的黑客大卫。史密斯。如今正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跟踪打击黑客。FBI将词行为这次合作视为他将功补过之举。如何理解?
自由辩论的对策
1. 是不是鼓励犯罪?
1) 人会不会因为裤子可以补好就将新买的裤子剪得百孔千疮呢?不会 !
2) 那人会不会因为感冒可以治好就在寒冬腊月光膀子呢?显然更不会!
2. 部分命题与全命题
1) 大部分可以吃海鲜,可是有少部分人吃海鲜。对方辩友您能说人不可以持海鲜吗?
2) 大部分的人吃猪肉,可是我们少数民族的同胞由于民族的信仰忌食猪肉。但是我们不能说人就不能吃猪肉阿
3. 补不全,补不好,补不彻底,补不及时,补得不令人满意就是补不好
举个例子解释对方辩友的这个问题 爬山 我可能由于体力等各方面原因爬不高,爬不快。爬不远,爬不到山顶,爬不到尽头。那对方辨就能说我不可以爬山从而剥夺了我爬山的权利吗?
4. 客观损失无法补偿
1)对方辩友仅仅把过定格在无法弥补的损失,却没有看到过还包括其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个人社会评价的下降。
2)对过的补偿,不仅仅包括恢复原状,还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3) 好。我们暂且抛开功不谈。来看对方辩友的这个问题。对于过所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不但功不能补,什么都无法补。所以对方是不是在论证过本身就不能补呢?而对方?辨又承认过是可以补的,这是不是自相矛盾的呢?
5.是补偿而不是用功补偿
不是用功就能证明功补可以补过吗?对方的逻辑很有意思。杀鸡可不可以用牛刀呢?当然可以。为什么有的时候不用呢?因为没那个必要!
6.鼓励人们用于犯罪,因为功可以补过。
对方辩友的逻辑很奇特,我们试着按这个逻辑倒着推导一下。是不是对方辩友说功补可以补过就是在鼓励大家坚决不自首,不揭发,不举报,不立功。反正功补可以补过。】
正如过不能掩功一样,功决不能抵过。诸葛亮尚有挥泪斩马谡之举,共产党人更应当做到
功过分明,是非分明。一个党员干部有违纪行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纪责任,决不能因为
有些人做过一些工作,干出了一些成绩,处理时就放弃原则,放宽执纪标准。
功是功过是过,不能用功抵过,是现代法制社会的特点;功可以抵过是封建社会的特点。有功应赏,他为社会作出了贡献,社会已经给了他应有的回报,现在犯了法,也要依法处理。如果搞以功抵过,此例一开,必后患无穷。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医生医术高明,救人无数,如果有一天他杀了人,他能在法庭上说:“我救了这么多人,难道不能抵一条命吗?”。显然这是不可能的。法律就是法律,任何人犯法都要受到制裁,决没有功过相抵的说法。
法律上的将功补过和减刑是人为设置的规定,但是所犯下的罪行(尤其是造成的损失)未必能够挽回。 另外,有一过又有同等分量的一功这是干了两件事,不能说这个人什么也没做。
过是已经发生的,是客观事实,哪怕你“功”再大再好,“过”还是在那里没变,不谈“过”的影响和社会评价,只谈这个“过”的事实,你不能时光倒流吧。比如说亡羊补牢,羊都已死了,你总不能让它死而复生吧...哪怕你补牢后有多大的好处多大益处羊还是死了.....
孔子曰:人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让我们先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来看.人不可能一辈子不犯错,即使是有巨大历史功绩的杰出人物,也必然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错误.因此,对一个人的社会历史价值作评定时,一定要从全面,综合,客观的角度去分析,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肯定,更不能简单地将其功与过量化看待.要站在社会的高度,去评判一个人功与过对社会,对他人的影响.可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只看小过,而无视大功!
第二,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规律出发.矛盾的对立双方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并且是此消彼长,此强彼弱的关系.功与过是一对矛盾,但这并不代表者必须功走功的阳关道,过走过的独木桥.只要当功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成为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时,就可以弥补过.这也就是矛盾双方此强彼弱的道理.当功,过基于一人之身时,我们究竟该如何评价呢 在运用了全面,综合,客观的分析角度之后,就要看到底是功大还是过大,当功大于过时,我们说此时,功可以补过,张学良迫使蒋介石联共抗日这一民族大功足以弥补内战中他所欠下的人民血债;当功小于过时,我们说,此时此刻的功还不足以补过,但并不表示,不可以补过,只是革命尚未完成,同志还需努力啊!
第三,从心理学角度来看.道德心理学告诉我们,当一个人对社会,对他人做出贡献后,会产生积极的情绪体验,反之,则会有消极的情绪体验.交往心理学又告诉我们,要责己严,待人宽.对于犯错的人来说,我们要给他们建功的机会,让他们用积极的情绪体验去弥补消极的情绪体验.要发扬我们上海的城市精神,宽容待人,做一个可爱的上海人.同时,我们更要责己严,犯了错,就要付出代价,不能因为他人宽容了你,就放松自己,而是要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对社会,他人多做贡献,以弥补过错所带来的影响.
说了那么多,兴许对方辩友会丝毫不理,因为功是功,过是过,过终究还是存在.的确,但历史是无法重新谱写的,我们不可能拥有机器猫口袋中的时间倒转机器.这点应该是今天你我双方都要默认的前提.所以今天我们讨论当功,过都存在时,功可不可以补过.我方认为功可以补过,可是也仅仅是补过,不是抵过,也不是掩过,这几个字的区别我方一辩刚才已经一一阐明.
当然,我方论证了功可以补过,并不是告诉大家只要你立了功,就可以放心地错吧,错吧,错吧不是罪,而是想要告诉大家"勿以恶小而为之"!一时的过也许要用一辈子的功去弥补.但一旦犯了错也不用永远否定自己,振作起来,用你的力量去为社会,为人类创造更多的财富,相信社会会给你一个公正的评价.
收起
根据《汉语大辞典》的解释, 过,即过错 功,指功劳。 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可以并不等于一定。 补,是弥补,补救的意思。补并不等于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