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十部名著的读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3 12:10:49
求十部名著的读后感求十部名著的读后感求十部名著的读后感香水:作者:(德)帕特里克·聚斯金德.类型:恐怖.本文作者:愿咸与恒.这是一个好看的故事,说它完全是恐怖片我觉得也有失公允,虽说很多情节都是很荒诞

求十部名著的读后感
求十部名著的读后感

求十部名著的读后感
香水:作者:(德)帕特里克·聚斯金德.类型:恐怖.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是一个好看的故事,说它完全是恐怖片我觉得也有失公允,虽说很多情节都是很荒诞夸张的,但是其中还是影射了很多现实.
巴黎,是一个世界上最臭的地方,各种臭味混合在一起.而主人公格雷诺耶就出生在一个臭气熏天的卖鱼摊旁边,他的母亲想把他杀死,但是格雷诺也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后面还会经常见到),结果是他的母亲因为杀害婴儿被处死.
随后格雷诺耶自然就去孤儿院,只是喂养他的乳母不喜欢他(事实上他身边的所有人都不喜欢他),而这个原因不仅仅是他长得不好看,发育迟缓,真正让人惧怕的原因是他的身上居然没有任何气味!
这期间,很多人都想害死他,但是都没有成功.到了八岁的时候,格雷诺耶被送到一户皮革匠家里去做学徒.我觉得在格雷诺耶身上看不到什么反抗,他很有心机,为了生存下来,他干的工作最多最累,染上瘟疫也没有让他死于非命.像潮虫一样,不需要阳光更不需要爱!
但是在繁重的工作之外,格雷诺耶还有着别的事情,他有着世界上最最灵敏的鼻子,为自己在心灵中营造了一个香水世界,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为了把一个少女的香味据为己有,他杀了第一个人(这段开始恐怖了).
与此同时,巴黎的一家香水制造商巴尔迪尼,因为不能创造出新的香水,店铺面临倒闭的风险.他已经决定将店铺卖掉,彻底离开香水制造这个行业.
但是就在最后一天,格雷诺耶跑来送货,当他明白这是一个香水店,他便开始决定要留下来.于是他像巴尔迪尼成功展现了自己的才华,他便如愿以偿的成为了香水店的学徒.
一时间,巴尔迪尼的香水店成为了新宠,因为总是有那么多种新奇的香水被制造出来,尽管没人知道那是格雷诺耶的功劳.
而格雷诺耶也在这段时间耐心学习着香水制造的种种规范知识.巴尔迪尼从他的身上不断榨取香水的配方,只是把他当作了摇钱树而已(讽刺了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格雷诺耶并不在乎这些,只是当他终于发现他无法将自己脑海中的香味付诸成现实的时候,大病了一场.
弥留之际,巴尔迪尼告诉他萃取香水还有别的方法,那种方法在南方.于是格雷诺耶苏醒了,他要离开去南方.巴尔迪尼始终讨厌他,也没有过多挽留,毕竟他已经存储了六百个香水配方了,且这些配方的“版权”都归巴尔迪尼所有.
格雷诺耶走后,巴尔迪尼的房子在夜间坍塌沉入了河底,巴尔迪尼夫妇双双殒命(格雷诺耶走得很及时).所有配方、调制好的香水、香料,统统沉入了塞纳河冰冷的河底,什么也没有留下.
格雷诺耶徒步终于来到了南方,他希望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于是他来到了一个罕无人迹的山顶,在坑道当中住了七年,饿了就吃各种死掉的动物,基本上处于野人状态了.他把自己想象成这里的国王,在自己的香水王国里面尽情遨游.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发现了那个残忍的事实,便是作为世界上最最厉害的香水大王,自身居然没有任何气味,于是他终于离开了大山.
回到了城市之后,他小试牛刀便让世人膜拜.于是他回到了法国.重新成为了学徒,继续每天拼死拼活的干活,收集香气.
为了让自己拥有像正常人一样的气味,他开始继续杀死美丽的少女,将她们的气味据为己有,一时间人心惶惶,大家都认为有一个魔鬼在进行杀戮,因为每次都留不下任何痕迹,找不到凶手(简直神了).
直到最后一个美丽的少女洛尔被杀死(这段写得比较恐怖),格雷诺耶暴露了他的行踪.他终于被逮捕,即将被处死,法官们把他当成疯子,没有人理解他的所作所为,甚至没有人相信他能犯下那么多宗命案.
刑场之上,神奇的一幕出现了.格雷诺耶仅仅用了一滴他的神奇香水,就让所有人把他奉为上帝,大家都做了以后难以启齿的事情(这事儿就不细说了).就连洛尔的父亲也不认为是他杀死了洛尔,结果格雷诺耶晕倒了……
此案很快了解,人们找了一个替死鬼,屈打成招.格雷诺耶洗刷了罪行,但是却并不感到快乐,他憎恨这个世界,憎恨所有的人,只想找个地方了结自己的生命.
格雷诺耶洒出了全部香水,于是人们把他五马分尸吃掉了,也许只有这一次,这个行为才是出于爱(讽刺啊).
其实真正让人感到触目惊心的并不是格雷诺耶的谋杀行为,而是这个冰冷残忍的世界.格雷诺耶从没有把别人当作过人,正如别人从来只是把他当作牲口一样.格雷诺耶对人从来就没有爱,正如他从来就没有得到过爱一样.他能够生存下来仅仅是因为顺从能干,否则便会被资本家抛弃.
残忍的格雷诺耶的母亲,自私的巴尔迪尼,还有那漂浮在整个城市上空久久无法散去的臭气……绝对比那个冰冷的山洞更为窒息.

大地:作者:(美)赛珍珠.类型:现实.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赛珍珠是在中国长大的美国人,所以描写中国农民的故事往往视角可能不太一样,有人觉得她肤浅,不过我倒觉得还是比较客观的.
王龙是一名农民,这一天他要结婚了,娶一位大户人家的丫头做媳妇.这个女人叫做阿兰,沉默寡言,长得不好看,但是勤劳贤惠(多少中国女人就是这样啊).
很快,过了一年之后,他们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儿子.王龙很高兴,阿兰带着自己的儿子去原来的大户人家拜年,发现那户人家要把土地卖掉,正好这一年王龙家里有了一些积蓄,于是王龙他们就把那块土地买了下来,这是一个契机.
只可惜,王龙的叔叔一家好吃懒做,而且行为放纵不堪(基本上就是一家子流氓),他们看到王龙家里有钱了,就开始变相的勒索王龙,而这时候阿兰又生下了一个女孩(又是重男轻女).王龙隐隐感到不幸正在降临.
果然,老天爷不下雨,颗粒无收,家里没有吃的,到处都是灾民在逃荒(我怎么想起一九四二来了).而这个时候,王龙叔叔一家来趁火打劫,要买下王龙的土地.但是王龙拒绝了,他说就算死,他也绝不卖地(我又想起了在塔拉上面发誓的斯佳丽).
阿兰生下了一个女孩,出生之后便死了.王龙再埋葬她的时候发现她的脖子上有淤痕(难道是阿兰……没啥可责怪的,一切都是走投无路的选择),而一旁的野狗还在对尸体虎视眈眈.
坐上火车,王龙一家从安徽来到了江苏,这里很富裕,当然王龙每天还是要辛苦的干活,阿兰和孩子们去乞讨,住在棚户区.被人瞧不起等等.
春天到了,王龙越来越想念家乡的土地,可是回去的路费却无从筹措.正在一筹莫展之时,革命爆发了.王龙在其中浑水摸鱼,跑到大户人家去抢了一笔钱,一家人终于回来了.
生活又步入正轨,只是他们发现自己的大女儿原来是个傻子,心中倍感凄苦.而阿兰在那次浑水摸鱼当中“拿”到了一袋子珠宝,于是王龙用这袋珠宝又买了一大片土地,真正变成了地主(地主原来是这样炼成的).
有钱了,王龙又有了时间.孩子们该上学的上学,除了王龙叔叔一家又跑来白吃白喝,飞扬跋扈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别的烦恼了.只是男人一有钱就容易变坏,阿兰在王龙的心里也变得越来越难以入目了.
接下来的故事顺理成章,王龙爱上了一个妓女荷花,把她娶来做小妾,并且为了她,拿走了阿兰唯一的安慰两颗珍珠(不可原谅!).阿兰自然很是受气,但是她依然没有反抗,只是冷眼旁观.
妓女终究是妓女,王龙发现自己的大儿子居然和荷花有奸情,一怒之下赶走了大儿子.而荷花也从此老实多了.
可是生活依然没有太平,王龙越来越忍受不了叔叔一家,决心要把他们赶走.可是叔叔却告诉王龙自己是个胡子(就是土匪),原来这么多年,王龙一家虽然发达却没有任何人敢来找麻烦,是由于他叔叔的缘故.
阿兰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为别人当了一辈子的奴仆,昏迷的时候回忆起自己小时候忍受的种种磨难(这段好惨啊),临终的时候却还在惦记别人,给大儿子操办完了婚事,阿兰就走了.也许只有在这个时候,王龙才会感到些许愧疚.
大儿子想出了一个主意来稳住王龙叔叔一家,就是给他们买鸦片,让他们快点上西天(这个办法真好),于是两个老家伙也变得安稳了.王龙买下了以前黄家大宅,一家人都住到了里面.
按理说这时候没有什么烦恼了吧,可是依然不是,两个儿子越来越不和睦,为争家产而打得不可开交,最小的儿子又向往革命,最终离开家门,只有那个傻女儿最不让人操心.此时乱世烽烟骤起,叔叔的儿子又带领军队来“扫荡”,幸好他们很快就走了.
王龙已经很老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都走了,叔叔两口子也抽鸦片死了.只是有时候,对土地的思念会胜过了一切,尽管王龙已经不能再下地干活,但是他还是要到自己的土地上去看一看,回忆着以前和阿兰的种种往昔,恍如隔世.只有土地才是唯一不变的依靠.
王龙又爱上了一个年轻的丫头梨花(唉),梨花也很喜欢王龙.至少他温暖了王龙的心,王龙交给梨花一包毒药,嘱咐她等王龙死了之后就给傻丫头服下,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王龙之外还有谁会惦念着傻丫头呢(这段我好心酸啊)?
王龙的身体越发衰老,而他却听到两个儿子商量着他死后要把土地卖掉评分财产,王龙真的愤怒了,他教训儿子无论如何也不能卖地,只是,儿子们的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又怎么会听王龙的呢?
关于土地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我相信不管是世界上那里的农民,都会对土地有一种浓浓的化不开的情结.王龙就是这样,土地才是他心中唯一的神明,没有土地他便什么都没有.他也有着中国农民的典型性格,愚昧、淳朴、自私、目光短浅,我唯一恨他的地方就是他对不起阿兰.
说到阿兰,她的话语很少,只是不停地干活劳作,不求回报,就像一个忠心的女仆那样,甚至可以说她是被这一家人给榨干的,就像自己的原配丈夫也因为她姿色不好而抛弃了她,旧社会的妇女命运真是……
大地从拥有到失去,表面上看是因为王龙和儿子们的价值观不同,其实根本的原因还是时代的潮流,王龙的儿子们终将脱离土地,他们会有自己的骄傲,尽管那不会是大地.没有人能够阻挡时代的滚滚洪流,中国社会的变迁或许就是一个失去大地的故事.

愤怒的葡萄:作者:(美)斯坦贝克.类型:现实.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很厚的一本书,自己没太读的进去,很惭愧啊……
话说乔德一家居住在美国东部,而汤姆·乔德在四年前由于杀人被捕入狱,终于获得了假释.这样也好,不然他们一家可能要走了,这样他们可以一起走了.
为什么要走呢,因为美国经济恐慌,然后农民纷纷破产,土地没有了,他们只能到富裕的加利福尼亚去谋生,以前当作宝贝的农具、家什,都必须以低廉的价格卖掉,背井离乡(这不就是美国式的逃荒么……).
在路上,汤姆的爷爷奶奶就都去世了,他们的死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远离故土,心如死灰.
在路上还经历了很多刁难,颠沛流离,总算到了加利福尼亚.
可是到了之后又能怎么样?大批的难民涌入,而本地人对他们并不友好,认为他们会妨害当地的安稳.因为工作并不多,企业主和资本家将工钱压低到了极限,即便如此工作仍然供不应求,奸商使用了各种方法来压榨平民.
成千上万的人们在饥饿中死去,但是食物却从来不缺少,为了保持高额的利润,资本家们把大批的农作物毁掉(这段大家在历史课上都学过,不再赘述),真是暴殄天物啊!
乔德一家艰难地在饥饿中求生,最终汤姆决定离开.因为当地的警察也在残酷地镇压他们,与其饿死不如奋起.汤姆去参加反抗了……
不管怎么样,乔德一家还是要挣扎着活下去,在困难之中互帮互助.
虽说自己怎么看进去,但是里面对于农民的苦难还是描写得非常深刻,作者更多的时候是用一种讽刺的态度来描写的,显得更加让人心里难过.其实不管是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农民唯一不能够失去的就是土地,失去了土地他们便如同离开土地的植物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