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设立的特点与影响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2 20:36:29
内阁设立的特点与影响
内阁设立的特点与影响
内阁设立的特点与影响
一、 行政、立法(指立法创议权,提出的法案要经过内阁审议、表决)合一,而非明显之三权分立,而且无总统制式的制衡机制.
二、 国家元首与行政首长分由两人担任.因为历史传统与个别制度差异,其名称并不固定.国家元首有的称之为国王,有的称为总统,也有的称为大公(如卢森堡)或亲王(如列支敦士登).至于行政首长则多称之为首相或总理.
三、 行政首长的产生是建立在议会的同意之上,并对议会负责.行政首长及阁员通常可兼任议员,(但有些国家规定不得兼任),并得因议会的不信任而去职.因此阁揆的任期较不固定.
四、 元首发布命令时,需经行政首长或有关阁员副署(countersigning或countersignature),以明权责,其责任则由副署者承担.无副署者,则元首之政令不生效力.因此元首的角色实系『统而不治』(reign but not govern).
五、 国家元首平常主要承担仪式性任务.但是当国家发生紧急危难,得超越党派,任命新的行政首长,或宣布行使紧急权力,保护国家渡过危难.因此国家元首虽然不经常行使权利,却仍拥有象征性权力(*symbolic power)或保留之权力(reserved power).
六、 行政首长系由间接方式产生.通常系由人民选举国会议员,再由国会议员选举产生行政首长.至于国家元首产生方式,则多系以君主继承(立宪君主国家),或间接选举(共和体制国家)方式产生,但亦有采取直接选举者.
七、 议会通常有『倒阁权』,内阁通常也有『国会解散权』,但亦有特例.此二权限使议会内阁制下的议员党性较犟,党纪亦较易维持,因为如果执政党议员对内阁决策不表赞同,导致『倒阁』,议员即需重新面对大选.
若在野党议员不支持本党之决策,转而支持执政党,则无异将使本党失去执政机会,同时也可能因选民背弃而遭致落选.基於此,议会内阁制通常有较犟之党纪及较完善之政党组织.
内阁制优点: 第一,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通力合作,效率高;第二,议会和选民都可以监督政府;第三,遇紧急情况,内阁可以实行应急政策.内阁制有利于训练政治家.
内阁制缺点: 相对总统制而言,议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如总统制国家议会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