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位高人可以写一篇关于莫宁的英语作文?一个关于 阿朗佐 莫宁 的Report 五分钟左右 叙述一下职业生涯 精神 疾病 总冠军的6个盖帽 然后和老人与海的精神联系一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5 22:46:02
有哪位高人可以写一篇关于莫宁的英语作文?一个关于 阿朗佐 莫宁 的Report 五分钟左右 叙述一下职业生涯 精神 疾病 总冠军的6个盖帽 然后和老人与海的精神联系一下
有哪位高人可以写一篇关于莫宁的英语作文?
一个关于 阿朗佐 莫宁 的Report 五分钟左右 叙述一下职业生涯 精神 疾病 总冠军的6个盖帽 然后和老人与海的精神联系一下
有哪位高人可以写一篇关于莫宁的英语作文?一个关于 阿朗佐 莫宁 的Report 五分钟左右 叙述一下职业生涯 精神 疾病 总冠军的6个盖帽 然后和老人与海的精神联系一下
ALONZERO!ALONZERO!”
莫宁站在罚球线上,死盯着篮筐.篮筐后面,热队球迷在鼓噪着.事实是那个赛季,莫宁罚球不过66%.
那年有份体育刊物给莫宁一个绰号:铁面火神.
几年后,他在新泽西退役了一次.退役时穿着篮网队的球衣.黑蓝色调.显得沉静温文了许多.那完全有悖于我对他的印象.就象我印象里非洲大山总是应该穿暖色调的鹰队球衣,飞人就该穿着红白公牛衫.后来他回来了,一身踺子肉如故.穿着色调炽热的热队球衣,恶狠狠的把球按在篮板上,然后大吼.与1997年的区别是,他的脑袋油光锃亮.
1994年,梦二队.他和大妈入选,成为黄蜂队的荣耀.那时他没什么胡子.看上去也不凶残.跟那时一样傻气,的鲨鱼站一块儿.俩人张大了嘴穷乐呵——在场外露齿微笑时,莫宁几乎可以称为一个英俊的男人——他们是1992年的状元和榜眼.入行那年鲨鱼23.8分13.2个板,莫宁21分11个板.
他们是NBA最后一代美国本土的超级中锋.自1992以后,除了威克森林大学的蒂姆·邓肯,NBA居然再没出现这样一个可以在低位为所欲为的美国人.阿朗佐·莫宁当然不知道.手头的一张照片上,他穿着1995年全明星战袍,躺在沙发上听音乐,笑得得意洋洋.
在黄蜂,大妈、莫宁,以及博格斯.他们在1995年打出了队史最高的50胜.然后在莱利的召唤下莫宁逃去了热队,在那里,他成了领袖,成了核心,成为了队上的LOG.95-96季,莫宁带着热队42胜,压过了老东家黄蜂的41胜,光荣的充当了公牛后三冠的第一个季后赛垫脚石.
1994年飞人退役时,巴克利说:世界上只有四个顶级球员拉!猩猩,大梦,海军上将和鲨鱼.当然,我才是超超级巨星!
这一句话只不过飘荡了三年.
1997年是个分水岭.尤因老了,海军废了——停了一个赛季,马刺靠着人类电影精华苦撑——猩大梦篮板不再是二位数,鲨鱼休息了31场.那年莫宁身边簇拥着蒂姆·哈达维和PJ布朗们,带着热队打到了东部决赛.他让公牛的内线吃尽苦头.尤其是在系列赛中把飞人的FADE AWAY给一巴掌抽出去了.
那时莫宁已经站起来了.新一代防守中锋.当猩猩失去肌肉力量,大梦失去敏锐反应时,强悍而霸道的,6尺10寸的,矮小的中锋莫宁,站在了鲨鱼的对面.
乔治城从来不缺防守强悍的内线.他之前,尤因和穆托姆博,都已经在联盟展露了什么叫强悍.到了他,事情变成另一样了:一切已不仅是强悍的问题.他几乎是凶蛮.
一张老照片的印象:面对乔治·穆雷桑,他,比穆类桑矮一个头,坚决的背筐,硬扛.当然,后者对他而言不堪一击.但那张照片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
他是联盟里最矮,也是最顽强的中锋之一.
1999,缩水赛季,他拿下了最佳防守球员,和NBA第一阵容.
“ALONZERO!”
主队球迷不依不饶的在嘘他.只因为他永远铁面如山.一脸凶神恶煞的嘴脸——虽然你得承认,平静下来时,他是NBA最好看的中锋之一——喜欢他的媒体打过比喻说,他的防守,和莱利的发型一样COOL.
但大多数时候,他并不那么讨人喜欢.
回到了热队了.鲨鱼横在他面前.鲨鱼伤停,他拖着换过肾的身体和世界上最强壮的7尺大汉们推、挤、抢篮板、撞击.鲨鱼回来了,他坐板凳.一到他上场,立刻精神百倍的开始抓板、爆扣、送火锅.
乔治城成为了一个恶魔的宿命.他,艾佛森,尤因,穆托姆博,全都没有得过总冠军.比后三个人更糟糕的是,他甚至没有进过总决赛.
冠军有时得靠命.卡塞尔入行第一年就是一枚.魔术入行第一年连FINAL MVP都拿了.邓肯第一年就第一阵容,第二年生吞了纽约拿走冠军.
杰出的中锋.6尺10寸的矮个子.和比尔·拉塞尔一样高.拿下过盖帽王.最佳防守球员.第一阵容.世界冠军.可是鲨鱼和大梦永恒的身影如山一般以屹立在前.
我永远记得他被大虫和朗利包夹时,一脸扭曲怒吼的姿态.匹夫之勇.摔倒在地时,他和大虫纠缠起来.除了巴克利,他好象是仅有的几个敢和大虫闹到底之后,还敢朝裁判瞪眼的家伙.
在场下时穿着西装、高领毛衣,戴着金丝眼镜,他是个很漂亮的男人.比不了猩猩的装傻,比不了大梦的沉默,比不了海军的儒雅.他也没有鲨鱼那么庞大的身躯.他每天晚上做的就是扛住所有比自己高的人,用手卡着他们的腰,推搡,抢到篮板,盖帽,人丛中起跳得分兼得罚球.然后怒吼.
和阿伦·艾佛森类似的是,那种可能命中注定的桀骜性格使他对周围的变化漠然视之.他们必须面对更高的人们.他们无法象飞人或者大梦一样随心所欲的玩弄艺术.他们必须做的是战斗,死撑到底,打碎牙齿合血吞.一群时刻圆睁双目的猛士.然后他老了,他的肾毁了.那年他只有31岁.可是每天的死拼早消磨了他的健康身躯.埃利奥特的离去是个可怕的信号,十一年阳光灿烂的莫宁被黄蜂队挑中时也许并没有想到打篮球也要付生命的代价.然而,他还是回来了.
所以热队成为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他们有新时期最具有爆炸效果的后卫,有联盟史上最强壮肥硕的大家伙,有史上最为顽强的斗士.而鲨鱼的病痛成就了莫宁本季的凶猛表演,然而这已非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时代.整整十年前,鲨鱼和大梦分别倒在了公牛和超音速面前.中锋的时代在被鲨鱼回光返照的催生后,在联防、进攻规则等一系列改革加上永不停止的岁月奔流所洗刷下,终于还是渐行渐远.而阿朗佐·莫宁,这个每晚都在和联盟中所有比他高的家伙挣命的人,也许到最后都逃不脱尤因离去时投下的阴影.而最为悲哀的是,在他发觉他犹有余勇可贾的时候,属于中锋的宏伟时代,已到了最后的黄昏.
最后这段是今天我加上去的:
记得龙枪编年史中,骑士史东布赖科威德说:荣誉即吾命.
阿朗佐莫宁,正是用生命捍卫了他应得的荣誉.
再次向阿朗佐莫宁致敬!